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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詩正義卷七 七之一在線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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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七 七之一

  ◎陳宛丘詁訓(xùn)傳第十二

陸曰:陳者,胡公媯滿之所封也。其先虞舜之胄有虞遏父者,為周陶正。武王賴其器用,與其神明之后,故妻以元女。其子滿乃封於陳,以備三恪。其地宓犧之墟,在古豫州之界,宛丘之側(cè)。

陳譜陳者,大皞虙戲氏之墟。
  ○正義曰:昭十七年《左傳》:“梓慎曰:‘陳者,大皞之墟也。’”《漢書·地理志》云:“淮陽,古陳國。舜后胡公所封也!贝蟀傆痔柼拺,故連言之。虙戲即伏犧,字異音義同也。
  ○帝舜之胄有虞閼父者,為周武王陶正。武王賴其利器用,與其神明之后,封其子媯滿於陳,都於宛丘之側(cè),是曰陳胡公,以備三恪。妻以元女太姬。
  ○正義曰:襄二十五年《左傳》稱子產(chǎn)曰:“昔虞閼父為周陶正,以服事我先王。我先王賴其利器用,與其神明之后,庸以元女大姬配胡公,而封諸陳,以備三恪!笔青嵥鶕(jù)之文也。傳言為周陶正,知武王者,《樂記》云:“武王克殷,未及下車,封帝舜之后於陳!眲t胡公是武王封之。大姬又武王之女,故知是武王也!妒兰摇吩疲骸瓣惡珴M者,虞舜之后也。昔舜為庶人,居於媯汭,其后因姓媯氏。舜既傳禹天下,舜子商均為封國。夏后氏之時,或失或續(xù)。至周武王克殷,乃復(fù)求舜后,得滿,封之於陳,以奉舜祀,是為胡公。”是胡公姓媯名滿也。昭八年《左傳》史趙云:“胡公不淫,故周賜之姓,使祀虞帝!眲t胡公姓媯,武王所賜!蛾愂兰摇芬詾楹凹盒諎傉,非也。哀元年《左傳》稱夏后氏少康“逃奔有虞,虞思於是妻之以二姚”。虞思在胡公之前,仍為姚姓,明是胡公始姓媯耳。何知胡公非閼父之身,而知是其子者,以傳言虞閼父以虞為號,不為陳也。以元女大姬配胡公,不言配閼父,明胡公非閼父也。故杜預(yù)亦云:“胡公,閼父之子!辈环忾懜福馄渥诱,蓋當(dāng)時閼父已喪故也。恪者,敬也,王者敬先代,封其后。鄭《駮異義》云:“三恪尊於諸侯,卑於二王之后!眲t杞、宋以外,別有三恪,謂黃帝、堯、舜之后也。唯杜預(yù)云周封夏、殷二王后,又封舜后,謂之恪,并二王之后為三國,其禮轉(zhuǎn)降,示敬而已,故三恪以為陳與杞、宋共為三。案《樂記》云:“武王未及下車,封黃帝之后於薊,封帝堯之后於祝,封帝舜之后於陳。下車乃封夏后氏之后於杞,投殷之后於宋!泵麝惻c薊、祝共為三恪,杞、宋別為二王之后矣。
  ○其封域在《禹貢》豫州之東,其地廣平,無名山大澤,西望外方,東不及明〈音孟〉豬。
  ○正義曰:《禹貢》豫州云:“導(dǎo)菏澤,被盟豬!庇衷唬骸靶芏⑼夥,至于陪尾!弊⒃疲骸皩僭ブ!比粍t外方、明豬皆豫州之地。案《地理志》外方即嵩高山也。明豬在梁國雎陽縣東北。檢鄭居檜地,在外方之北,外方屬鄭。宋都雎陽,在明豬西南,明豬屬宋也。故《檜譜》云“在豫州外方之北”,《商譜》稱宋“西及豫州明豬之野”。是陳境不及外方、明豬,故無名山大澤。明豬猶屬豫州,陳在明豬之西,則是豫州境內(nèi)。明豬,《尚書》作盟豬,即《左傳》稱“孟諸之麋”,《爾雅》云“宋有孟諸”是也。但聲訛字變耳。

大姬無子,好巫覡禱祈鬼神歌舞之樂,民俗化而為之。
  ○正義曰:《地理志》云:“周武王封媯滿于陳,是為胡公,妻以元女大姬。婦人尊貴,好祭祀,用巫,故其俗好巫鬼者也!痹姺Q擊鼓於宛丘之上,婆娑於枌栩之下,是有大姬歌舞之遺風(fēng)也。《志》又云“婦人尊貴,好祭祀”,不言無子。鄭知無子者,以其好巫好祭,明為無子禱求,故言無子。若大姬無子,而《左傳》子產(chǎn)云:“我周之自出!倍蓬A(yù)曰:“陳,周之出者!鄙w大姬於后生子。以禱而得子,故彌信巫覡也!冻Z》云:“在女曰巫。在男曰覡!蔽资强偯,故《漢書》唯言好巫。

五世至幽公,當(dāng)厲王時,政衰,大夫淫荒,所為無度,國人傷而刺之,陳之變風(fēng)作矣。
  ○正義曰:《世家》云:“胡公卒,子申公犀侯立。卒,弟相公皋羊立。卒,申公子突立,是為孝公。卒,子慎公圉戎立。卒,子幽公寧立!背喙,及馀父子相生為五世也。《世家》又云:“幽公十二年,周厲王奔于彘!笔钱(dāng)周厲王時也!锻鹎稹反逃墓幕鑱y,是政衰也。《東門之枌》云:“子仲之子,婆娑其下!眰髟弧白又,陳大夫氏。”是大夫淫荒也。此二篇皆刺幽公,故云國人傷而刺之也!妒兰摇酚衷疲骸坝墓,子僖公孝立。卒,子武公靈立。卒,子夷公說立。卒,弟平公彘立。卒,子文公圉立。卒,長子桓公鮑立。三十八年,卒,弟佗,其母蔡女,故蔡人為佗殺五父及桓公大子免而立佗,是為厲公。厲公娶蔡女,數(shù)如蔡淫。七年,大子免之三弟,長者名躍,中曰林,少曰杵臼,共令蔡人誘厲公以好女,與蔡人共殺厲公而立躍,是為利公。利公者,桓公子也。利公立五月卒,立中弟林,是為莊公。七年卒,立少弟杵臼,是為宣公。四十五年,卒,子款立,是為穆公。十六年,卒,子共公朔立。十八年,卒,子靈公平國立。”此《世家》所言君次也。案《春秋》桓五年春正月,“甲戌、己丑,陳侯鮑卒”,《左傳》曰:“再赴也。於是陳亂,文公子佗殺大子免而代之!眲t是佗自殺免,非蔡人為佗殺免也;噶杲(jīng)云:“蔡人殺陳佗!鼻f二十二年傳曰:“陳厲公,蔡出也,故蔡人殺五父而立之。”經(jīng)云“蔡人殺陳佗”,傳言“蔡人殺五父”,則五父與佗一人,不得云為佗殺五父也。六年殺佗,十二年陳侯躍卒,則厲公即是躍。躍既為厲公,則無復(fù)利公矣。馬遷既誤以佗為厲公,又妄稱躍為利公。檢《春秋》世次,不得有利公也。遷蓋見《公羊傳》云“陳佗淫於蔡人,蔡人殺之”,因傅會為說,云“誘以好女而殺之”。案蔡人殺佗在桓六年,《世家》言佗死,而躍立五月而卒,然則躍亦以桓六年卒矣。而《春秋》之經(jīng)躍卒在桓十二年,距佗之死非徒五月,皆《史記》之謬也。其詩《宛丘》、《東門之枌》序云幽公,為幽公詩矣!逗忾T》云“誘僖公”,《東門之池》、《東門之楊》從上明之,亦僖公詩也!赌归T》刺陳佗,陳佗詩也。《防有鵲巢》云宣公,《月出》亦從上明之,亦為宣公詩也!吨炅帧、《澤陂》序云靈公,為靈公詩也。鄭於左方中皆以此而知也。

《宛丘》,刺幽公也。淫荒昏亂,游蕩無度焉。
  ○宛丘,怨阮反!稜栄拧吩疲骸巴鹬校鹎!惫疲骸爸醒肼「摺!

[疏]“《宛丘》三章,章四句”至“無度焉”。
  ○正義曰:淫荒,謂耽於女色。昏亂,謂廢其政事。游蕩無度,謂出入不時,聲樂不倦,游戲放蕩,無復(fù)節(jié)度也。游蕩,自是翱翔戲樂,非獨淫於婦人,但好聲好色俱是荒廢,故以淫荒總之。毛以此序所言是幽公之惡,經(jīng)之所陳是大夫之事,由君身為此惡,化之使然,故舉大夫之惡以刺君。鄭以經(jīng)之所陳,即是幽公之惡,經(jīng)、序相符也。首章言其信有淫情,威儀無法,是淫荒也。下二章言其擊鼓持羽,冬夏不息,是無度。無度者,謂無復(fù)時節(jié)度量。《賓之初筵序》云“飲酒無度”,與此同。

子之湯兮,宛丘之上兮。子,大夫也。湯,蕩也。四方高,中央下,曰宛丘。箋云:子者,斥幽公也,游蕩無所不為。
  ○湯,他郎反,舊他浪反。洵有情兮,而無望兮。洵,信也。箋云:此君信有淫荒之情,其威儀無可觀望而則傚。
  ○洵音荀。傚,戶教反。

[疏]“子之”至“望兮”。
  ○毛以為,子大夫之游蕩兮,在於彼宛丘之上兮。此人信有淫荒之情兮,其威儀無可觀望兮。大夫當(dāng)朝夕恪勤助君治國,而游蕩高丘,荒廢政事,此由幽公化之使然,故舉之以刺幽公也。
  ○鄭以為“子者斥幽公”為異,其義則同。
  ○傳“子大”至“宛丘”。
  ○正義曰:傳以下篇說大夫淫亂,此與相類,則亦是大夫。但大夫稱子,是其常稱,故以子為大夫。序云“游蕩”,經(jīng)言“湯兮”,故知湯為蕩也!夺屒稹吩疲骸巴鹬,宛丘!毖云渲醒胪鹜鹑,是為四方高,中央下也。郭璞曰:“宛丘,謂中央隆峻,狀如負一丘矣!睘榍鹬鹬校醒敫呔c此傳正反。案《爾雅》上文備說丘形有左高、右高、前高、后高,若此宛丘中央隆峻,言中央高矣,何以變言宛中?明毛傳是也,故李巡、孫炎皆云“中央下”,取此傳為說。
  ○箋“子者”至“不為”。
  ○正義曰:箋以下篇刺大夫淫荒,序云“疾亂”,此序主刺幽公,則經(jīng)之所陳,皆幽公之事,不宜以為大夫。隱四年《公羊傳》公子翚謂隱公曰“百姓安子,諸侯說子”,則諸侯之臣亦呼君曰子!渡接袠小吩啤白佑幸律选保白佑熊囻R”,子者斤昭公,明此子止斥幽公,故易傳也。云“無所不為”,言其戲樂之事,幽公事事皆為也。
  ○傳“洵,信”。
  ○正義曰:《釋詁》文。

坎其擊鼓,宛丘之下。坎坎,擊鼓聲。
  ○坎,苦感反。無冬無夏,值其鷺羽。值,持也。鷺鳥之羽,可以為翳。箋云:翳,舞者所持以指麾。

[疏]“坎其”至“鷺羽”。
  ○毛以為,坎坎然為聲者,其是大夫擊鼓之聲,在於宛丘之下,無問冬,無問夏,常持其鷺鳥羽翳身而舞也。鼓舞戲樂,當(dāng)有時節(jié),今幽公化之,大夫游蕩,無復(fù)節(jié)度,故舉以刺公也。
  ○鄭以“刺幽公”為異,其文義同。
  ○傳“值持”至“為翳”。
  ○正義曰:鷺羽,執(zhí)持之物,故以值為持。鷺鳥之羽,可以為舞者之翳,故持之也!夺岠B》云:“鷺,舂鉏!惫痹唬骸鞍樢。頭翅背上皆有長翰毛,今江東人取以為睫摛,名之曰白鷺縗!标憴C云:“鷺,水鳥也,好而潔白,故謂之白鳥。齊、魯之間謂之舂鉏,遼東樂浪吳楊人皆謂之白鷺。青腳,高尺七八寸,尾如鷹尾,喙長三寸,頭上有毛十?dāng)?shù)枚,長尺馀,毿毿然與眾毛異好,欲取魚時則弭之。今吳人亦養(yǎng)焉。楚威王時,有朱鷺合沓飛翔而來舞。則復(fù)有赤者,舊鼓吹朱鷺曲是也。然則鳥名白鷺,赤者少耳!贝宋杷郑制浒子鹨。

坎其擊缶,宛丘之道。盎謂之缶。
  ○缶,方有反。盎,本亦作“”,烏浪反。

[疏]傳“盎謂之缶”。
  ○正義曰:《釋器》文。孫炎曰:“缶,瓦器!惫痹唬骸鞍,盆也!贝嗽啤皳趔尽保瑒t缶是樂器。《易·離卦》“九三,不鼓缶而歌,則大耋之嗟!弊⒃疲骸棒挢骋玻唤,丑上值弁星,弁星似缶。詩云‘坎其擊缶’。”則樂器亦有缶。又《史記》藺相如使秦王鼓缶。是樂器為缶也。案《坎卦》“六四,樽酒簋弍,用缶!弊⒃疲骸柏吵皆诔,丑上值斗,可以斟之象。斗上有建星,建星之形似簋。弍,副也。建星上有弁星,弁星之形又如缶。天子大臣以王命出會諸侯,主國尊於簋,副設(shè)玄酒以缶!眲t缶又是酒器也!侗蓉浴烦趿场坝墟谟尽,注云:“爻辰在未,上值東井,井之水人所汲,用缶。缶汲器!毕寰拍晁螢(zāi),《左傳》曰:“具綆缶,備水器!眲t缶是汲水之器。然則缶是瓦器,可以節(jié)樂,若今擊甌。又可以盛水、盛酒,即今之瓦盆也。

無冬無夏,值其鷺翿。翿,翳也。
  ○翿音導(dǎo),又音陶。

[疏]傳“翿,翳”。
  ○正義曰:《釋言》文。郭璞曰:“舞者所以自蔽翳!北寺R作“纛”,音義同。

《宛丘》三章,章四句。

《東門之枌》,疾亂也。幽公淫荒,風(fēng)化之所行,男女棄其舊業(yè),亟會於道路,歌舞於市井爾。
  ○枌,符云反。亟,欺冀反。

[疏]“《東門之枌》三章,章四句”至“井爾”。
  ○正義曰:男棄其業(yè),子仲之子是也。女棄其業(yè),不績其麻是也。會於道路者,首章上二句是也。歌舞於市井者,婆娑是也。經(jīng)先言歌舞之處,然后責(zé)其棄業(yè)。序以棄業(yè)而后敖游,故先言棄業(yè),所以經(jīng)、序倒也。此實歌舞於市,而謂之市井者,《白虎通》云:“因井為市,故曰市井。”應(yīng)劭《風(fēng)俗通》云:“市,恃也。養(yǎng)贍老少,恃以不匱也。俗說市井,謂至市者當(dāng)於井上洗濯其物香潔,及自嚴飾,乃到市也。謹案:古者二十畝為一井,因為市交易,故稱市井!比粍t由本井田之中交易為市,故國都之市亦因名市井。案禮制九夫為井,應(yīng)劭二十畝為井者,劭依《漢書·食貨志》一井八家,家有私田百畝,公田十畝,馀二十畝以為井灶廬舍。據(jù)其交易之處在廬舍,故言二十畝耳。因井為市,或如劭言。三章皆述淫亂之事。首章獨言男婆娑於枌栩之下。下二章上二句言女子候善明之日,從男子於會處,下二句陳男女相說之辭。明歌舞之處,皆男女相從,故男女互見之。

東門之枌,宛丘之栩。枌,白榆也。栩,杼也。國之交會,男女之所聚。
  ○栩,況浦反。杼,常與反,《說文》丈與反。

[疏]傳“枌白”至“所聚”。
  ○正義曰:《釋木》云:“榆白,枌!睂O炎曰:“榆白者,名枌!惫痹唬骸皷,榆,先生葉卻著莢,皮色白!笔菛尀榘子芤!拌颍獭,《釋木》文。序云:“亟會於道路。”知此二木是國之道路交會,男女所聚之處也。

子仲之子,婆娑其下。子仲,陳大夫氏。婆娑,舞也。箋云:之子,男子也。
  ○婆,步波反,《說文》作“媻”,音同。娑,桑何反。

[疏]傳“子仲”至“舞也”。
  ○正義曰:知子仲是陳大夫氏者,以其風(fēng)俗之?dāng),自上行之。今此所刺,宜刺在位之人,若是庶人,不足顯其名氏。此云“子仲之子”,猶云“彼留之子”。舉氏姓言之,明子仲是大夫之氏姓也!豆騻鳌罚骸皩O以王父字為氏!贝巳松献姹赜凶肿又僬,故氏子仲也。云“婆娑,舞也”《釋訓(xùn)》文。李巡曰:“婆娑,盤辟舞也!睂O炎曰:“舞者之容婆娑然!
  ○箋“之子,男子”。
  ○正義曰:序云男女棄業(yè),則經(jīng)之所陳,有男有女。下云績麻,是女,知此之子是男子也。定本云“之子,是子也”。

穀旦于差,南方之原。穀,善也。原,大夫氏。箋云:旦,明。于,曰。差,擇也。朝日善明曰相擇矣,以南方原氏之女可以為上處。
  ○旦,鄭音旦,本亦作“且”,王七也反,茍且也;徐子馀反。差,鄭初佳反,王音嗟,《韓詩》作“嗟”,徐七何反。沈云:“毛意不作嗟!卑该珶o改字,宜從鄭讀。曰相,音越,下“曰往矣”同。

不績其麻,市也婆娑。箋云:績麻者,婦人之事也,疾其今不為。

[疏]“穀旦”至“婆娑”。
  ○正義曰:言陳國男女棄其事業(yè),候良辰美景而歌舞淫泆。見朝日善明,無陰云風(fēng)雨,則曰可以相擇而行樂矣。彼南方之原氏有美女,國中之最上處可以從之也。男既如是,彼原氏之女即不復(fù)績麻於市也,與男子聚會,婆娑而舞,是其可疾之甚。
  ○傳“穀,善也。原,大夫氏”。
  ○正義曰:“穀,善”,《釋詁》文也。
  ○《春秋》莊二十七年,“季友如陳,葬原仲”。是陳有大夫姓原氏也。
  ○箋“旦明”至“上處”。
  ○正義曰:旦謂早朝,故為明也!夺屧b》云:“于、曰,於也!惫视诘脼樵。“差,擇”,《釋詁》文。佚游戲樂不宜風(fēng)、昏,故見朝日善明乃云相擇,刺其以美景廢業(yè),故舉之也。發(fā)意相擇,則是男子擇女,故知南方原氏之女可以為上處。上處者,言是一國最上之處也。

穀旦于逝,越以鬷邁。逝,往。鬷,數(shù)。邁,行也。箋云:越,於。鬷,總也。朝旦善明曰往矣,謂之所會處也,於是以總行,欲男女合行。
  ○騣,子公反。處,昌慮反。視爾如荍,貽我握椒。荍,芘芣也。椒,芬香也。箋云:男女交會而相說,曰我視女之顏色美如芘芣之華然,女乃遺我一握之椒,交情好也。此本淫亂之所由。
  ○荍,祁饒反,郭云:“荊葵也!避乓襞,又芳耳反。芣音浮,又芳九反。說音悅。遺,唯季反。好,呼報反。

[疏]“穀旦”至“握椒”。
  ○毛以為,陳之女人見美景而說曰:朝日善明,曰可以往之所會之處矣。女人即棄其事業(yè),假有績者,於是以麻總而行,至於會所,要見男子。男子乃陳往日相好之事,語女人云:我往者語汝云:我視汝顏色之美如荍之華然。見我說汝,則遺我以一握之椒。棄其事業(yè),作如此淫荒,故疾之也。
  ○鄭唯以鬷為總,言於是男女總集合行,為此淫亂。馀同。
  ○傳“逝往”至“邁行”。
  ○正義曰:“逝,往”,《釋詁》文!斑~,行”,《釋言》文。鬷謂麻縷,每數(shù)一升而用繩紀(jì)之,故鬷為數(shù)。王肅云:“鬷數(shù),績麻之縷也!
  ○箋“越於”至“合行”。
  ○正義曰:“越,於”,《釋詁》文。《商頌》稱“鬷假無言”,為總集之意,則此亦當(dāng)然,故以鬷為總,謂男女總集而合行也。上章“于差”,謂男言擇女;此言“于逝”,謂女往從男,故云曰往矣,謂之所會之處,謂女適與男期會之處也。
  ○傳“荍,芘芣。椒,芬香”。
  ○正義曰:“荍,芘芣”,《釋草》文。舍人曰:“荍,一名蚍衃!惫痹唬骸敖袂G葵也,似葵,紫色!敝x氏云:“小草,多華少葉,葉又翹起!标憴C《疏》云:“芘芣,一名荊葵,似蕪菁,華紫,綠色可食,微苦!笔且病=分畬嵎蚁,故以相遺也。定本云“椒,芳物”。
  ○箋“男女”至“所由”。
  ○正義曰:言相說者,男說女而言其色美,女說男而遺之以椒,交相說愛,故言相也。知此二句皆是男辭者,言我視爾顏色之美,如芘芣之華。若是女辭,不得言男子色美如華也。思其往日相愛,今復(fù)會為淫亂,詩人言此者,本其淫亂,化之所由耳。

《東門之枌》三章,章四句。

《衡門》,誘僖公也。愿而無立志,故作是詩以誘掖其君也。誘,進也。掖,扶持也。
  ○衡門,如字。衡,橫也。沈云:“此古文橫字!闭T音酉。愿音原,謹也。掖音亦。

[疏]“《衡門》三章,章四句”至“其君”。
  ○正義曰:作《衡門》詩者,誘僖公也。以僖公懿愿而無自立之志,故國人作是《衡門》之詩以誘導(dǎo)扶持其君,誘使自強行道,令興國致理也。經(jīng)三章,皆誘之辭。
  ○箋“誘,進也。掖,扶持”。
  ○正義曰:“誘,進”,《釋詁》文!墩f文》云:“掖,持臂也。”僖二十五年《左傳》云:“二禮從國子巡城,掖以赴外,殺之。”謂持其臂而投之城外也。此言“誘掖”者,誘謂在前導(dǎo)之,掖謂在傍扶之,故以掖為扶持也。定本作“扶持”。

衡門之下,可以棲遲。衡門,橫木為門,言淺陋也。棲遲,游息也。箋云:賢者不以衡門之淺陋則不游息於其下,以喻人君不可以國小則不興治致政化。

泌之洋洋,可以樂饑。泌,泉水也。洋洋,廣大也。樂饑,可以樂道忘饑。箋云:饑者,不足於食也。泌水之流洋洋然,饑者見之,可飲以<疒樂>饑。以喻人君愨愿,任用賢臣則政教成,亦猶是也。
  ○泌,悲位反。洋音羊。樂,本又作“<疒樂>”,毛音洛,鄭力召反,沈云:“舊皆作樂字,晚《詩》本有作疒下樂,以形聲言之,殊非其義。療字當(dāng)從疒下作尞!卑浮墩f文》云:“<疒樂>,治也。”療或<疒樂>字也。則毛止作樂,鄭本作<疒樂>。下注放此。愨,苦角反。

[疏]“衡門”至“樂饑”。
  ○毛以為,雖淺陋衡門之下,猶可以棲遲游息,以興雖地狹小國之中,猶可以興治致政。然賢者不以衡門之淺陋則不游息於其下,以喻人君不可以國小則不興治致政,君何以不興治致政乎?觀泌水之流,洋洋廣大,君可以樂道忘饑。何則?泌者泉水,涓流不已,乃至廣大,況人君寧不進德?積小成大,樂道忘饑乎?此是誘掖之辭。
  ○鄭以下二句言泌水之流廣大洋洋然,饑者可飲之以<疒樂>饑,以興有大德賢者,人君可任之,以成德教。誘君以任賢臣。馀同。
  ○傳“衡門”至“游息”。
  ○正義曰:《考工記·玉人》注云:“衡,古文橫,假借字也!比粍t衡、橫義同,故知“衡門,橫木為門”。門之深者,有阿塾堂宇,此唯橫木為之,言其淺也!夺屧b》云:“棲遲,息也!鄙崛嗽唬骸皸t,行步之息也!
  ○傳“泌泉”至“忘饑”。
  ○正義曰:《邶國》有“毖彼泉水”,知泌為泉水。王肅云:“洋洋泌水,可以樂道忘饑。巍巍南面,可以樂治忘亂!睂O毓難肅云:“既巍巍矣,又安得亂?此言臨水嘆逝,可以樂道忘饑,是感激立志,慷慨之喻,猶孔子曰:‘發(fā)憤忘食,不知老之將至云爾’!卑复藗髟啤懊谡撸保衷啤把笱,廣大”,則不可以逝川喻年老,故今為別解。案今定本作“樂饑”,觀此傳亦作“樂”,則毛讀與鄭異。
  ○箋“饑者”至“猶是”。
  ○正義曰:箋以經(jīng)言“泌之洋洋,可以<疒樂>饑”,則是以水治饑,不宜視水為義。且下章勸君用賢,故易傳以為喻“任用賢臣則政教成”也。飲水可以<疒樂>渴耳,而云<疒樂>饑者,饑久則為渴,得水則亦小<疒樂>,故言饑以為韻。

豈其食魚,必河之魴?豈其取妻,必齊之姜?箋云:此言何必河之魴然后可食,取其口美而已。何必大國之女然后可妻,亦取貞順而已。以喻君任臣何必圣人,亦取忠孝而已。齊,姜姓。
  ○魴音房。取音娶,下文同。

豈其食魚,必河之鯉?豈其取妻,必宋之子?箋云:宋,子姓。

[疏]箋“齊,姜姓。宋,子姓”。
  ○正義曰:齊者,伯夷之后,伯夷主四岳之職,《周語》“祚四岳,賜姓曰姜”。宋者,殷之苗裔,契之后也。《殷本紀(jì)》云:“舜封契於商,賜姓曰子!笔恰褒R,姜姓。宋,子姓也”。

《衡門》三章,章四句。

《東門之池》,刺時也。疾其君之淫昏,而思賢女以配君子也。
  ○孔安國云:“停水曰池!

[疏]“《東門之池》三章,章四句”至“君子”。
  ○正義曰:此實刺君,而云刺時者,由君所化,使時世皆淫,故言刺時以廣之。欲以配君,而謂之君子者,妻謂夫為君子,上下通稱,據(jù)賢女為文,故稱“以配君子”。經(jīng)三章,皆思得賢女之事。疾其君之淫昏,序其思賢女之意耳,於經(jīng)無所當(dāng)也。

東門之池,可以漚麻。興也。池,城池也。漚,柔也。箋云:於池中柔麻,使可緝績作衣服。興者,喻賢女能柔順君子,成其德教。
  ○漚,烏豆反。緝,七立反,西州人謂績?yōu)榫儭?

彼美淑姬,可與晤歌。晤,遇也。箋云:晤猶對也,言淑姬賢女,君子宜與對歌相切化也。
  ○叔音淑,本亦作“淑”,善也。晤,五故反。

[疏]“東門”至“晤歌”。
  ○正義曰:東門之外有池水,此水可以漚柔麻草,使可緝績以作衣服,以興貞賢之善女,此女可以柔順君子,使可脩政以成德教。既已思得賢女,又述彼之賢女。言彼美善之賢姬,實可與君對偶而歌也。以君淫昏,故思得賢女配之,與之對偶而歌,冀其切化,使君為善。
  ○傳“池,城池。漚,柔”。
  ○正義曰:以池系門言之,則此池近在門外。諸詩言東門皆是城門,故以池為城池!犊脊び洝<巾荒>氏》“以涚水漚其絲”,注云:“漚,漸也。楚人曰漚,齊人曰涹。”烏禾反。然則漚是漸漬之名,此云“漚,柔”者,謂漸漬使之柔韌也。
  ○傳“晤,遇”。
  ○正義曰:《釋言》云:“遇,偶也!比粍t傳以晤為遇,亦為對偶之義,故王肅云:“可以與相遇歌,樂室家之事!币庖嗯c鄭同。
  ○箋“晤猶”至“切化”。
  ○正義曰:所以欲使對歌者,以歌詩陳善惡之事,以感戒人君。君子得此賢女,宜與之對歌,相感切,相風(fēng)化,以為善,故思之。美女而謂之姬者,以黃帝姓姬,炎帝姓姜,二姓之后,子孫昌盛,其家之女,美者尤多,遂以姬、姜為婦人之美稱。成九年《左傳》引逸詩云:“雖有姬姜,無棄憔悴!笔且约、姜為婦人美稱也。

東門之池,可以漚纻。彼美淑姬,可與晤語。
  ○纻,直呂反,字又作“苧”。

[疏]“漚纻”。
  ○正義曰:陸機《疏》云:“纻亦麻也,科生,數(shù)十莖,宿根在地中,至春自生,不歲種也。荊、楊之間,一歲三收。今官園種之,歲再刈,刈便生。剝之以鐵若竹,挾之表,厚皮自脫,但得其里韌如筋者,謂之徽纻。今南越纻布皆用此麻。

東門之池,可以漚菅。彼美淑姬,可與晤言。言,道也。
  ○菅,古顏反。茅已漚為菅。

[疏]“漚菅”。
  ○正義曰:《釋草》云:“白華,野菅。”郭璞曰:“茅屬白華!惫{云:“人刈白華於野,已漚之,名之為菅!比粍t菅者已漚之名,未漚則但名為茅也。陸機《疏》云:“菅似茅,而滑澤無毛,根下五寸中有白粉者柔韌,宜為索,漚乃尤善矣!

《東門之池》三章,章四句。

《東門之楊》,刺時也;枰鍪r,男女多違。親迎,女猶有不至者也。
  ○迎,魚敬反,下注同。

[疏]“《東門之楊》二章,章四句”至“至者”。
  ○正義曰:毛以昏姻失時者,失秋冬之時。鄭以為失仲春之時。言“親迎,女猶不至”,明不親迎者相違眾矣,故舉不至者,以刺當(dāng)時之淫亂也。言相違者,正謂女違男,使昏姻之禮不成。是男女之意相違耳,非謂男亦違女也。經(jīng)二章,皆上二句言昏姻失時,下二句言親迎而女不至也。

東門之楊,其葉牂牂。興也。牂牂然,盛貌。言男女失時,不逮秋冬。箋云:楊葉牂牂,三月中也。興者,喻時晚也,失仲春之月。
  ○牂,子桑反。昏以為期,明星煌煌。期而不至也。箋云:親迎之禮以昏時,女留他色,不肯時行,乃至大星煌煌然。
  ○煌音皇。

[疏]“東門”至“煌煌”。
  ○毛以為,作者以楊葉初生,興昏之正時。楊葉長大,興晚於正時。故言東門之楊,其葉已牂牂然而大矣。楊葉已大,不復(fù)見其初生之時,以興歲之時月已至於春夏矣。時節(jié)已晚,不復(fù)及其秋冬之時。又復(fù)淫風(fēng)大行,女留他色,不從男子。親迎者用昏時以為期,今女不肯時行,至於明星煌煌然,而夜已極深,而竟不至。禮當(dāng)及時配合,女當(dāng)隨夫而行,至使昏姻失時,男女相違如是,故舉以刺時也。
  ○鄭以失時謂在仲春之后為異,其義則同。
  ○傳“牂牂”至“秋冬”。
  ○正義曰:此刺昏姻失時,而舉楊葉為喻,則是以楊葉初生喻正時,楊葉已盛喻過時。毛以秋冬為昏之正時,故云男女失時,不逮秋冬也。秋冬為昏,無正文也!囤L(fēng)》云“士如歸妻,迨冰未泮”,知迎妻之禮,當(dāng)在冰泮之前。荀卿書云:“霜降逆女,冰泮殺止。”霜降,九月也。冰泮,二月也。然則荀卿之意,自九月至於正月,於禮皆可為昏。荀在焚書之前,必當(dāng)有所憑據(jù)。毛公親事荀卿,故亦以為秋冬!都艺Z》云:“群生閉藏為陰,而為化育之始,故圣人以合男女,窮天數(shù)也。霜降而婦功成,嫁娶者行焉。冰泮而農(nóng)業(yè)起,昏禮殺於此。”又云:“冬合男女,春頒爵位!薄都艺Z》出自孔冢,毛氏或見其事,故依用焉!兜毓佟っ绞稀吩疲骸爸俅褐拢顣信。於是時也,奔者不禁!蔽ㄖ^三十之男,二十之女,所以蕃育人民,特令以仲春會耳。其男未三十,女未二十者,皆用秋冬,不得用仲春也。
  ○箋“楊葉”至“之月”。
  ○正義曰:箋亦以楊葉之盛,興晚失正時也。鄭言“楊葉牂牂,三月中”者,自言葉盛之月,不以楊葉為記時也。董仲舒曰:“圣人以男女陰陽,其道同類,觀天道向秋冬而陰氣來,向春夏而陰氣去,故古人霜降始逆女,冰泮而殺止,與陰俱近而陽遠也!编嵰曰枰鲋挛ㄔ谥俅,故以喻晚失仲春之月。鄭不見《家語》,不信荀卿,以《周禮》指言“仲春之月,令會男女”,故以仲春為昏月。其《邶風(fēng)》所云,自謂及冰泮行請期禮耳,非以冰之未泮已親迎也。毛、鄭別自憑據(jù),以為定解,詩內(nèi)諸言昏月,皆各從其家。
  ○傳“期而不至”。
  ○正義曰:序言“親迎,而女猶有不至”者,則是終竟不至,非夜深乃至也。言“明星煌煌”者,男子待女至此時不至,然后始罷,故作者舉其待女不得之時,非謂此時至也。傳嫌此時女至,故辨之云“期而不至”,言期以昏時至,此時猶不至也。
  ○箋“親迎”至“煌煌然”。
  ○正義曰:《士昏禮》“執(zhí)燭前馬”,是親迎之禮以昏也。用昏者,取陽往陰來之義。女不從夫,必為異人之色,故云“女留他色,不肯時行,乃至大星煌煌然”。亦言至此時不至。

東門之楊,其葉肺肺。肺肺,猶牂牂也。
  ○肺,普貝反,又蒲貝反;枰詾槠冢餍菚啎。晢晢,猶煌煌也。
  ○晢,之世反。

《東門之楊》二章,章四句。

《墓門》,刺陳佗也。陳佗無良師傅,以至於不義,惡加於萬民焉。不義者,謂弒君而自立。
  ○它,本亦作“佗”,同徒多反,五父也!妒酚洝芬詾閰柟,音試,本又作“弒”同。

[疏]“《墓門》二章,章六句”至“民焉”。
  ○正義曰:陳佗身行不義,惡加萬民,定本直云“民”,無“萬”字。由其師傅不良,故至於此。既立為君,此師傅猶在,陳佗乃用其言,必將至誅絕。故作此詩以刺佗,欲其去惡傅,而就良師也。經(jīng)二章,皆是戒佗,令去其惡師之辭。
  ○箋“不義”至“自立”。
  ○正義曰:不義之大,莫大弒君也!洞呵铩坊肝迥暾拢凹仔,己丑,陳侯鮑卒”!蹲髠鳌吩疲骸霸俑耙。於是陳亂,文公子佗殺大子免而代之。公疾病而亂作,國人分散,故再赴。”是陳佗弒君自立之事也。如傳文,則陳佗所殺大子免。而謂之弒君者,以免為大子,其父卒,免當(dāng)代父為君。陳佗殺之而取國,故以弒君言之。序言“無良師傅,以至於不義”,則佗於弒君之前,先有此惡師也。經(jīng)云“夫也不良,國人知之。知而不已,誰昔然矣”,欲令佗誅退惡師。則弒君之后,惡師仍在。何則?詩者,民之歌詠,必惡加於民,民始怨刺。陳佗未立為君,則身為公子,爵止大夫,雖則惡師,非民所恨。今作詩刺之,明是自立之后也。戒之令去惡師,明是惡師未去也。

墓門有棘,斧以斯之。興也。墓門,墓道之門。斯,析也。幽間希行,用生此棘薪,維斧可以開析之。箋云:興者,喻陳佗由不睹賢師良傅之訓(xùn)道,至陷於誅絕之罪。
  ○斯,所宜反,又如字,又音梳。鄭注《尚書》云:“斯,析也。”《爾雅》云:“斯、侈,離也。”孫炎云:“斯,析之離!弊x者如字。析,星歷反。閒音閑。睹,都魯反,又作“覩”。夫也不良,國人知之。夫,傅相也。箋云:良,善也。陳佗之師傅不善,群臣皆知之。言其罪惡著也。
  ○相,息亮反。

知而不已,誰昔然矣。昔,久也。箋云:已猶去也。誰昔,昔也。國人皆知其有罪惡,而不誅退,終致禍難,自古昔之時常然。
  ○去,羌呂反。難,乃旦反。

[疏]“墓門”至“然矣”。
  ○正義曰:言墓道之門,幽閒由希睹人行之跡,故有此棘。此棘既生,必得斧乃可以開析而去之。以興陳佗之身不明,由希睹良師之教,故有此惡。此惡既成,必得明師乃可以訓(xùn)道而善之。非得明師,惡終不改,必至誅絕,故又戒之云:汝之師傅不善,國內(nèi)之人皆知之矣。何以不退去之乎?欲其退惡傅,就良師也。
  ○傳“墓門”至“析之”。
  ○正義曰:《春官·墓大夫職》注云:“墓,冢塋之地,孝子所思慕之處。”然則塋域謂之墓。墓入有門,故云墓門,墓道之門!夺屟浴吩疲骸八梗x也!睂O炎曰:“斯,析之離!笔撬篂槲隽x也。
  ○箋“興者”至“之罪”。
  ○正義曰:箋以傳釋經(jīng)文,不解興意,故述興意以申傳也。弒君之賊,於法當(dāng)誅其身,絕其祀,故云“陷於誅絕之罪”。
  ○傳“夫,傅相”。
  ○正義曰:序云“無良師傅”,故知“夫也不良”,正謂師傅不良也。《郊特牲》云:“夫也者,以知帥人者也!弊⒃疲骸胺蛑哉煞蛞。夫或為傅。”言“或為傅”者,正謂此訓(xùn)夫為傅也。師傅當(dāng)以輔相人君,故云“傅相”。
  ○傳“昔,久”。
  ○正義曰:傳稱古曰在昔,昔是久遠之事,故為久也。
  ○箋“已猶”至“常然”。
  ○正義曰:“誰昔,昔也”,《釋訓(xùn)》文。郭璞曰:“誰,發(fā)語辭。與傳‘昔,久’同也!苯穸ū緸椤罢l昔,昔也”,合《爾雅》。俗為“誰,疑辭也”。

墓門有梅,有鸮萃止。梅,柟也。鸮,惡聲之鳥也。萃,集也。箋云:梅之樹善惡自爾,徒以鸮集其上而鳴,人則惡之,樹因惡矣。以喻陳佗之性本未必惡,師傅惡,而陳佗從之而惡。
  ○鸮,戶驕反。萃,徂醉反。柟,冉鹽反。則惡,烏路反。夫也不良,歌以訊之。訊,告也。箋云:歌,謂作此詩也。既作,又使工歌之,是謂之告。
  ○訊又作“誶”,音信,徐息悴反,告也!俄n詩》:“訊,諫也。”

訊予不顧,顛倒思予。箋云:予,我也。歌以告之,汝不顧念我言,至於破滅。顛倒之急,乃思我之言。言其晚也。

[疏]“墓門”至“思予”。
  ○正義曰:言墓道之門有此梅樹,此梅善惡自耳,本未必惡,徒有鸮鳥來集於其上而鳴,此鸮聲惡,梅亦從而惡矣。以興陳佗之身有此體性,此性善惡自然,本未必惡,正由有惡師來教之,此師既惡,陳佗亦從而惡也。佗師既惡,而不能退去,故又戒之:汝之師傅也不善,故我歌是詩以告之。我既告汝,汝得我言而不顧念之。至於顛倒之急,然后則乃思我之言耳。至急乃思,則無及於事。今何以不用我言乎?
  ○傳“梅柟”至“萃集”。
  ○正義曰:“梅,柟“,《釋木》文。鸮,惡聲之鳥,一名鵩,與梟異。梟一名鴟!墩皡n》云“為梟為鴟”,是也。俗說以為鸮即上梟,非也。陸機《疏》云:“鸮大如班鳩,綠色,惡聲之鳥也。入人家,兇。賈誼所賦鵩鳥是也。其肉甚美,可為羹<月隺>,又可為炙。漢供御物,各隨其時,唯鸮冬夏尚施之,以其美故也!
  ○傳“訊,告也”。
  ○正義曰:《釋詁》文。箋以歌告之,有口告之嫌,故辨之云:“歌,謂作此詩,使工歌之以告君,是謂之告。”

《墓門》二章,章六句。

《防有鵲巢》,憂讒賊也。宣公多信讒,君子憂懼焉。

[疏]“《防有鵲巢》二章,章四句”至“懼焉”。
  ○正義曰:憂讒賊者,謂作者憂讒人,謂為讒以賊害於人也。經(jīng)二章,皆上二句言宣公致讒之由,下二句言己憂讒之事。

防有鵲巢,邛有旨苕。興也。防,邑也。邛,丘也。苕,草也。箋云:防之有鵲巢,邛之有美苕,處勢自然。興者,喻宣公信多言之人,故致此讒人。
  ○邛,其恭反。苕,徒彫反。

誰侜予美?心焉忉忉!侜,張誑也。箋云:誰,誰讒人也。女眾讒人,誰侜張誑,欺我所美之人乎?使我心忉忉然。所美謂宣公也。
  ○侜,陟留反,《說文》云:“有雍蔽也!薄坝杳馈保俄n詩》作娓,音尾。娓,美也。忉,都勞反,憂也。誑,九況反。

[疏]“防有”至“忉忉”。
  ○正義曰:言防邑之中有鵲鳥之巢,邛丘之上有美苕之草,處勢自然。以興宣公之朝有讒言之人,亦處勢自然。何則?防多樹木,故鵲鳥往巢焉。邛丘地美,故旨苕生焉。以言宣公信讒,故讒人集焉。公既信此讒言,君子懼己得罪,告語眾讒人輩,汝等是誰誑欺我所美之人宣公乎?而使我心忉忉然而憂之。
  ○傳“防,邑。邛,丘。苕,草”。
  ○正義曰:以鵲之為鳥,畏人而近人,非邑有樹木,則鵲不應(yīng)巢焉,故知防是邑也。土之高處,草生尤美,故邛為丘!囤L(fēng)》稱“旄丘有葛”,《鄘風(fēng)》稱“阿丘有虻”,是美草多生於高丘也!盾嬷A》傳云:“苕,陵苕。”此直云“苕,草”。彼陵苕之草好生下濕,此則生於高丘,與彼異也。陸機《疏》云:“苕,苕饒也。幽州人謂之翹饒。蔓生,莖如勞豆而細,葉似蒺藜而青,其莖葉綠色,可生食,如小豆藿也!
  ○傳“侜,張誑”。
  ○正義曰:《釋訓(xùn)》文。郭璞曰:“幻惑欺誑人者!
  ○箋“誰讒”至“宣公”。
  ○正義曰:言誰侜予美者,是就眾讒人之內(nèi),告問是誰為之,故云“誰,誰讒人也”。臣之事君,欲君美好,不欲使讒人誑之,故謂君為所美之人。

中唐有甓,邛有旨鹝。中,中庭也。唐,堂涂也。甓,令適也。鹝,綬草也。
  ○甓,薄歷反。鹝,五歷反。令音零,字書作“瓴”。適,都歷反,字書作“甋”。綬音受。

[疏]傳“中中”至“綬草”。
  ○正義曰:以唐是門內(nèi)之路,故知中是中庭!夺寣m》云:“廟中路謂之唐。堂途謂之陳。”李巡曰:“唐,廟中路名。”孫炎引詩云:“中唐有甓。堂途,堂下至門之徑也!比粍t唐之與陳,廟庭之異名耳,其實一也,故云“唐,堂涂也”。《釋宮》又云:“瓴甋謂之甓!崩钛苍唬骸瓣伯S一名甓!惫痹唬骸<鹿瓦>磚也。今江東呼為瓴甓!薄胞k,綬”,《釋草》文。郭璞曰:“小草有雜色,似綬也。”陸機《疏》云:“鹝五色作綬文,故曰綬草。”

誰侜予美?心焉惕惕。惕惕猶忉忉也。

《防有鵲巢》二章,章四句。

《月出》,刺好色也。在位不好德,而說美色焉。
  ○好,呼報反,序同。說音悅,《澤陂》詩同。

[疏]“《月出》三章,章四句”至“色焉”。
  ○正義曰:人於德、色,不得并時好之。心既好色則不復(fù)好德,故經(jīng)之所陳唯,言好色而已。序言不好德者,以見作詩之意耳,於經(jīng)無所當(dāng)也。經(jīng)三章,皆言在位好色之事。

月出皎兮,興也。皎,月光也。箋云:興者,喻婦人有美色之白晢。
  ○皦,古了反,本又作“皎”。晳,星歷反。佼人僚兮。舒窈糾兮,僚,好貌。舒,遲也。窈糾,舒之姿也。
  ○佼,字又作“姣”,古卯反,《方言》云:“自關(guān)而東,河、儕之間,凡好謂之姣。”僚,本亦作“嫽”,同音了。窈,烏了反,又于表反。糾,其趙反,又其小反,一音其了反,《說文》音已小反,又居酉反。

勞心悄兮!悄,憂也。箋云:思而不見則憂。
  ○悄,七小反。

[疏]“月出”至“悄兮”。
  ○正義曰:言月之初出,其光皎然而白兮,以興婦人白晢,其色亦皎然而白兮。非徒面色白晢,又是佼好之人,其形貌僚然而好兮,行止舒遲,姿容又窈糾然而美兮。思之既甚,而不能見之,勤勞我心,悄然而憂悶兮。在位如是,故陳其事以刺之。
  ○傳“皎,月光”。
  ○正義曰:《大車》云“有如皦日”,則皦亦日光。言月光者,皦是日光之名耳,以其與月出共文,故為月光。
  ○傳“僚好”至“之姿”。
  ○正義曰:皎兮喻面色皎然,謂其形貌。僚為好貌,謂其形貌好,言色美身復(fù)美也。舒者,遲綬之言,婦人行步,貴在舒綬。言舒時窈糾兮,故知窈糾是舒遲之姿容。
  ○傳“悄,憂”。正義曰:《釋訓(xùn)》云“悄悄,慍也”,故為憂。

月出皓兮,佼人懰兮。舒憂受兮,勞心慅兮!

月出照兮,佼人燎兮。舒夭紹兮,勞心慘兮!
  ○皓,胡老反。劉,本引作“懰”,力久反,好貌!钝n》作“嬼”,嬼,妖也。憂,於久反,舒貌。慅,七老反,憂也。燎,力召反,又力吊反。夭,於表反。慘,七感反,憂也。

《月出》三章,章四句。

《株林》,刺靈公也。淫乎夏姬,驅(qū)馳而往,朝夕不休息焉。夏姬,陳大夫妻,夏徵舒之母,鄭女也。徵舒字子南,夫字御叔。
  ○株林,陟朱反。株林,夏氏邑也。夏,戶雅反,注下同。御,魚呂反,又如字。

[疏]“《株林》二章,章四句”至“息焉”。
  ○正義曰:作《株林》詩者,刺靈公也。以靈公淫於夏氏之母,姬姓之女,疾驅(qū)其車馬,馳走而往,或早朝而至,或向夕而至,不見其休息之時,故刺之也。經(jīng)二章,皆言靈公往淫夏姬朝夕不息之事!罢f于株野”,是夕至也。“朝食于株”,是朝至也。
  ○箋“夏姬”至“御叔”。
  ○正義曰:宣九年《左傳》稱“陳靈公與孔寧、儀行父通於夏姬”。十年經(jīng)云:“陳夏徵舒弒其君平國。”傳曰:“陳靈公與孔寧、儀行父飲酒於夏氏。公謂行父曰:‘徵舒似汝!瘜υ唬骸嗨凭!缡娌≈9,自其廄射而殺之!闭讯四辍蹲髠鳌肥逑蛑刚撓募г疲骸笆青嵞鹿馘ψ又,子貉之妹也。子貉早死,而天鍾美於是!薄冻Z》云:“昔陳父子夏為御叔娶於鄭穆公女,生子南,子南之母亂陳而亡之!笔茄韵募黾胺、子名字。

胡為乎株林,從夏南?株林,夏氏邑也。夏南,夏徵舒也。箋云:陳人責(zé)靈公,君何為之株林,從夏氏子南之母,為淫泆之行?
  ○泆音逸。行,下孟反。

匪適株林,從夏南!箋云:匪,非也。言我非之株林,從夏氏子南之母,為淫泆之行,自之他耳。牴拒之辭。
  ○牴,都禮反。

[疏]“胡為”至“夏南”。
  ○正義曰:株林者,夏氏之邑。靈公數(shù)往彼邑,淫於夏姬,國人責(zé)之云:君何為於彼株林之邑,從夏氏子南之母為淫泆兮?靈公為人所責(zé),牴拒之云:我非是適彼株林之邑,從夏氏子南之母兮,我別自適之他處耳。一國之君,如此淫泆,故刺之。定本無“兮”字。
  ○傳“株林”至“徵舒”。
  ○正義曰:靈公適彼株林,從夏南,故知株林是夏氏之邑。邑在國外,夏姬在邑,故適邑而從夏姬也。徵舒祖字子夏,故為夏氏。徵舒字子南,以氏配字,謂之夏南。楚殺徵舒,《左傳》謂之“戮夏南”,是知夏南即徵舒也。實從夏南之母,言從夏南者,婦人夫死從子,夏南為其家主,故以夏南言之。
  ○箋“匪非”至“之辭”。
  ○正義曰:以文辭反覆,若似對答,前人故假為牴拒之辭。非是面爭。王肅云:“言非欲適株林從夏南之母,反覆言之,疾之也!睂O毓以王為長。

駕我乘馬,說于株野。乘我乘駒,朝食于株。大夫乘駒。箋云:我,國人。我,君也。君親乘君乘馬,乘君乘駒,變易車乘,以至株林;蛘f舍焉,或朝食焉,又責(zé)之也。馬六尺以下曰駒。

[疏]“駕我”至“于株”。
  ○正義曰:此又責(zé)君數(shù)往株邑。言君何為駕我君之一乘之馬,向夕而說舍於株林之野,何故得乘我君之一乘之駒,早朝而食於株林之邑乎?言公朝夕往來,淫泆不息,可惡之甚,故刺之也。
  ○傳“大夫乘駒”。
  ○正義曰:《皇皇者華》說大夫出使,經(jīng)云“我馬維駒”,是大夫之制,禮當(dāng)乘駒也。此傳質(zhì)略。王肅云:“陳大夫孔寧、儀行父與君淫於夏氏!比粍t王意以為乘我駒者,謂孔儀從君適株,故作者并舉以惡君也。傳意或當(dāng)然。

《株林》二章,章四句。

《澤陂》,刺時也。言靈公君臣淫於其國,男女相說,憂思感傷焉。君臣淫於國,謂與孔寧、儀行父也。感傷,謂涕泗滂沱。
  ○陂,彼皮反。思,息嗣反。父音甫。涕,他弟反,自目曰涕。泗音四,自鼻曰泗。滂,普光反。沱,徒何反,下文同。

[疏]“《澤陂》三章,章六句”至“傷焉”。
  ○正義曰:作《澤陂》詩者,刺時也。由靈公與孔寧、儀行父等君臣并淫於其國之內(nèi),共通夏姬,國人效之,男女遞相悅愛,為此淫泆。毛以為,男女相悅,為此無禮,故君子惡之,憂思感傷焉。憂思時世之淫亂,感傷女人之無禮也。男女相悅者,章首上二句是也。感傷者,次二句是也。憂思者,下二句是也。言靈公君臣淫於其國者,本其男女相悅之由,由化效君上,故言之耳,於經(jīng)無所當(dāng)也。經(jīng)先感傷,序先憂思者,經(jīng)以章首二句既言男女之美好,因傷女而為惡行,傷而不己,故至於憂思,事之次也。序以感傷憂思,為事既同,取其語便,故先言憂思也。鄭以為,由靈公君臣淫於其國,故國人淫泆,男女相悅。聚會則共相悅愛,別離則憂思感傷,言其相思之極也。男女相悅者,章首上二句是也。憂思者,次二句是也。感傷者,下二句是也。毛於“傷如之何”下傳曰“傷無禮”,則是君子傷此“有美一人”之無禮也,“傷如之何”。既傷“有美一人”之無禮,“寤寐無為”二句又在其下,是為憂思感傷時世之淫亂也。此君子所傷,傷此“有美一人”,而“有美一人”又承蒲、荷之下,則蒲、荷二物共喻一女。上二句皆是男悅女之辭也。經(jīng)文止舉其男悅女,明女亦悅男,不然則不得共為淫矣。故序言“男女相悅”以明之。三章大意皆同。首章言荷,指芙蕖之莖。卒章言菡萏,指芙蕖之華。二者皆取華之美以喻女色,但變文以取韻耳。二章言蘭者,蘭是芬香之草,喻女有善聞。此淫泆之女,必?zé)o善聲聞,但悅者之意言其善耳。鄭以為,首章上二句,同姓之中有男悅女、女悅男,是其男女相悅也。次二句言離別之后,不能相見,念之而為憂思也。既憂不能相見,故下二句感傷而淚下。首章言荷,喻女之容體。二章言蓮,喻女之言信。卒章言菡萏,以喻女之色美。

彼澤之陂,有蒲與荷。興也。陂,澤障也。荷,芙蕖也。箋云:蒲,柔滑之物。芙蕖之莖曰荷,生而佼大。興者,蒲以喻所說男之性,荷以喻所說女之容體也。正以陂中二物興者,喻淫風(fēng)由同姓生。
  ○荷音荷。障,章亮反。夫音符,本亦作“芙”,下同。渠,其居反,本亦作“蕖”。莖,幸耕反。佼,古卯反。有美一人,傷如之何!傷無禮也。箋云:傷,思也。我思此美人,當(dāng)如之何而得見之。

寤寐無為,涕泗滂沱。自目曰涕,自鼻曰泗。箋云:寤,覺也。
  ○覺音教。

[疏]“彼澤”至“滂沱”。
  ○毛以為,彼澤之陂障之中,有蒲與荷之二草。蒲之為草甚柔弱,荷之為葉極美好。以興陳國之中,有男悅女云:汝體之柔弱如蒲然,顏色之美如荷然。男女淫泆,相悅?cè)绱。君子見其淫亂,乃感傷之。彼男所悅者,有美好之一人,美好如是,不能自防以禮。不以禮,可傷乎,知可如之何。既不可奈何,乃憂思時世之淫亂,寤寐之中更無所為,念此風(fēng)俗傷敗,目涕鼻泗一時俱下,滂沱然也。鄭以為,彼澤之陂障之中,有蒲與荷之二草,以喻同姓之中,有男與女之二人。蒲之草甚柔滑,荷之莖極佼好。女悅男云:汝之體性滑利如蒲然。男悅女云:汝之形容佼大如荷然。聚會之時,相悅?cè)缡。及其分離,則憂思相憶。男憶女云:有美好之一人,我思之而不能見,當(dāng)如之何乎?既不能見,益復(fù)感傷,覺寢之中,更無所為,念此美女涕泗滂沱然。淫風(fēng)如此,故舉以刺時也。
  ○傳“陂,澤障。荷,芙蕖”。
  ○正義曰:澤障,謂澤畔障水之岸。以陂內(nèi)有此二物,故舉陂畔言之,二物非生於陂上也!夺尣荨吩疲骸昂,芙蕖。其莖茄,其葉蕸,其本蔤,其華菡萏,其實蓮,其根藕,其中的,的中薏。”李巡曰:“皆分別蓮莖葉華實之名。菡萏,蓮華也。的,蓮實也。薏,中心也。”郭璞曰:“蔤,莖下白蒻在泥中者。今江東人呼荷華為芙蓉,北方人便以藕為荷,亦以蓮為荷。蜀人以藕為茄;蛴闷淠笧槿A名,或用根子為母葉號。此皆名相錯,習(xí)俗傳誤,失其正體者也。”陸機《疏》云:“蓮青皮里白子為的,的中有青為薏,味甚苦。故里語云‘苦如薏’是也!眰髡夂蔀檐睫。谎耘d意。以下傳云“傷無禮”者,傷“有美一人”,則此“有蒲與荷”,共喻美人之貌。蒲草柔滑,荷有紅華,喻必以象,當(dāng)以蒲喻女之容體,以華喻女之顏色。當(dāng)如下章言菡萏,而此云荷者,以荷是此草大名,故取荷為韻。
  ○箋“蒲柔”至“姓生”。
  ○正義曰:如《爾雅》,則芙蕖之莖曰茄。此言荷者,意欲取莖為喻,亦以荷為大名,故言荷耳。樊光注《爾雅》,引《詩》“有蒲與茄”,然則《詩》本有作“茄”字者也。箋以序云“男女相悅”,則經(jīng)中當(dāng)有相悅之言,以蒲喻所悅男之性。女悅男,言男之心性和柔似蒲也。荷以喻所悅女之容體。男悅女,言女形體佼大如荷也。正以陂中二物興者,淫風(fēng)由同姓生,二物共在一陂,猶男女同在一姓。
  ○箋“傷思”至“見之”。
  ○正義曰:“傷,思”,《釋言》文。以《溱洧》、《桑中》亦刺淫泆,舉其事而惡自見,其文皆無哀傷之言,此何獨傷其無禮,至於涕泗滂沱,輾轉(zhuǎn)伏枕也?故易傳以為思美人不得見之而憂傷也。孫毓以箋義為長。
  ○傳“自目”至“曰泗”。
  ○正義曰:“經(jīng)、傳言隕涕出涕,皆謂淚出於目。泗既非涕,亦涕之類,明其泗出於鼻也。

彼澤之陂,有蒲與蕳。蕳,蘭也。箋云:蕳當(dāng)作“蓮”。蓮,芙蕖實也。蓮以喻女之言信。
  ○蕳,毛古顏反,鄭改作“蓮”,練田反。

[疏]傳“蕳,蘭”。
  ○正義曰:以《溱洧》“秉蕳”為執(zhí)蘭,則知此蕳亦為蘭也。蘭是芬香之草,蓋喻女有聲聞。
  ○箋“蕳當(dāng)”至“言信”。
  ○正義曰:以上下皆言蒲、荷,則此章亦當(dāng)為荷,不宜別據(jù)他草。且蘭是陸草,非澤中之物,故知蘭當(dāng)作“蓮”,蓮是荷實,故喻女言信實。有美一人,碩大且卷。卷,好貌。
  ○卷,本又作“婘”,同其員反。

寤寐無為,中心悁悁。悁悁,猶悒悒也。
  ○悁,烏玄反。

[疏]傳“悁悁,猶悒悒”。
  ○正義曰:俗本多無之。

彼澤之陂,有蒲菡萏。菡萏,荷華也。箋云:華以喻女之顏色。
  ○菡,本又作“莟”,又作“<函欠>”,戶感反。萏,本又作“”,大感反。有美一人,碩大且儼。儼,矜莊貌。寤寐無為,輾轉(zhuǎn)伏枕。
  ○輾,張輦反,本又作“展”。

《澤陂》三章,章六句。

陳國十篇,二十六章,百二十四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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