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八 十八之一
◎蕩之什詁訓(xùn)傳第二十五
《蕩》,召穆公傷周室大壞也。厲王無道,天下蕩蕩,無綱紀(jì)文章,故作是詩也。
○蕩蕩,唐黨反。召,時照反,本又作“邵”。卷內(nèi)“召公”、“召作”皆同。
[疏]“《蕩》八章,章八句”至“是詩”。
○正義曰:《蕩》詩者,召穆公所作,以傷周室之大壞也。以厲王無人君之道,行其惡政,反亂先王之政,致使天下蕩蕩然,法度廢滅,無復(fù)有綱紀(jì)文章,是周之王室大壞敗也,故穆公作是《蕩》詩以傷之。傷者,刺外之有馀哀也,其恨深於刺也!墩把觥、《召旻》皆云“刺幽王大壞”,此不言刺厲王,而云“傷周室”者,幽王承宣王之后,父善子惡,指刺其身。此則厲王以前,周道未缺,一代大法,至此壞之,故言“傷周室大壞”。此經(jīng)八章,皆是大壞之事。首句言蕩蕩,為下之總目,故序亦述首句,以為一篇之義。言天下蕩蕩,無綱紀(jì)文章。綱紀(jì)文章,謂治國法度,圣人有作,莫不皆是。此經(jīng)所傷,傷其盡廢之也。
蕩蕩上帝,下民之辟。上帝以托君王也。辟,君也。箋云:蕩蕩,法度廢壞之貌。厲王乃以此居人上,為天下之君,言其無可則象之甚。
○之辟,必亦反。注同。沈云:“毛音婢益反。”疾威上帝,其命多辟。疾病人矣,威罪人矣。箋云:疾病人者,重賦斂也。威罪人者,峻刑法也。其政教又多邪辟,不由舊章。
○辟,匹亦反,本又作“僻”。注同。斂,力艷反。駿,荀閏反,本亦作“峻”。邪,似嗟反。
天生烝民,其命匪諶。靡不有初,鮮克有終。諶,誠也。箋云:烝,眾。鮮,寡?,能也。天之生此眾民,其教道之,非當(dāng)以誠信使之忠厚乎?今則不然,民始皆庶幾於善道,后更化於惡俗。
○烝,之承反。諶,市林反。鮮,息淺反。注同。道音導(dǎo),本亦作“導(dǎo)”
[疏]“蕩蕩”至“有終”。
○正義曰:穆公傷厲王無道,壞滅法度。言今蕩蕩然廢壞法度者,上帝之君王,乃以此無法度,而為下民之君也。又言王無法度之事,重賦斂以疾病人,峻刑法以威罪人。如此者,是上帝之君王,又其下政教之命甚多邪僻。言其無法度,不由舊章也。元本天之生此眾民,其使人君為政化之,命以教導(dǎo)之,非欲使之誠信乎?言天欲使之誠信。今王以邪僻教之,故民皆無復(fù)誠信。無不有其初心,欲庶幾慕善道,少能有其終行,今皆化從惡俗,是違天生民立教之意,故所以傷之也。
○傳“上帝”至“辟君”。
○正義曰:上帝者,天之別名。天無所壞,不得與蕩蕩共文,故知上帝以讬君王,言其不敢斥王,故托之上帝也。《板》傳曰:“上帝以稱王者。”《桑柔》傳曰:“昊天斥王!比粍t王稱天稱帝,《詩》之通義。而言托者,以下章不敢斥言,乃假文王咨商,明知此亦不斥,故變言托耳。其實稱帝亦斥王。此下諸章皆言“文王曰咨”,此獨不然者,欲以蕩蕩之言,為下章總目,且見實非殷商之事,故於章首不言文王,以起發(fā)其意也!氨伲,《釋詁》文。
○箋“蕩蕩”至“之甚”。
○正義曰:蕩蕩是廣平之名,非善惡之稱,若《論語》云:“蕩蕩乎,民無能名焉!薄逗榉丁吩疲骸巴醯朗幨帯!毖云錈o復(fù)惡事善事,廣平是蕩蕩為善也。此序言蕩蕩無綱紀(jì)文章,言其除去善事,知此蕩蕩是法度廢壞之貌。《釋訓(xùn)》云:“蕩蕩,僻也!睂O炎曰:“蕩蕩,法度廢壞之僻!比〈斯{為說也。
○箋“疾病”至“舊章”。
○正義曰:此申說傳意也。人以財貨而生,財盡則人困病,故知疾病人者,重賦斂也。君以刑法威人,法峻則人得罪,故知威罪人者,峻刑法也。君之於人,唯此而已,故知是此二事也。峻者,高險之名,謂重其科禁,不可登陟,如山之陵阪然。其政教又多邪僻,不由舊章,不依周公所制典禮、先王所行舊法也。
○傳“諶,誠”。
○正義曰:《釋詁》文。
○箋“烝眾”至“惡俗”。
○正義曰:“烝,眾。鮮,寡”,皆《釋詁》文!翱,能”,《釋言》文。言天意欲使人君發(fā)命教民,當(dāng)以誠信忠厚。既本天意,又傷今政。言當(dāng)今之民皆有始無終,是由人君不施忠厚之命,而下邪僻之教,故民化於惡俗,教之使然。以王政不順天,故反覆言之。民始皆庶幾於善道,言民生自有此性。后更化於惡俗,謂君政令之變改。言“靡不”為盡然之辭,“鮮克”為少有之稱,文不同者,容有君子不改其操,故言鮮以見之。
文王曰咨,咨汝殷商!曾是彊御,曾是掊克,曾是在位,曾是在服。咨,嗟也。彊御,彊梁御善也。掊克,自伐而好勝人也。服,服政事也。箋云:厲王弭謗,穆公朝廷之臣,不敢斥言王之惡,故上陳文王咨嗟殷紂以切刺之。女曾任用是惡人,使之處位執(zhí)職事也。
○御,魚呂反。掊,蒲侯反,聚斂也,徐又甫垢反。好,呼報反。朝,直遙反。下“朝廷”同。
天降滔德,女興是力。天,君。滔,慢也。箋云:厲王施倨慢之化,女群臣又相與而力為之。言競於惡。
○滔,他刀反,漫也。漫,亡諫反,本亦作“慢”,又作“嫚”。下同,一音亡半反。倨,居庶反。
[疏]“文王”至“是力”。
○正義曰:穆公傷王之惡,又不敢斥,言昔文王,以紂政亂,數(shù)嗟嘆之,故穆公假為之辭,以責(zé)厲王。言文王恨紂,始言曰咨。咨嗟乎,汝殷商之君,汝為人君,當(dāng)任用賢者,何曾以是彊梁御善之人,何曾以是矜掊好勝之人。曾任用二者,惡人使之在位,執(zhí)職事乎?既責(zé)其君任非其人,又責(zé)此臣助君為惡。言比天之王者,此倨慢之德化已自惡矣,汝等何為起是氣力而佐助之?以其同惡相成,故至於大壞,所以傷之也。
○傳“咨嗟”至“政事”。
○正義曰:咨是嘆辭,故言嗟以類之,非訓(xùn)為嗟也。彊梁者,任威使氣之貌。御善者,見善事而抗御之。是心不向善,不從教化之人也。自伐解倍,好勝解克。定本“倍”作“掊”,掊即倍也。倍者,不自量度,謂己兼倍於人而自矜伐!墩撜Z》云“原無伐善”,是也。克者,勝也。己實不能恥於受屈,意在陵物必勝而已,如此者,謂之克也!夺屧b》云:“服,事也!鼻摇霸诜迸c“在位”對文,故知服政事,謂非徒備官,又委任之也。
○箋“厲王”至“職事”。
○正義曰:《民勞》亦穆公所作,皆斥王惡。此篇獨畏弭謗,不斥言者,《民勞》之詩泛論王惡,欲王惠中國以綏四方,其惡非深,不須假托!妒帯穭t陳王兇暴,將至滅亡,號呼沈湎,俾晝作夜,其言既切,故假文王。至如家父作誦,自著己名,凡伯、芮伯直言不諱者,其人既異,所作有殊。二章箋獨言厲王者,以假托文王咨嗟殷紂,不得不言厲王。六章以下言殷紂者,以“小大近喪”,顛覆滅亡之事,故指言殷紂。又經(jīng)之設(shè)文,須有足句。四言“曾是”,其義為一,故箋并言之。汝曾任用是惡人,使之處位執(zhí)職事也,言曾者,謂何曾如此。今人之語猶然。
○傳“天,君。滔,慢”。
○正義曰:“天,君”,《釋詁》文。以言“汝興是力”責(zé)臣,明是人君,非上天也。虐君所下,明是慢人之德,故以滔為慢也。
○箋“厲王”至“於惡”。
○正義曰:此箋言厲王,自下單言王,省文也。在身為德,施行為化,內(nèi)外之異耳。“相與而力為之”,定本作“相興而力為之”。
文王曰咨,咨女殷商!而秉義類,彊御多懟。流言以對,寇攘式內(nèi)。對,遂也。箋云:義之言宜也。類,善。式,用也。女執(zhí)事之臣,宜用善人,反任彊御眾懟為惡者,皆流言謗毀賢者。王若問之,則又以對?鼙I攘竊為奸宄者,而王信之,使用事於內(nèi)。
○懟,直類反。攘,如羊反。宄音軌。
侯作侯祝,靡屆靡究。作、祝,詛也。屆,極。究,窮也。箋云:侯,維也。王與群臣乖爭而相疑,日祝詛求其兇咎無極已。
○作,側(cè)慮反。注同。本或作“詛”。祝,周救反。
[疏]“文王”至“靡究”。
○毛以為,文王曰咨,咨嗟汝殷商,汝秉執(zhí)政事之臣,宜用善人,何為不用善人,反更信任彊御眾懟為惡之人,為流言以遂成其惡事者,又寇盜攘竊為奸宄之人,王信任之,使用事於內(nèi)。小人用事,數(shù)相謗毀,遂令君臣乖爭,以致相疑。維為是詛,維為是祝,求告鬼神,令加兇咎,無有終極窮已之時。置小人於朝,以祝詛求言,是綱紀(jì)廢滅,可傷之甚。
○鄭唯流言以對為異。言此彊御眾懟為惡之人,作此流言,謗毀賢者。若王問賢人,則以此謗毀而對,使王不得用之。馀同。
○傳“對,遂”。
○正義曰:《釋言》文。
○箋“義之”至“於內(nèi)”。
○正義曰:凡言義者,允於事宜,故云義之言宜。以義為宜,則而為汝矣!邦,善”,《釋詁》文!笆,用”,《釋言》文。眾懟為惡者,懟謂很戾。戾非一人,故言眾也。此彊御眾懟之人,不但很戾而已,又皆流言語以謗毀賢者。王若問之,則又以對,謂就此眾懟之人問賢人之行,則又以謗毀之言對王,令王不用之,使賢者黜退也。既退賢者,乃進(jìn)其黨類,故寇盜攘竊為奸宄者,進(jìn)在王朝而信之,使用事於內(nèi)也。上言執(zhí)事,下言用事於內(nèi),則執(zhí)事者亦在內(nèi)矣。但執(zhí)事者,舊在王朝用事者。后來之人,以小人后至,而自外入內(nèi),故云“式內(nèi)”以充之。言寇攘者,《費誓》注云:“寇,劫取也。因其亡失曰攘。”盜竊則總名,故箋以盜竊配之。
○傳“作祝”至“究窮”。
○正義曰:作即古詛字。詛與祝別,故各自言侯。傳辨“作”為“詛”,故言“作、祝,詛也”!皩,極。究,窮”,皆《釋言》文。
○箋“侯維”至“極已”。
○正義曰:《釋詁》云:“維,侯也!惫屎畹脼榫S。上言用惡人在官,此言詛祝,明是王與群臣乖爭相疑而祝詛也。“靡屆靡究”,言其無窮已之時,故知日日為之也。詛者,盟之細(xì)事,用豕犬雞三物告神而要之。祝無用牲之文,蓋口告而祝詛之也。皆是情不相信,聽以明神,若有犯約,使加之兇禍,故云“求其兇咎無極已”。
文王曰咨,咨女殷商!女炰烋于中國,斂怨以為德。炰烋,猶彭亨也。箋云:炰烋,自矜氣健之貌。斂聚群不逞作怨之人,謂之有德而任用之。
○炰,白交反。烋,火交反。亨,許庚反。逞,敕領(lǐng)反。不明爾德,時無背無側(cè)。背無臣,側(cè)無人也。箋云:無臣、無人,謂賢者不用。
爾德不明,以無陪無卿。無陪貳也,無卿士也。
○陪,本又作“培”,蒲回反。
[疏]“文王”至“無卿”。
○正義曰:言文王曰咨,咨嗟汝殷商,汝既官不得人,徒彭亨然自矜莊以為氣健在於中國,斂聚此志意不逞好作怨之人,以為有德而任用之,由其任用惡人以為德,故不光明汝王之德也。正由背后無良臣,傍側(cè)無賢人也,故又言汝王之德所以不光明者,以其無陪貳大德之公,無幹事明哲之卿故也。王何故聚此小人,使之用事?
○箋“炰烋”至“用之”。
○正義曰:炰烋是人之形狀,故言自矜莊氣健之貌,與傳彭亨一也。上章言用惡人在官,下章言傍無賢人,故知斂怨以為德,謂聚群不逞作怨之人,謂之為有德而任用之!叭翰怀选保迨辍蹲髠鳌肺。逞,快也。謂志意不快,好作怨禍者也。
○傳“無陪”至“卿士”。
○正義曰:陪貳,謂副貳王者,則三公也。卿士,謂六卿也。昭三十二年《左傳》曰:“物有陪貳,天生季氏,以貳魯侯!敝T侯以上卿為貳,則知天子陪貳唯三公也。冢宰雖亦貳王治事,當(dāng)從卿士之列也。
文王曰咨,咨女殷商!天不湎爾以酒,不義從式。義,宜也。箋云:式,法也。天不同女顏色以酒,有沈湎於酒者,是乃過也,不宜從而法行之。
○湎,面善反,徐莫顯反。飲酒齊色曰湎,《韓詩》云:“飲酒閉門不出客曰湎。”
既愆爾止,靡明靡晦,式號式呼,俾晝作夜。使晝?yōu)橐挂。箋云:愆,過也。女既過沈湎矣,又不為明晦,無有止息也,醉則號呼相效,用晝?nèi)兆饕梗灰曊隆?br> ○愆,本又作“諐”,起連反。號,戶刀反。注同。呼,火胡反,又火故反。注同。崔本作“謼”;蛞槐咀鳌盎蛱柣蚝簟。卑,必爾反,使也,本亦作“俾”。后皆同。耽,本或作“湛”,都南反。不為,于偽反。
[疏]“文王”至“作夜”。
○正義曰:上言任非其人,此言其共從行非度。文王曰咨,咨嗟汝殷商,汝君臣何為耽荒如是,天不湎然同汝顏色以酒,汝乃自耽此酒,使色同耳。此乃過誤之事,不宜從而法行之。汝沈湎如是,既巳愆過於汝之容止,又無明無晦而飲酒不息,及其醉也,用是叫號,用是歡呼,使晝?nèi)兆饕梗粐L視事,此所以大壞。
○箋“天不”至“行之”。
○正義曰:《酒誥》注云:“飲酒齊色曰湎!比粍t湎者,顏色湎然齊一之辭,故云“天不同汝顏色”,亦謂湎為同色也。湎者,人之所為,非天生之物。圣人用酒,所以祭祀養(yǎng)賢。周公作戒,使德將無醉。是湎然而醉者,人自為之,非天為之也。
文王曰咨,咨女殷商!如蜩如螗,如沸如羹。蜩,蟬也。螗,蝘也。箋云:飲酒號呼之聲,如蜩螗之鳴。其笑語沓沓,又如湯之沸,羹之方熟。
○蜩音條。螗音唐。沸,方味反。蟬,市延反,《字林》云:“蟪蛄!蔽i音偃,蟬屬也,《草木疏》云:“一名虭蟟,青徐謂之螇螰,楚人名之蟪蛄,秦燕謂之蛥蚗,或名之蜓蚞!惫疲骸八缀魹楹s,江南謂之螗<蟲弟>!表,徒答反。小大近喪,人尚乎由行。言居人上,欲用行是道也。箋云:殷紂之時,君臣失道如此,且喪亡矣。時人化之甚,尚欲從而行之,不知其非。
○近喪,附近之近,又如字。注同。
內(nèi)奰于中國,覃及鬼方。奰,怒也。不醉而怒曰奰。鬼方,遠(yuǎn)方也。箋云:此言時人忄犬於惡,雖有不醉,猶好怒也。
○奰,皮器反,舊音備。覃,徒南反。忄犬,市制反,又時設(shè)反,《說文》云:“習(xí)也!焙,呼報反。
[疏]“文王”至“鬼方”。
○毛以為,文王曰咨,咨嗟汝殷商,汝君臣飲酒,其號呼如蜩之聲,如螗之鳴,言其讙譁之無次也。其笑語如湯之沸,如羹之熟,言其噂沓無節(jié)也。王者所行,無小無大,莫不皆近喪亡。以此行居人之上,於是猶欲下民用行此道也。由君欲民行,故天下化之,惡及四遠(yuǎn)。王初奰然,不醉而怒,在於中國。但人皆效之,此奰然惡行乃延及中國之外,至於鬼方之遠(yuǎn)鄉(xiāng),言其惡化之廣也。
○鄭唯小大近喪,謂君臣失道,近於喪亡。時人化之甚,猶尚於是欲從而行之。言舉世皆不知其惡也。
○傳“蜩,蟬。螗,蝘”。
○正義曰:《釋蟲》云:“蜩,螂蜩,螗蜩!鄙崛嗽唬骸敖韵s也。方語不同,三輔以西為蜩梁,宋以東謂蜩為蝘,楚地謂之蟪蛄!冻o》云‘蟪蛄鳴兮啾啾’,是也。”陸機《疏》云:“螗,一名蝘虭!蹲至帧吠@或作蟟也。青徐人謂之螇螰!比粍t螗蝘亦蟬之別名耳。
○箋“飲酒”至“方熟”。
○正義曰:文承號呼之下,蜩螗多聲之蟲,故知號呼之聲如蜩螗也。沸無食名,故知唯是沸湯。羹熟則停,故知其欲熟。以羹湯非蟬之類,故以比笑語。《禮》有“燕笑語兮”,但不得沓沓無節(jié)耳。
○傳“言居”至“是道”。
○正義曰:如傳此言,則以尚為上,由為用!把跃尤松,欲用行此道”,謂欲使天下民從己之行。
○箋“殷紂”至“其非”。
○正義曰:以言“近喪”,紂實喪亡。鬼方,殷之諸侯,則其言施於紂世,故云殷紂之時。以“覃及鬼方”,是化流於遠(yuǎn),故易傳以為“時人化之甚,尚欲從而行之,不知其非”。由人效其非,欲從而行之,不知其非,故惡及遠(yuǎn)地,為文之次也。
○傳“奰怒”至“遠(yuǎn)方”。
○正義曰:《西京賦》云:“巨靈奰屃,以流河曲!眲t奰者,怒而自作氣之貌,故為怒也。怒不由醉,而云“不醉而怒”者,以其承上醉事,嫌是醉時之怒,故辨之焉。此雖怒時不醉,乃是醉醒而怒,亦由酒醉所致,故既言飲酒無節(jié),即又責(zé)其奰怒也。中國是九州,覃及是及遠(yuǎn),故知“鬼方,遠(yuǎn)方”,未知何方也!兑住ぜ葷贰熬湃咦诜ス矸,三年乃克。《象》曰:憊也”。言疲憊而后克之。以高宗之賢,用師三年,憊而乃克,明鬼方是遠(yuǎn)國也。
文王曰咨,咨女殷商!匪上帝不時,殷不用舊。箋云:此言紂之亂,非其生不得其時,乃不用先王之故法之所致。雖無老成人,尚有典刑。箋云:老成人,謂若伊尹、伊陟、臣扈之屬。雖無此臣,猶有常事故法可案用也。
○扈音戶。
曾是莫聽,大命以傾。箋云:莫,無也。朝廷君臣皆任喜怒,曾無用典刑治事者,以至誅滅。
[疏]“文王”至“以傾”。
○正義曰:文王曰咨,咨嗟汝殷商,汝所以將至滅亡者,非為上帝生之使不得其時,乃由汝殷紂自不用先王舊故之法所致耳。又言其不用舊故之事,今時雖無年老成德之人,若伊陟之類,猶尚有先王常事故法可案而用之。汝今君臣皆任喜怒,以自專恣,曾於是常事故法莫肯聽受用之,由此汝之大命以致傾覆而誅滅。今王何不以紂為戒,自改悔乎?
○箋“老成”至“案用”。
○正義曰:以殷不用舊章,即以殷臣言之,故云“老成人,謂若伊尹、伊陟、臣扈之屬”。於厲王則周、召、毛、畢之倫也。《君奭》曰:“在昔成湯既受命,時則有若伊尹。在太甲,時則有若保衡。在太戊,時則有若伊陟、臣扈、巫咸。在祖乙,時則有若巫賢。在武丁,時則有若甘盤。”注云:“伊尹名摯,湯以為阿衡。以尹天下,故曰伊尹,至太甲改曰保衡!眲t伊尹、保衡一人也。伊陟,伊尹之子,據(jù)《君奭》之文,從上言之,盡臣扈三人以下,猶有巫咸、巫賢、甘盤,故言“之屬”以包之。
○箋“朝廷”至“誅滅”。
○正義曰:以莫為總辭,故知朝廷君臣也。不用典刑,則是自制威福,故云“皆任喜怒”!对茲h》云:“大命近止!敝^民之性命。此言“大命以傾”,亦謂君臣性命,故云“以至誅滅”。
文王曰咨,咨女殷商!人亦有言:“顛沛之揭,枝葉未有害,本實先撥。”顛,仆。沛,拔也。揭,見根貌。箋云:揭,蹶貌。撥,猶絕也。言大木揭然將蹶,枝葉未有折傷,其根本實先絕,乃相隨俱顛拔。喻紂之官職雖俱存,紂誅亦皆死。
○顛,都田反。沛音貝。揭,紀(jì)竭反。撥,蒲末反。仆,蒲比反,又音赴。拔,皮八反,又半末反。見,賢遍反,謂樹根露見。王如字,言可見。蹶,其厥反,沈居衛(wèi)反,一音厥。
殷鑒不遠(yuǎn),在夏后之世。箋云:此言殷之明鏡不遠(yuǎn)也,近在夏后之世,謂湯誅桀也。后武王誅紂。今之王者,何以不用為戒!
○夏,戶雅反。注同。
[疏]“文王”至“之世”。
○正義曰:文王曰咨,咨嗟汝殷商,古之賢哲之人亦有遺言云:樹木將欲顛仆傾拔之時,其根揭然而見。此時枝葉未有折傷之害,而根本實先斷絕。但根本既絕,枝葉亦從而絕。以喻王位將欲傾覆喪亡之時,而其勢微弱而危。此時群臣未有死亡之害,而王身實先誅滅。王身既滅,群臣亦隨之而滅。汝若不信,則殷之所鑒鏡者非遠(yuǎn)耳,止近在往前夏后之世。言桀為成湯所誅,紂惡亦當(dāng)為周人所殺。汝何以君臣同惡,不用典刑也?此意欲令厲王以紂為鑒,改修德教故也。
○傳“顛仆”至“根貌”。
○正義曰:顛是倒頓之名,仆是偃僵之義,故以顛為仆,謂樹倒也。沛者,忽遽離本之言。此論木事,故知為拔,謂樹枝也。揭者,蹶倒之意,故以為見根貌。此“顛沛之揭”,正謂樹將倒拔,而已見其根,但未絕耳。
○箋“揭蹶”至“皆死”。
○正義曰:傳言見根,不辨根之所見,故以揭為蹶貌。蹶謂倒也,樹倒故根見,與傳同。撥者,撥去之,去其馀根,故云“猶絕也”。揭實已倒,故云蹶貌。但倒不至地,根猶未盡,故枝葉未有折傷。本實先絕,枝葉乃與根相隨俱拔,喻紂未滅之前,官職雖俱存,紂誅則與之皆死也。稱人亦有言者,《牧誓》文亦如此,注云:“以古賢之言為驗!笔强嗥洳恍,故引古以為證也。
《蕩》八章,章八句。
《抑》,衛(wèi)武公刺厲王,亦以自警也。自警者,如彼泉流,無渝胥以亡。
○抑,於力反。抑,密也。警,居領(lǐng)反。
[疏]“《抑》十二章,上三章章八句,下九章章十句”至“自警”。
○正義曰:《抑》詩者,衛(wèi)武公所所作,以刺厲王也。雖志在刺王,亦所以自警戒己身。以王之為惡,將致滅亡,群臣隨之,己亦淪陷,故箋指而言之。
○箋“自警”至“以亡”。
○正義曰:言無如泉水相率俱亡,是則己亦恐亡,自警之意,故以此句當(dāng)之!冻Z》云:“昔衛(wèi)武公年九十有五矣,猶箴儆於國曰:‘自卿以下,至於師長,茍在朝者,無謂我耄而舍我!妒呛踝鳌盾病芬宰再印!表f昭云:“昭謂《懿》,《詩·大雅·抑》之篇也。抑讀曰懿!睹娦颉吩唬骸兑帧,衛(wèi)武公刺厲王,亦以自警。’”如昭之言,武公年耄,始作《抑》詩。案《史記·衛(wèi)世家》,武公者,僖侯之子,共伯之弟。以宣王三十六年即位。則厲王之世,武公時為諸侯之庶子耳。未為國君,未有職事,善惡無豫於物,不應(yīng)作詩刺王。必是后世乃作追刺之耳。正經(jīng)美詩有后王時作,以追美前王者,則刺詩何獨不可后王時作,而追刺前王也?詩之作者,欲以規(guī)諫前代之惡,其人已往,雖欲盡忠,無所裨益。后世追刺,欲何為哉!詩者,人之詠歌,情之發(fā)憤,見善欲論其功,睹惡思言其失,獻(xiàn)之可以諷諫,詠之可以寫情,本原申己之心,非是必施於諫。往者之失,誠不可追,將來之君,庶或能改。雖刺前世之惡,冀為未然之鑒,不必虐君見在,始得出辭,其人已逝即當(dāng)杜口!《雨無正》之篇,鄭為流彘后事,既出居,政不由己,雖欲箴規(guī),亦無所及。此篇、彼意於義亦同。以此知韋氏之言為得其實。若然,自警者,群臣為惡,恐禍及己。若前人已死,則非禍所及。而箋所以責(zé)厲王之臣,為武公自警者,以人之得失,在於朋儕。武公雖非厲王之臣,亦是朝廷之士,淪胥以敗,無世不然,冀望遠(yuǎn)彼惡人,免其患禍,雖文刺前朝,實意在當(dāng)代,故誦習(xí)此言,以自肅警。侯包亦云:“衛(wèi)武公刺王室,亦以自戒。行年九十有五,猶使臣日誦是詩,而不離於其側(cè)!逼湟庖嗳 冻Z》為說,與韋昭小異。
抑抑威儀,維德之隅。人亦有言:“靡哲不愚!币忠,密也。隅,廉也。靡哲不愚,國有道則知,國無道則愚。箋云:人密審於威儀抑抑然,是其德必嚴(yán)正也。古之賢者,道行心平,可外占而知內(nèi)。如宮室之制,內(nèi)有繩直,則外有廉隅。今王政暴虐,賢者皆佯愚不為,容貌如不肖然。
○喆,本又作“哲”,亦作“悊”,陟列反,智也。下同。則知,音智。
庶人之愚,亦職維疾。哲人之愚,亦維斯戾。職,主。戾,罪也。箋云:庶,眾也。眾人性無知,以愚為主,言是其常也。賢者而為愚,畏懼於罪也。
[疏]“抑抑”至“斯戾”。
○正義曰:此時厲王弭謗,賢者佯愚。言人有此抑抑然密審之威儀,維為德之廉隅矣。言內(nèi)有其德,則外有威儀,與德之為廉隅也。若外無威儀,則內(nèi)無德行,是為愚人矣。古之賢人有言曰:無道之世,無有一哲人而不為愚者。言當(dāng)時賢哲,皆故毀威儀,而佯為愚人也。若眾庶凡人之為此愚,亦主由維有疾病故耳。今哲人之為此愚,亦維乃畏懼於時之罪戾,非性然也。由王酷虐,濫罰無罪,故賢哲之人皆佯為愚病,言王虐之甚也。
○傳“抑抑”至“則愚”。
○正義曰:“抑抑,密”,《釋訓(xùn)》文。舍人曰:“威儀靜密也!庇缯,角也。廉者,棱也。角必有棱,故云廉隅。《集注》、定本“廉”下皆無“隅”字,其義是也。哲者,智也。愚者,癡也。上智下愚,不移之定分,而云靡哲不愚,故解之云:國有道則智,國無道則愚!墩撜Z》說寧武子之行為然也。
○箋“人密”至“不肖然”。
○正義曰:此以屋之外角,喻人之外貌,由內(nèi)方而外正,故觀外而知內(nèi),故人能密審於威儀抑抑然,是其德必嚴(yán)正也!毒d》曰“其繩則直”,是內(nèi)有繩直也。《斯干》曰“如矢斯棘”,毛以棘為棱廉,是外有廉隅也。宮室可入內(nèi)而觀之,人則不可忖度而知之,故言古之賢者可以外占而知內(nèi)。
○傳“職,主。戾,罪”。
○正義曰:皆《釋詁》文。
無競維人,四方其訓(xùn)之。有覺德行,四國順之。無競,競也。訓(xùn),教。覺,直也。箋云:競,強也。人君為政,無彊於得賢人。得賢人則天下教化,於其俗有大德行,則天下順從其政。言在上所以倡道。
○行,下孟反。注同。倡,昌亮反。道,徒報反,本亦作“導(dǎo)”。下“教道”同。訏謨定命,遠(yuǎn)猶辰告。訏,大。謨,謀。猶,道。辰,時也。箋云:猶,圖也。太謀定命,謂正月始和,布政于邦國都鄙也。為天下遠(yuǎn)圖庶事,而以歲時告施之。
○訏,況于反。謨,莫蒲反,沈云:本亦作“漠”,音莫。為,于偽反。篇末“今我為王”同。
敬慎威儀,維民之則。箋云:則,法也。
[疏]“無競”至“之則”。
○毛以為,上言賢人不用,毀儀佯愚。此言宜用賢者,使之慎儀。言人君為國,無強乎維在得其賢人。若得賢人,則國家強矣。所以得賢則強者,以此賢人有德,四方之俗有不善者,其可使此賢人教訓(xùn)之。此賢人可以教訓(xùn)者,此賢者有正直大德行,四方之民得其教化,其皆慕仰而順從之。四方皆順,是為強也。又言施教之法,當(dāng)豫大計謀,定其教命,為長遠(yuǎn)之道,而以時節(jié)告民,施之王之朝廷。又當(dāng)敬慎其舉動威儀,維與下民之為法則也。言王當(dāng)如此,不得棄賢不用,使民無所法也。
○鄭唯以猶為圖為異。馀同。
○傳“無競”至“覺直”。
○正義曰:以得賢則強,而云“無競”,故知反其言也。訓(xùn),教誨之別名,故為教也!夺屧b》云:“梏、較,直也”,與“覺”字異音同。
○箋“競,強”。
○正義曰:《釋言》文。
○傳“訏大”至“辰時”。
○正義曰:“訏,大。謨,謀。猶,道”,皆《釋詁》文。唯彼猶作繇耳。《釋訓(xùn)》云:“不辰,不時也!笔浅綖闀r。
○箋“猶圖”至“施之”。
○正義曰:以命既是道,故以猶為圖。既云謀定,而別云時告,則謀定時未告也!短茁殹吩唬骸罢轮,始和,布治於邦國都鄙,乃縣治象之法於象魏,使萬民觀治象,挾日而斂之!薄缎≡茁殹吩唬骸罢龤q,帥治官之屬,而觀治象之法!薄吨芏Y》言正歲者,皆謂夏之正月!短住费哉聭抑,《小宰》言正歲觀之,則是再懸之也,故彼注云:“正月,周之正月也。吉,謂朔日也!薄短住芬哉滤啡,布王治之事於天下,至正歲,又書而懸於象魏,使萬民觀焉!吨芏Y》六官,其存者五,惟《春官》無此事,其馀皆有之,唯所主異耳。然《春官》主禮,周公所制,永為定法,更不改張,故不須再懸。王之教命,不過六典,和之告之,二時不同,與謀定時告相合,故以大謀定命,謂正月始布政教于邦國都鄙是也。為天下遠(yuǎn)圖庶事,而以歲時告施之,即正歲懸之象魏是也。邦國謂畿外諸侯,都鄙謂畿內(nèi)采邑。
其在于今,興迷亂于政。顛覆厥德,荒湛于酒。箋云:于今,謂今厲王也。興,猶尊尚也。王尊尚小人,迷亂於政事者,以傾敗其功德,荒廢其政事,又湛樂於酒。言愛小人之甚。
○覆,苦服反。下“覆謂”、“覆用”并注同。湛,都南反。注及下同。樂音洛。下文及注同。
女雖湛樂從,弗念厥紹。罔敷求先王,克共明刑。紹,繼。共,執(zhí)。刑,法也。箋云:罔,無也。女君臣雖好樂嗜酒而相從,不當(dāng)念繼女之后人將效女所為,無廣索先王之道與能執(zhí)法度之人乎?切責(zé)之也。
○共,九勇反。注同。好,呼報反。嗜,市志反。效,戶教反。索,所白反。
[疏]“其在”至“明刑”。
○正義曰:上言用賢可使四方順從,此言今之不能也。其在於今之厲王,不能用賢之故,而尊尚其小人,使迷亂於政教,以傾敗其功德,荒廢其政事,又耽樂於酒,是愛小人之甚也。汝雖好耽樂嗜酒而相從,縱令不慚於今時,何故弗念其繼汝之人,不慮子孫將效之也?汝何故無心欲廣索先王之道,及能執(zhí)守明白法度之賢人而用之乎?責(zé)其不用賢者,而與小人荒耽。
○箋“興猶”至“之甚”。
○正義曰:興謂舉而用之,故為尊尚。以覆為傾敗,故云傾敗其功德。
○傳“紹繼”至“刑法”。
○正義曰:皆《釋詁》文。唯彼“共”作“拱”耳。
肆皇天弗尚,如彼泉流,無淪胥以亡。淪,率也。箋云:肆,故今也。胥,皆也。王為政如是,故今皇天不高尚之,所謂仍下災(zāi)異也。王自絕於天,如泉水之流,稍就虛竭,無見率引為惡,皆與之以亡。戒群臣不中行者,將并誅之。
○淪音倫。夙興夜寐,灑埽庭內(nèi),維民之章。灑,氵麗。章,表也。箋云:章,文章法度也。厲王之時,不恤政事,故戒群臣掌事者以此也。
○灑,色解反。注同。又所寄反。埽,素報反。廷音庭。灑,色蟹反。
修爾車馬,弓矢戎兵,用戒戎作,用逷蠻方。逷,遠(yuǎn)也。箋云:逷當(dāng)作“剔”。剔,治也。蠻方,蠻畿之外也。此時中國微弱,故復(fù)戒將率之臣以治軍實,女當(dāng)用此備兵事之起,用此治九州之外不服者。
○逷,他歷反,沈士益反。復(fù),扶又反。將,子匠反。帥,所類反,本或作“率”。
[疏]“肆皇”至“蠻方”。
○毛以為,上言王之耽亂,此又乘而責(zé)之。言由王耽亂如此,故今皇天不高尚王之所為,而下此災(zāi)異,王將自絕於天,如彼泉水之流,稍稍以就虛竭。言今王漸漸將致滅亡也。又告語群臣,以自警戒。王既為惡,汝當(dāng)行善,無相牽率為惡,皆以滅亡。既不聽為惡,即教之行善,當(dāng)侵早而起,晚夜而寐,灑埽室庭之內(nèi),勤行政事,維與民之為表憲文章。又戒將帥之臣,當(dāng)修治汝征伐之車馬,及弓矢與戎兵之器用,以此戒備,戎兵動作之處,當(dāng)征伐之。又用此以驅(qū)遠(yuǎn)蠻方之來內(nèi)侵者,當(dāng)逐令遠(yuǎn)去,使不得來侵。
○鄭唯用此以治蠻方之外不服者為異。馀同。
○傳“淪,率”。
○正義曰:《釋言》文。
○箋“肆故”至“誅之”。
○正義曰:“肆,故今也。胥,皆也”,皆《釋詁》文。天道遠(yuǎn),人道邇。言皇天不高尚王,當(dāng)有其狀,故知謂仍下災(zāi)異也。天之為災(zāi),所以譴告王者,冀其改悟。若欲養(yǎng)成其惡,則不復(fù)以災(zāi)告之。今仍有災(zāi)異,是天未絕於王,但王自絕於天,如彼泉水之流,稍稍就於虛竭也。泉之大者,則流行無窮,小者有時而虛竭,故以比王將至於滅亡。王既有惡,而臣亦同之,是相率為惡。武公惜其亡而戒之,故知戒群臣不中行者,恐將并誅之也。及厲王之出,周、召共和,是不與同惡,則不誅。
○傳“灑,氵麗。章,表”。
○正義曰:灑埽者,以水灑地而掃之,故為灑,謂灑水濕地也。章者,在人之上,為之表憲,故云表也。
○箋“章文”至“以此”。
○正義曰:申傳為表之義,以有文章法度,故得為民之表也。戒之使為民之表章,則是戒朝廷大臣,非戒灑埽之人令埽地也。直以厲王之時,不恤政事,王綱不振,戒之使勤於職事。但職事在庭治之,故假庭內(nèi)不埽,以見職事不理耳,故云戒群臣掌事者。掌事,謂六卿也。
○傳“逷,遠(yuǎn)”。
○正義曰:《釋詁》文。
○箋“逷當(dāng)”至“不服者”。
○正義曰:以“用戒戎作”,謂兵戎備之,則“用逷蠻方”,謂遠(yuǎn)方不服則剔治之,故知逷當(dāng)作剔。剔謂治毛發(fā),故為治也!吨芏Y》九服,六服之內(nèi)為中國,七服以外為夷狄,而第六者,《大行人》謂之“要服”!堵毞绞稀分^之“蠻服”,《大司馬》謂之“蠻畿”。此經(jīng)有二義。用戒戎,作為中國,則用剔蠻方為夷狄,且蠻方與彼蠻畿同,故知蠻方是蠻畿之外也。用兵是將帥之事,故知戒將帥之臣,以治軍實也。掌主兵事,唯司馬耳。其出師也,則六卿皆為軍將。此戒將帥,總戒將兵之人,不必獨戒司馬也。軍實者,即車馬弓矢戎兵是也。弓矢即戎兵,而又言戎兵,容戈盾矛戟之類,軍之所用皆是。隱五年《左傳》曰:“歸而飲至,以數(shù)軍實。”《楚語》曰:“射不過講軍實焉!苯灾^兵器也。言汝當(dāng)用備兵事之起,謂備之於國,隨其所須。中國起者,即用之也。用此治九州之外不服者,謂治夷鎮(zhèn)蕃。三服,《大行人》既列其服朝見之?dāng)?shù),乃云:“九州之外,世一見!笔切U畿以外為九州之外也。
質(zhì)爾人民,謹(jǐn)爾侯度,用戒不虞。質(zhì),成也。不虞,非度也。箋云:侯,君也。此時萬民失職,亦不肯趨公事,故又戒鄉(xiāng)邑之大夫,及邦國之君,平女萬民之事,慎女為君之法度,用備不億度而至之事。
○非度,待洛反。下“不億度”同。慎爾出話,敬爾威儀,無不柔嘉。話,善言也。箋云:言,謂教令也。柔,安。嘉,善也。
○話,戶快反。
白圭之玷,尚可磨也,斯言之玷,不可為也!玷,缺也。箋云:斯,此也。玉之缺,尚可磨鑢而平,人君政教一失,誰能反覆之?
○玷,丁簟反,沈丁念反,《說文》作“占刂”。鑢音慮。復(fù)音服,又豐服反,本亦作“覆”。
[疏]“質(zhì)爾”至“可為”。
○正義曰:此又戒鄉(xiāng)邑大夫及邦國之君,言汝等當(dāng)平治汝民人之政事,敕汝為君之法度,用此以戒備將來不億度之事,謂非常警急,當(dāng)豫防之。既戒臣事畢,又復(fù)諫王,當(dāng)謹(jǐn)慎爾王所出之教令,又當(dāng)恭敬爾在朝之威儀,使教令威儀無不安審美善。言使之皆安善也。又言教令尤須謹(jǐn)慎,白玉為圭,圭有損缺,猶尚可更磨鑢而平,若此政教言語之有缺失,則遂往而不可改。為王者安危,在於出令,故特宜慎之。
○傳“質(zhì)成”至“非度”。
○正義曰:《釋詁》云:“質(zhì)、平,成也!眲t質(zhì)者,平治成就之義,故傳以為成,箋以為平,其意同也!夺屟浴吩疲骸坝,度也。”不度者,非意所億度之事也。
○箋“侯君”至“之事”。
○正義曰:“侯,君”,《釋詁》文。詩之所戒,隨失而言,故知此時萬民失職,故令質(zhì)爾民人也。不肯趨公事,故令“謹(jǐn)爾侯度”也。鄉(xiāng)邑之大夫,謂六卿與公邑,亦可以兼六遂與采地也。以所戒者廣,故知亦及邦國之君也。平汝萬民之事,即教令是也。慎爾為君之法度,即威儀是也。治民即是為君,故文兼鄉(xiāng)邑大夫,亦稱君焉。不億度而至之事,謂非常寇盜,君子安不忘危,故常豫戒。
○箋“言謂”至“嘉善”。
○正義曰:以此言人君為政之事,故知是教令之言。此文雖承戒鄉(xiāng)邑邦國之下,而與下章“無易由言”相接,以下皆是言王事,則此慎話、敬威儀,是使王身敬慎,非戒臣之辭!叭,安。嘉,善”,皆《釋詁》文。
○箋“王之”至“覆之”。
○正義曰:政教一失,誰能反覆,謂已往者不可更反,《論語》所謂“駟不及舌”,是也。其言改過者,謂改將來過耳。此經(jīng)申上“慎爾出話”之事,上文亦言威儀,不重述者,以言失為重,故特殷勤之。《孝經(jīng)》重述法言,亦此類也。
無易由言,無曰“茍矣。莫捫朕舌”,言不可逝矣。莫,無。捫,持也。箋云:由,於。逝,往也。女無輕易於教令,無曰茍且如是。今人無持我舌者,而自輕恣也。教令一往行於下,其過誤可得而已之乎!
○易,以豉反。注同。捫音門。無言不讎,無德不報;萦谂笥,庶民小子。讎,用也。箋云:惠,順也。教令之出如賣物,物善則其售賈貴,物惡則其售賈賤。德加於民,民則以義報之。王又當(dāng)施順道於諸侯,下及庶民之子弟。
○讎,市由反,徐云:“鄭市又反!笔,市又反,一本作“讎”。此音則與毛同。賈,加霸反。下同。
子孫繩繩,萬民靡不承。箋云:繩繩,戒也。王之子孫敬戒行王之教令,天下之民不承順之乎?言承順也。
○靡,一本作“是”。
[疏]“無易”至“不承”。
○毛以為,出言為重,又復(fù)戒之。言王無得輕易於此言語之教令,無得言曰,我出言茍且如是矣。假有不善人,無執(zhí)特我舌而不聽我言者。實無人能執(zhí)王之舌,要王茍且出言。不可使之往行於天下,往則不可復(fù)改,故特須慎之。必須慎者,王之所出,無有一言而不為人用。善惡人皆承而用之,無有恩德,而下不報答之。言王有善德,人必報王,故王當(dāng)施行順道於朋友。謂諸侯及卿大夫等,下及庶民之子弟小子,王皆須以順道教之。王若教以順道,則民皆行之。若王之子孫,能繩繩然敬戒而行王之教令,則天下之眾民無有不承順而奉行之。言皆承順而奉行之。勸王使慎教令,為下民之法,施順道,為子孫之基也。
○鄭唯以讎字為異。馀同。
○傳“捫,持”。
○正義曰:字書以捫為摸。摸索其舌,是手持之也。
○箋“由於”至“已之乎”。
○正義曰:“由,於。逝,往”,皆《釋詁》文。唯彼由作繇,音義同。《釋詁》云:“朕,我也。”自周以前,朕為通言,故皋陶曰“朕言惠”,屈原曰“朕皇考”,是也。秦始皇既平六國,制天子之法,號為皇帝,自稱曰朕,后代遂遵用之。宣十二年《公羊傳》何休注云:“天子自稱曰朕,以漢法言之也。”言不可往,明為往不可,故云教令一往行於天下,其過誤不可得而改也。定本無“天”字,又言“過誤可得而已之乎”,定本是也。
○傳“讎,用”。
○正義曰:相對謂之讎。讎者相與用言語,故以讎為用。
○箋“教令”至“子弟”。
○正義曰:箋以用非讎之正訓(xùn),且與報德連文,故以為讎報物價。《釋詁》云:“讎,匹也!笔瞧诚鄨,故應(yīng)對物價謂之讎。其意言,王出教令,民則從其善惡,以答王也。武王謂諸侯云:“我友邦冢君是朋友!敝^諸侯亦可以兼群臣公卿也。小子,幼稚之稱,故為庶民子弟。庶民猶令及之,則以上無不及矣。
○箋“繩繩,戒”。
○正義曰:釋《訓(xùn)文》。
視爾友君子,輯柔爾顏,不遐有愆。輯,和也。箋云:柔,安。遐,遠(yuǎn)也。今視女諸侯及卿大夫,皆脅肩諂笑以和安女顏色,是於正道不遠(yuǎn)有罪過乎。言其近也。
○輯,徐音集,又七入反。<月合>,本又作“脅”,香及反,又虛劫反,沈又於闔反。諂,敕檢反,趙岐注《孟子》云:“脅肩,竦體也。諂笑,強笑也。”近之,附近之近,一本無“之”字,近則依字讀。相在爾室,尚不愧于屋漏。無曰“不顯,莫予云覯”。西北隅謂之屋漏。覯,見也。箋云:相,助。顯,明也。諸侯卿大夫助祭在女宗廟之室,尚無肅敬之心,不漸媿於屋漏有神見人之為也。女無謂是幽昧不明,無見我者。神見女矣。屋,小帳也。漏,隱也。禮祭於奧,既畢,改設(shè)饌於西北隅而厞隱之處。此祭之末也。
○相,息亮反,注同。媿,俱位反。屋如字,或云:“鄭於角反!甭敹狗。覯,古豆反。奧,烏報反,西北隅謂之奧。饌,仕眷反。厞,扶味反,隱也。沈云:“許慎幾非反!
神之格思,不可度思,矧可射思。格,至也。箋云:矧,況。射,厭也。神之來至去止,不可度知,況可於祭末而有厭倦乎!
○度,待洛反。注“度知”同。矧,申忍反。射音亦。
[疏]“視爾”至“射思”。
○正義曰:上勸王惠於朋友,此言王朋友不忠。我今視汝王之所友諸侯及卿大夫之君子皆不忠正,但脅肩諂笑,以和安爾王之顏色,以求王愛,無能一匡諫王者。是於正道不遠(yuǎn)其有罪過,言其近有罪過矣。此臣非但諂佞於王,又惰慢於事。其助祭於汝王宗廟之室,尚無肅敬之心,不慚媿於屋漏。祭當(dāng)盡敬,尚無媿心,其於諸事怠惰,明矣。因即責(zé)此不媿之人,汝無得言曰,此屋漏幽闇不明之處,無有於我云能見之者。謂神不見,遂為此慢。以神之明,必見汝矣。何則?神之初來至思,不可度而知思,況於祭之所末,可得厭倦之思?言若能知其去來則可,神去乃倦。既不見來,亦不知其去,何得祭未疑去即厭之也?
○箋“今視”至“其近”。
○正義曰:此皆以王為文,故爾友為王之友,爾顏為王之顏也。脅肩諂笑,口柔之貌也!睹献印吩唬骸懊{肩諂笑,病于夏畦!壁w岐云:“脅肩,竦體也。諂笑,強笑也。病,極也!毖云湟饪鄤跇O甚。於仲夏之月,治畦灌園之勤,是其事也。此正是罪過,而言其近者,為文之勢耳。
○傳“西北隅謂之屋漏”。
○正義曰:《釋宮》文。“覯,見”,《釋詁》文。
○箋“相助”至“之末”。
○正義曰:《釋詁》云:“相、助,慮也!本阌(xùn)為慮,是為助也。又云:“顯,光也。”是顯得為明也。上言友君子有過,下句責(zé)其厭倦,則非王之身,故知是諸侯及卿大夫助祭之時無肅敬之心也。責(zé)令勿道神不我見,故知其意,言神見汝矣!短旃佟つ蝗寺殹贰罢漆∧会暋。注云:“幕以布、幄帟以繒為之!薄峨s記》云:“諸侯行而死於道,緇布裳帷,素錦以為幄而行!苯韵妊葬∧,而后言幄,則幄在帷幕之內(nèi)。帷幕是大帳,則幄為小帳也。“漏,隱”,《釋言》文。禮之有帷幕,皆於野張之,以代宮室。其宮內(nèi)不張幕也。幄則室內(nèi)亦有之。屋漏者,室內(nèi)處所之名,可以施小帳而漏隱之處,正謂西北隅也。言不媿屋漏,則屋漏之處有神居之矣,故言祭時於屋漏。有事之節(jié),禮祭於奧中,既畢,尸去,乃改設(shè)饌食西北隅厞隱之處。此祭末之時事也!短厣Y》尸謖之后云:“佐食徹尸薦俎,敦設(shè)于西北隅,幾在南厞,用筵納一尊。佐食闔牖戶,降!⒃疲骸皡,隱也。不知神之所在,或者遠(yuǎn)人乎!笔q而改饌為幽闇,庶其饗之,是其事也。若然,當(dāng)闔戶牖,則室中無人。而云在室不媿屋陋者,此群臣雖惰,非祭初即倦,當(dāng)有事屋漏之時乃始倦耳。因當(dāng)時屋漏有神,而責(zé)其不媿,非謂助祭之人在屋漏之處,言在室者,正謂在宗廟中耳!稜栄拧穼O炎解屋漏云:“當(dāng)室之白,日光所漏入。”非鄭義也。案《禮記·曾子問》云:“殤不備祭,何謂陰厭陽厭?”鄭注云:“祭成,人始設(shè)奠於奧,是謂陰厭。尸既謖之后,改饌於西北隅,是謂陽厭。若宗子為殤,唯有陰厭。若庶子適殤,宗子適殤,唯有陽厭!卑浮短厣肥慷Y有陰厭陽厭。又此詩不媿于屋漏,則天子亦有陽厭。以上下言之,諸侯亦同,唯上大夫無陽厭,故《儀禮》、《少牢》祭末不徹饌於西北隅。鄭注云:“無陽厭者,為大夫當(dāng)日賓月故也!
○傳“格,至”。
○正義曰:《釋詁》文。
○箋“矧況”至“倦乎”。
○正義曰:“矧,況”,《釋言》文。“射,厭”,《釋詁》文。凡言況者,皆以輕況重。此經(jīng)直言至於尸謖謂神實去矣,於此之時,乃有惰慢,故詩人之意,言神來不知其來,則尸去神未必去。屋漏之處,仍有祭事,則神猶在矣。祭初神實未來,尚不敢慢,況今祭末,神或未去,而可有厭倦乎?以此,故言“矧可射思”。箋申其意,故來至去止并言之。不然,經(jīng)止有來,不須言去也。
辟爾為德,俾臧俾嘉。淑慎爾止,不愆于儀。不僣不賊,鮮不為則。女為善則民為善矣。止,至也。為人君止於仁,為人臣止於敬,為人子止於孝,為人父止於慈,與國人交止於信。僣,差也。箋云:辟,法也。止,容止也。當(dāng)審法度女之施德,使之為民臣所善所美,又當(dāng)善慎女之容止,不可過差於威儀。女所行,不不信、不殘賊者少矣,其不為人所法。
○譖,本亦作“僣”,子念反。注及下“我譖”同。鮮,息淺反,少也。投我以桃,報之以李。箋云:此言善往則善來,人無行而不得其報也。投,猶擲也。
○擲,直赤反。
彼童而角,實虹小子。童,羊之無角者也。而角,自用也。虹,潰也。箋云:童羊,譬王后也,而角者,喻與政事有所害也。此人實潰亂小子之政!抖Y》:“天子未除喪稱小子!
○虹,戶公反,鄭戶江反。潰,戶對反。
[疏]“辟爾”至“小子”。
○毛以為,王當(dāng)法度汝之所為施行之德,則使民善之,使臣美之。又當(dāng)善慎汝心之所止,使常止仁信,不過於汝之威儀,令不差貳,不殘賊。王能如此少矣,而不為人所法則。言多為人所法則。人有投擲我以桃者,我必報之以李,善往則善來,無物不報。王若以善道施民,民必以善事報王也。王之所以不善者,彼童羊?qū)崯o角而為有角,自用妄為,抵觸人。以喻王后本實無德,而為有德,自用橫干政事。此人實潰亂我王小子之政,使為不善,王何以不遠(yuǎn)之乎?
○鄭唯止為容止為異。馀同。
○傳“女為”至“僣差”。
○正義曰:傳解“辟爾為德”所以能“俾臧俾嘉”之意。由君為善,則民善之!氨贍枮榈隆,是汝為善也。“俾臧俾嘉”,是則民善也。止者,所居之名,故為至。至是所至之處也!盀槿司轨度省,至“止於信”,皆《大學(xué)》文也。彼既為此言,乃引此詩以證之,故傳依用焉。此說君事,唯當(dāng)言止於仁耳,因彼成文而盡引之。譖毀人者,是差貳之事,故云“僣,差”。箋言“不信”,義亦同也。
○箋“止,容止”。
○正義曰:以經(jīng)言“淑慎爾止,不愆于儀”,即是慎其容止,得威儀不過耳,故易傳以止為容止。
○箋“此言”至“其報”。
○正義曰:以經(jīng)之文,是為善來則善往,而箋反之者,逐便而言耳。
○傳“童羊”至“虹潰”。
○正義曰:言童知是羊者,童者未冠之名,猶畜之無角,其文即云“而角”,明此物之類,有有角者,有無角者。畜之如此者,唯羊耳。言童而角,是無角而為有角自用也!昂纾瑵ⅰ,《釋言》文。
○箋“童羊”至“小子”。
○正義曰:上文說政事,此言而角以潰小子。小子是王之稱,此人特能潰之,則是專恣之人能亂朝政者也。人臣則不堪如此,此唯王后乃能然,故知童羊譬王后也。言而角,則是用角矣。用角抵觸,則於物有所害,故云於政事有所害,此人實亂小子之政也。定本、《集注》“於政事有所害”,“於”字皆作“喻與”,其理是也!抖Y》,“天子未除喪稱小子”,《下曲禮》文。引之以證“稱王為小子”之意。在喪之稱小子,以其未理政事,為無知之辭。下言“亦聿既!,則厲王非復(fù)在喪,但欲見王之無知,故假在喪之稱以名之。《民勞》云“戎雖小子”者,言王意以小子自遇,非臣之稱君,故箋不引《禮記》。
荏染柔木,言緡之絲。溫溫恭人,維德之基。緡被也。溫溫,寬柔也。箋云:柔忍之木荏染然,人則被之弦以為弓。寬柔之人溫溫然,則能為德之基止。言內(nèi)有其性,乃可以有為德也。
○荏,而甚反。染,而漸反。荏染,柔意。緡,亡巾反。共音恭,本亦作“恭”。被,皮寄反。下同。忍音刃,本亦作“刃”。
其維哲人,告之話言。順德之行。其維愚人。覆謂我僣,民各有心。話言,古之善言也。箋云:覆,猶反也。僣,不信也。語賢知之人以善言則順行之,告愚人反謂我不信,民各有心,二者意不同。
○話,戶快反!墩f文》作“詁”,云:“詁,故言也!闭Z,魚慮反,下“面語之”同。知音智。
[疏]“荏染”至“有心”。
○正義曰:上既教王行德,此言王不可教。有荏染然柔忍之木,是維可以為弓之干。我乃緡被之以絲,則有弦而成弓,可以為弓明矣。亦猶溫溫然寬柔之人,是維可以為德之基。我乃教訓(xùn)之以學(xué),則有能而成德,可以為法矣。但人性不同,有可教以否。若其維賢哲之人,告之以善言,則順其道德之行而行之。若其維愚蔽之人,告之以善言,則反謂我言不信而拒之。是為民之賢愚,各自其有本心。言王無本性,不可教也。
○傳“緡被”至“寬柔”。
○正義曰:《釋言》云:“緡,綸也!本]則繩之別名。言緡之絲,正謂以絲為繩,被之於木,故云緡被,不訓(xùn)緡為被!夺層(xùn)》云:“溫溫,柔也!惫蕿閷捜。
○箋“柔忍”至“為德”。
○正義曰:以荏染猶溫溫,柔木猶恭人,則言緡之絲與維德之基互相足。維德之基猶維弓之干,言緡之絲猶言訓(xùn)之以學(xué),二者資於本性,故云“內(nèi)有其性,乃可以為德”。
於呼小子,未知臧否!匪手?jǐn)y之,言示之事。匪面命之,言提其耳。箋云:臧,善也!办逗酢,傷王不知善否。我非但以手?jǐn)y掣之,親示以其事之是非。我非但對面語之,親提撕其耳。此言以教道之孰,不可啟覺。
○於乎,上音烏,下音呼。凡此二字相連,皆放此。臧否,音鄙。注同。臧,善也。否,惡也。提音啼。掣,尺世反,拽也。撕音西。借曰未知,亦既抱子。借,假也。箋云:假令人云:王尚幼少,未有所知,亦已抱子長大矣,不幼少也。
○借,子夜反。注及下同。知如字,沈音智。下“夙知”亦同。令,力呈反。少,時照反。長,丁丈反。
民之靡盈,誰夙知而莫成?莫,晚也。箋云:萬民之意,皆持不滿於王,誰早有所知而反晚成與?言王之無成,本無知故也。
○莫音慕,本亦作“暮”。與音馀。
[疏]“於乎”至“莫成”。
○正義曰:此又言王不可教。於乎!此小子之厲王,其心未能識知於善否。我非但以手?jǐn)y掣之,我乃親示以其事之是非,庶其睹之而悟也。我又非但對面命語之,我又親提撕其耳,庶其志而不忘。言己教導(dǎo)之孰,而不可啟悟。假令有人言曰:王尚幼少,未有所知,亦既抱子矣。已為人父,非復(fù)幼少也。今萬民之意,皆持不滿於王,謂才智褊小,不能滿足其意。望王更益才智,晚有所成,故解其意,誰復(fù)早有所知而晚成者也?明早知則早成,晚知則晚成。今王晚亦無知,是終無所成也。
○箋“萬民”至“知故”。
○正義曰:王為天下之主,德度當(dāng)滿民心。今王無所知,則民意不滿,故言萬民之意,皆持不滿於王,嫌王才度之淺近也。上言借曰未知,冀其長大,有識此言。人意不滿,亦望在后更益,是冀王有晚成之意。即又解之,誰早有所知而晚有成乎?
昊天孔昭,我生靡樂。視爾夢夢,我心慘慘。夢夢,亂也。慘慘,憂不樂也。箋云:孔,甚。昭,明也。昊天乎,乃甚明察。我生無可樂也,視王之意夢夢然,我心之憂悶慘慘然。愬其自恣,不用忠臣。
○樂音洛。注同。夢,莫空反,沈莫登反。注同。慘,七感反。愬音素。后皆同。
[疏]傳“夢夢”至“不樂”。
○正義曰:夢夢,亂也!夺層(xùn)》文。孫炎曰:“夢夢,昏昏之亂也!比粍t夢夢者,言王政昏亂之意也!夺層(xùn)》又云:“慘慘,慍也。”李巡曰:“慘慘,憂怒之慍!比粍t慘慘者,憂慍憔悴之貌,故為憂不樂也。
○箋“孔甚”至“忠臣”。
○正義曰:“孔,甚”,《釋言》文。《釋詁》云:“昭,光也!惫蕿槊。言昊天明察者,以其明察,庶知己情,故以我生訴之也。上言其不可教誨,下言誨而不入,故知訴其自恣,不用忠臣。
誨爾諄諄,聽我藐藐。匪用為教,覆用為虐。藐藐然,不入也。箋云:我教告王,口語諄諄,然王聽聆之藐藐然忽略,不用我所言為政令,反謂之有妨害於事,不受忠言。
○諄,字又作“訰”,之純反,又之閏反,《說文》、《埤蒼》并云:“告曉之熟!泵,美角反!稜栄拧吩疲骸皭炓病!瘪鲆袅。
[疏]傳“藐藐然,不入”。
○正義曰:藐藐者,王不聽受之貌。是諫者之言,不入王心,故言其不入也。《釋訓(xùn)》云:“藐藐,悶也。”舍人曰:“憂悶也!敝^王不受之,言者憂悶也。
借曰未知,亦聿既耄!耄,老也。
○耄,莫報反。
[疏]傳“耄,老”。
○正義曰:《曲禮》云:“八十、九十曰耄。”是耄為老也。箋、傳皆不解“聿”之義!稜栄拧分(xùn)聿為述也,亦為自也!毒d》箋以“聿”為“自”,以此宜從自。“借曰未知”者,冀王更有長進(jìn)。詩人解其意,言王亦將從此既昏耄矣,無有所知。昭元年《左傳》曰:“所謂老將知而耄及之。”是耄則無智也。
於乎小子,告爾舊止,聽用我謀,庶無大悔。箋云:舊,久也。止,辭也。庶,幸。悔,恨也。天方艱難,曰喪厥國。箋云:天以王為惡如是,故出艱難之事,謂下災(zāi)異,生兵寇,將以滅亡。
○曰喪,上音越,下息浪反!俄n詩》作“聿喪”。
取譬不遠(yuǎn),昊天不忒;剡y其德,俾民大棘!箋云:今我為王取譬喻不及遠(yuǎn)也,維近耳。王當(dāng)如昊天之德有常,不差忒也。王反為無常,維邪其行為貪暴,使民之財匱盡而大困急。
○忒,他得反。遹,于橘反。邪,似嗟反。行,下孟反。匱,求位反。
[疏]“於乎”至“大棘”。
○正義曰:自上以來,諫王之情已極於此,自言諫意以結(jié)之。於乎,可嘆傷者小子,無知之我王,告汝以久故往昔之道止。言己所陳,皆先世舊章也。汝若聽用我之計謀,幸望無大罪責(zé)而恨者,王何故不用之乎?天以王為惡之故,方下艱難之事於王,謂使之有災(zāi)異,生兵寇,其意言曰,當(dāng)欲喪滅其國。我憂王將滅,故為王謀,而取譬不為深遠(yuǎn)而難知,唯淺近耳。王之為政,當(dāng)如昊天之德,寒暑有常,不為差忒。王何以不效昊天有常,反為無常,而邪僻其德,貪暴稅斂,而使下民資財皆盡,甚大困急。我以是故而諫王也。
○箋“天以”至“滅亡”。
○正義曰:以言“曰喪厥國”,是稱天之意,故知艱難謂下災(zāi)異、生兵寇也。此“曰”為辭,故《韓詩》作“聿”。
《抑》十二章,三章章八句,九章章十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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