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和孝殤帝紀(jì) 第四
孝和皇帝諱□,[一]肅宗第四子也。母梁貴人,為竇皇后所譖,憂卒,竇后養(yǎng)帝以為己子。建初七年,立為皇太子。
注[一]謚法曰:“不剛不柔曰和。”伏侯古今注曰:“□之字曰始!跻粽住背假t案:許慎說文“□音大可反,上諱也”。但伏侯、許慎并漢時(shí)人,而帝諱不同,蓋應(yīng)別有所據(jù)。
章和二年二月壬辰,即皇帝位,年十歲。尊皇后曰皇太后,太后臨朝。
三月丁酉,改淮陽為陳國,[一]楚郡為彭城國,[二]西平□汝南郡,[三]六安復(fù)為廬江郡。[四]遺詔徙西平王羨為陳王,六安王恭為彭城王。
注[一]今陳州。
注[二]今徐州。
注[三]西平,縣,故柏子國也。在今豫州吳房縣西北。
注[四]即今廬州廬江縣西故舒城是。
癸卯,葬孝章皇帝于敬陵。[一]
注[一]在洛陽城東南三十九里。古今注曰:“陵周三百步,高六丈二尺!
庚戌,皇太后詔曰:“先帝以明圣,奉承祖宗至德要道,天下清靜,庶事咸寧。
今皇帝以幼年,煢煢在疚,[一]朕且佐助聽政。外有大國賢王并為蕃屏,內(nèi)有公卿大夫統(tǒng)理本朝恭己受成,夫何憂哉![二]然守文之際,必有內(nèi)輔以參聽斷。侍中憲,朕之元兄,行能兼?zhèn),忠孝尤篤,先帝所器,親受遺詔,當(dāng)以舊典輔斯職焉。憲固執(zhí)謙讓節(jié)不可奪。今供養(yǎng)兩宮,[三]宿韂左右,厥事已重,亦不可復(fù)勞以政事。故太尉鄧彪元功之族,三讓彌高,[四]海內(nèi)歸仁,為髃賢首,先帝曪表,欲以崇化。今彪聰明康強(qiáng)可謂老成黃耇矣。[五]其以彪為太傅,賜爵關(guān)內(nèi)侯,錄尚書事,百官總己以聽,[六]朕庶幾得專心內(nèi)位。于戲!髃公其勉率百僚各修厥職,愛養(yǎng)元元,綏以中和,稱朕意焉!
注[一]疚,病也。殺煢然在憂病之中也!盁Α被蜃鳌皨帧薄T娭茼炘疲骸皨謰衷诰。”
注[二]孔子曰:“舜何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鄙袝唬骸坝栊∽哟构把龀!
注[三]兩宮謂帝宮、太后宮。
注[四]元功謂高密侯禹也。彪父邯,中興初有功,封鄳侯。父卒,彪讓國異母弟鳳。
論語孔子曰:“太伯三以天下讓,民無得而稱焉!编嵭⒃疲骸疤芴踔L子,欲讓其弟季歷。太王有疾,太伯因適吳、越采藥,太王薨而不返,季歷為喪主,一讓也。
季歷赴之,不來奔喪,二讓也。終喪之后,遂斷發(fā)文身,三讓也!北胱尫獾,故以比之。鄳音莫杏反。
注[五]老成言老而有成德也。詩大雅曰:“雖無老成人!秉S謂發(fā)落更生黃者。
耇亦老也。詩序曰:“外尊事黃耇!
注[六]古者君在諒闇,百官總己之職事以聽于頉宰。錄尚書事則頉宰之任也。
辛酉,有司上奏:“孝章皇帝崇弘鴻業(yè),德化普洽,垂意黎民,留念稼穡。文加殊俗武暢方表,界惟人面,無思不服。巍巍蕩蕩,莫與比隆。[一]周頌曰:‘于穆清廟,肅雝顯相。’[二]請上尊廟曰肅宗,共進(jìn)武德之舞!敝圃唬骸翱伞!
注[一]“巍巍乎其有成功,蕩蕩乎人無能名焉!笨鬃用赖蹐蛑~,見論語。
注[二]清廟,文王廟也。于穆,嘆美之詞,言助祭者禮儀敬且和也。
癸亥,陳王羨、彭城王恭、樂成王黨、下邳王衍、梁王暢始就國。[一]
注[一]建初三年,章帝不忍與諸王乖離,皆留京師,今遣之國。
夏四月丙子,謁高廟。丁丑,謁世祖廟。
戊寅,詔曰:“昔孝武皇帝致誅胡、越,故權(quán)收鹽鐵之利,[一]以奉師旅之費(fèi)。
自中興以來,匈奴未賓,永平末年,復(fù)修征伐。先帝即位,務(wù)休力役,然猶深思遠(yuǎn)慮安不忘危,探觀舊典,復(fù)收鹽鐵,欲以防備不虞,寧安邊境。而吏多不良,動失其便以違上意。先帝恨之,故遺戒郡國罷鹽鐵之禁,縱民煮鑄,入稅縣官如故事。[二]
其申□刺史﹑二千石,奉順圣旨,勉弘德化,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
注[一]武帝使孔僅、東郭咸陽乘傳舉行天下鹽鐵,作官府收利,私家更不得鑄鐵煮鹽。
注[二]前書音義曰:“縣官謂天子。”
五月,京師旱。詔長樂少府桓郁侍講禁中。[一]
注[一]長樂宮之少府也。郁,桓榮子也。
冬十月乙亥,以侍中竇憲為車騎將軍,伐北匈奴。
安息國遣使獻(xiàn)師子、扶拔。[一]
注[一]扶拔,解見章紀(jì)。
永元元年春三月甲辰,初令郎官詔除者得占丞、尉,以比秩為真。[一]
注[一]漢官儀曰:“羽林郎出補(bǔ)三百石丞、尉自占。丞、尉小縣*(丞尉)*三百石,其次四百石,比秩為真,皆所以優(yōu)之!
夏六月,車騎將軍竇憲出雞鹿塞,[一]度遼將軍鄧鴻出*(棝)**[稒]*陽塞,[二]南單于出滿夷谷,[三]與北匈奴戰(zhàn)于稽落山,大破之,追至*(和)**[私]*渠
*(北)**[比]*鞮海。竇憲遂登燕然山,刻石勒功而還。北單于遣弟右溫禺鞮王[四]
奉奏貢獻(xiàn)。
注[一]今在朔方窳渾縣北。闞骃十三州志云:“窳渾縣有大道,西北出雞鹿塞。”
窳音羊主反。
注[二]*(棝)**[稒]*陽,縣,屬*(九)**[五]*原郡,故城在今勝州銀城縣界。
*(棝)**[稒]*音固。
注[三]滿夷谷,闕。
注[四]鞮音丁兮反。
秋七月乙未,會稽山崩。
閏月丙子,詔曰:“匈奴背叛,為害久遠(yuǎn)。賴祖宗之靈,師克有捷,丑虜破碎,遂掃厥庭[一]役不再籍,[二]萬里清蕩,非朕小子眇身所能克堪。有司其案舊典,告類薦功以章休烈!盵三]
注[一]詩曰:“仍執(zhí)丑虜!蓖ブ^單于所常居也。
注[二]猶言不籍再舉。
注[三]類,祭天也。書曰:“類于上帝!彼],進(jìn)也,以功進(jìn)告于天。
九月庚申,以車騎將軍竇憲為大將軍,以中郎將劉尚為車騎將軍。
冬十月,令郡國□刑輸作軍營。其徙出塞者,刑雖未竟,皆免歸田里。
庚子,阜陵王延薨。
是歲,郡國九大水。
二年春正月丁丑,大赦天下。
二月壬午,日有食之。[一]
注[一]東觀記曰:“史官不覺,涿郡言之!
己亥,復(fù)置西河、上郡屬國都尉官。[一]
注[一]前書西河郡美稷縣、上郡龜茲縣并有屬國都尉,其秩比二千石。十三州志曰:“典屬國,武帝置,掌納匈奴降者也,哀帝省并大鴻臚!惫式駨(fù)置之。
夏五月庚戌,分太山為濟(jì)北國,分樂成、涿郡、勃海為河閑國。丙辰,封皇弟壽為濟(jì)北王開為河閑王,淑為城陽王,紹封故淮陽王□子側(cè)為常山王。賜公卿以下至佐史錢布各有差。
己未,遣副校尉閻盤討北匈奴,取伊吾盧地。
丁卯,紹封故齊王晃子無忌為齊王,北海王睦子威為北海王。
車師前后王并遣子入侍。[一]
注[一]車師有后王、前王,前王即后王之子,其庭相去五百里。
月氏國遣兵攻西域長史班超,超擊降之。
六月辛卯,中山王焉薨。
秋七月乙卯,大將軍竇憲出屯涼州。九月,北匈奴遣使稱臣。
冬十月,遣行中郎將班固報(bào)命南單于。遣左谷蠡王師子[一]出雞鹿塞,擊北匈奴于河云北大破之。
注[一]左谷蠡,匈奴王號,師子其名也。谷音鹿。蠡音離。
三年春正月甲子,皇帝加元服,[一]賜諸侯王、公、將軍、特進(jìn)、[二]中二千石、列侯、宗室子孫在京師奉朝請者黃金,[三]將、大夫、郎吏、從官帛。[四]賜民爵及粟帛各有差,大酺五日?卸脊傧登羲雷镖H縑,至司寇及亡命,各有差。庚辰,賜京師民酺,布兩戶共一匹。
注[一]元,首也。謂加冠于首。儀禮:“冠者先筮日,后筮賓!睎|觀記曰:“時(shí)太后詔袁安為賓賜束帛、乘馬!
注[二]漢官儀曰:“諸侯功德優(yōu)盛,朝廷所敬異者,賜位特進(jìn),在三公下。”
注[三]奉朝請,無員,三公、外戚、宗室、諸侯多奉朝請。漢律:“春曰朝,秋曰請!
注[四]將謂五官及左右郎將也。大夫謂光祿、太中、中散、諫議大夫也。十三州志曰:“大夫皆掌顧問、應(yīng)對、言議。夫之言扶也,言能扶持君父也!
二月,大將軍竇憲遣左校尉耿夔出居延塞,[一]圍北單于于金微山,大破之,獲其母閼氏。[二]
注[一]居延,縣,屬張掖郡,居延澤在東北。武帝使伏波將軍路博德筑遮虜障于居延城。
注[二]閼氏,匈奴后之號也,音焉支。
夏六月辛卯,尊皇太后母比陽公主[一]為長公主。
注[一]東海恭王強(qiáng)女。
辛丑,阜陵王種薨。[一]
注[一]阜陵王延之子。
冬十月癸未,行幸長安。詔曰:“北狄破滅,名王仍降,[一]西域諸國,納質(zhì)內(nèi)附,豈非祖宗迪哲重光之鴻烈歟?[二]寤寐嘆息,想望舊京。其賜行所過二千石長吏已下及三老、官屬錢帛,各有差;□、寡、孤、獨(dú)、篤□、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
注[一]仍,頻也。
注[二]迪,蹈也。言由祖宗蹈履明智,有重光累圣之德,成此大業(yè)也。書曰“茲四人迪哲”,又曰“宣重光”也。
十一月癸卯,祠高廟,遂有事十一陵。詔曰:“高祖功臣,蕭、曹為首,有傳世不絕之義。曹相國后容城侯無嗣。朕望長陵東門,見二臣之□,[一]循其遠(yuǎn)節(jié),每有感焉。
忠義獲寵,古今所同?汕彩拐咭灾欣戊,大鴻臚求近親宜為嗣者,須景風(fēng)紹封,以章厥功。”[二]
注[一]東觀記曰:“蕭何墓在長陵東司馬門道北百步。”廟記云:“曹參頉在長陵旁道北近蕭何頉!
注[二]續(xù)漢志曰:“大鴻臚掌封拜諸侯及其嗣!贝呵锟籍愢]曰:“夏至四十五日,景風(fēng)至,則封有功也!
十二月,復(fù)置西域都護(hù)、騎都尉、戊己校尉官。
庚辰,至自長安,減□刑徒從駕者刑五月。
四年春正月,北匈奴右谷蠡王于除鞬自立為單于,款塞乞降。[一]遣大將軍左校尉耿夔授璽綬。[二]
注[一]于除鞬,其名也。鞬音九言反。
注[二]東觀記曰:“賜玉具□,羽蓋車一駟,中郎將持節(jié)韂護(hù)焉!
三月癸丑,司徒袁安薨。閏月丁丑,太常丁鴻為司徒。
夏四月丙辰,大將軍竇憲還至京師。
六月戊戌朔,日有食之。丙辰,郡國十三地震。
竇憲潛圖弒逆。庚申,幸北宮。詔收捕憲黨射聲校尉郭璜,[一]璜子侍中舉,衛(wèi)尉
鄧□,□弟步兵校尉磊,皆下獄死。使謁者仆射[二]收憲大將軍印綬,遣憲及弟篤、景就國到皆自殺。
注[一]郭況子也。東觀記*(曰)*“璜”作“瀮”,音同。
注[二]續(xù)漢書曰“謁者仆射一人,秩千石,為謁者臺率,主謁者。天子出,奉引”也。
是夏,旱,蝗。
秋七月己丑,太尉宋由坐黨憲自殺。
八月辛亥,司空任隗薨。[一]
注[一]任光子也。
癸丑,大司農(nóng)尹睦為太尉,錄尚書事。[一]
注[一]錄謂總領(lǐng)之也。錄尚書自牟融始也。
丁巳,賜公卿以下至佐史錢谷各有差。
冬十月己亥,宗正劉方為司空。
十二月壬辰,詔:“今年郡國秋稼為旱蝗所傷,其什四以上勿收田租、芻焒;有不滿者以實(shí)除之。”[一]
注[一]所損十不滿四者,以見損除也。
武陵零陵澧中蠻叛。燒當(dāng)羌寇金城。
五年春正月乙亥,宗祀五帝于明堂,遂登靈臺,望云物。大赦天下。
戊子,千乘王伉薨。
辛卯,封皇弟萬歲為廣宗王。[一]
注[一]廣宗,縣名,今貝州宗城縣。隋汢帝諱廣,故改為宗城。
二月戊戌,詔有司省減內(nèi)外廄及涼州諸苑馬。[一]自京師離宮果園上林廣成囿悉以假貧民恣得采捕,不收其稅。
注[一]說文曰:“廄,馬舍也!睗h官儀曰:“未央大廄,長樂、承華等廄令,皆秩六百石。”又云:“牧師諸菀三十六所,分置西北邊,分養(yǎng)馬三十萬頭!
丁未,詔曰:“去年秋麥入少,恐民食不足。其上尤貧不能自給者戶口人數(shù)。往者郡國上貧民以衣履釜□為貲,而豪右得其饒利。[一]詔書實(shí)核,[二]欲有以益之,而長吏不能躬親反更征召會聚,令失農(nóng)作,愁擾百姓。若復(fù)有犯者,二千石先坐!
注[一]□音尋。方言曰:“甑,自關(guān)而東謂之□。”貧人既計(jì)釜甑以為資財(cái),懼于役重多即賣之,以避科稅。豪富之家乘賤買,故得其饒利。
注[二]說文云:“核,考實(shí)事也!
甲寅,太傅鄧彪薨。
戊午,隴西地震。
三月戊子,詔曰:“選舉良才,為政之本?苿e行能,必由鄉(xiāng)曲。[一]而郡國舉吏,不加簡擇,故先帝明□在所,令試之以職,乃得充選。[二]又德行尤異,不須經(jīng)職者,別署狀上。而宣布以來,出入九年,二千石曾不承奉,恣心從好,司隸、刺史訖無糾察。
[三]今新蒙赦令,且復(fù)申□,后有犯者,顯明其罰。在位不以選舉為憂,督察不以發(fā)覺為負(fù)[四]非獨(dú)州郡也。是以庶官多非其人。
下民被奸邪之傷,由法不行故也。”
注[一]周禮:“鄉(xiāng)大夫掌其鄉(xiāng)之政教,考其德行,察其道蓺,三年而舉賢能者于王!
注[二]漢官儀曰:“建初八年十二月己未,詔書辟士四科:一曰德行高妙,志節(jié)清白;二曰經(jīng)明行修,能任博士;三曰明曉法律,足以決疑,能案章覆問,文任御史;四曰剛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照奸,勇足決斷,才任三輔令。皆存孝悌清公之行。自今已后審四科辟召,及刺史、二千石察舉茂才尤異孝廉吏,務(wù)實(shí)校試以職。有非其人,不習(xí)曹事,正舉者故不以實(shí)法。”
注[三]訖,竟也。
注[四]負(fù)亦憂也。
庚寅,遣使者分行貧民,舉實(shí)流□,[一]開倉賑稟三十余郡。
注[一]□,散也。流散者舉案其實(shí)而給之。
夏四月壬子,封阜陵王種兄魴為阜陵王。[一]
注[一]種無嗣,故以魴襲也。
六月丁酉,郡國三雨雹。[一]
注[一]東觀記曰:“大如鴈子!
秋九月辛酉,廣宗王萬歲薨,無子,國除。
匈奴單于于除鞬叛,遣中郎將任尚討滅之。
壬午,令郡縣勸民蓄蔬食以助五谷。[一]其官有陂池,令得采取,勿收假稅二歲。
[二]
注[一]蓄,積也。
注[二]假猶租賃。
冬十月辛未,太尉尹睦薨。[一]十一月乙丑,太仆張酺為太尉。
注[一]漢官儀曰:“睦字伯師,鞏人。”
是歲,武陵郡兵破叛蠻,降之。護(hù)羌校尉貫友討燒當(dāng)羌,羌乃遁去。南單于安國叛,骨都侯喜斬之。
六年春正月,永昌徼外夷遣使譯獻(xiàn)犀牛、大象。
己卯,司徒丁鴻薨。
二月乙未,遣謁者分行稟貸三河、兗、冀、青州貧民。
許*[陽]*侯馬光自殺。[一]
注[一]東觀記曰:“光前坐黨附竇憲,歸國,為憲客奴所誣告,乃自殺!
丁未,司空劉方為司徒,太常張奮為司空。
三月庚寅,詔流民所過郡國皆實(shí)稟之,其有販賣者勿出租稅,[一]又欲就賤還歸者,復(fù)一歲田租、更賦。[二]
注[一]漢循周法,商賈有稅,流人販賣,故鄉(xiāng)免之。
注[二]復(fù)音福。
丙寅,詔曰:“朕以眇末,承奉鴻烈。陰陽不和,水旱違度,濟(jì)河之域,兇饉流亡,[一]而未獲忠言至謀,所以匡救之策。寤寐永嘆,用思孔疚。[二]惟官人不得于上,黎民不安于下有司不念寬和,而競為苛刻,覆案不急,以妨民事,[三]甚非所以上當(dāng)天心下濟(jì)元元也。思得忠良之士,以輔朕之不逮。其令三公、中二千石、二千石、內(nèi)郡守相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之士各一人。昭巖穴,披幽隱,遣詣公車,[四]朕將悉聽焉。”帝乃親臨策問,選補(bǔ)郎吏。
注[一]尚書曰“濟(jì)河惟兗州”,言東南據(jù)濟(jì),西北距河。
注[二]孔,甚也。疚,病也。詩云:“憂心孔疚。”
注[三]不急謂非要。
注[四]前書音義曰:“公車,署名也,公車所在,故以名焉!睗h官儀曰:“公車令一人秩六百石,掌殿門。諸上書詣闕下者,皆集奏之;凡所征召,亦總領(lǐng)之!
夏四月,蜀郡徼外羌率種人遣使內(nèi)附。
五月,城陽王淑薨。無子,國除。[一]
注[一]章帝子也。
六月己酉,初令伏閉盡日。[一]
注[一]漢官舊儀曰:“伏日萬鬼行,故盡日閉,不干它事。”
秋七月,京師旱。詔中都官徒各除半刑,鼟其未竟,五月已下皆免遣。丁巳,幸洛陽寺[一]錄囚徒,舉冤獄。收洛陽令下獄抵罪,司隸校尉、河南尹皆左降。未及還宮而澍雨。
注[一]寺,官舍也。風(fēng)俗通云:“寺,嗣也。理事之吏,嗣續(xù)于其中!
西域都護(hù)班超大破焉耆、尉犁,斬其王。自是西域降服,納質(zhì)者五十余國。
南單于安國從弟子逢侯率叛胡亡出塞。九月癸丑,以光祿勛鄧鴻行車騎將軍事,與越騎校尉馮柱、行度遼將軍朱徽、使匈奴中郎將杜崇討之。冬十一月,護(hù)烏桓校尉任尚率烏桓、鮮卑,大破逢侯,[一]馮柱遣兵追擊。復(fù)*[破]*之。
注[一]闞骃十三州志曰:“護(hù)烏丸,擁節(jié),秩比二千石,武帝置,以護(hù)內(nèi)附烏丸,既而并于匈奴中郎將。中興初,班彪上言宜復(fù)此官,以招附東胡,乃復(fù)更置焉!
詔以勃?偌街。
武陵溇中蠻叛,郡兵討平之。
七年春正月,行車騎將軍鄧鴻、度遼將軍朱徽、中郎將杜崇皆下獄死。[一]
注[一]時(shí)南單于安國與崇不相平,乃上書告崇。崇令斷其章,緣此驚叛,安國卒見殺。帝后知之,皆征下獄。
夏四月辛亥朔,日有食之。帝引見公卿問得失,令將、大夫、御史、謁者、博士、議郎、郎官會廷中,各言封事。[一]詔曰:“元首不明,化流無良,政失于民,鼟見于天。[二]深惟庶事,五教在寬,是以舊典因孝廉之舉,以求其人。[三]
有司詳選郎官寬博有謀才任典城者三十人!盵四]既而悉以所選郎出補(bǔ)長、相。
[五]
注[一]十三州志曰:“侍御史,周官,即柱下史。秩六百石,掌注記言行,糾諸不法員十五人。出有所案,則稱使者焉。謁者,秦官也。員七十人,皆選孝廉年未五十,曉解儐贊者。歲盡拜縣令、長*(史)*及都官府丞、長史。博士,秦官。博通古今,秩皆六百石。孝武初置五經(jīng)博士,后稍增至十四員。取聰明威重者一人為祭酒,主領(lǐng)焉。議郎、郎官,皆秦官也!鯚o所掌,秩六百石或四百石!
注[二]鼟,譴責(zé)也。禮曰:“陽事不得,鼟見于天,日為之食!
注[三]武帝元光元年,董仲舒初開其議,詔郡國舉孝廉各一人。
注[四]任,堪也,音仁林反。
注[五]長,縣長;相,侯相也。十三州志云:“縣為侯邑,則令、長為相,秩隨令、長本秩!
五月辛卯,改千乘國為樂安國。[一]
注[一]千乘故城在今淄州高苑縣北。樂安故城在今青州博昌縣南。
六月丙寅,沛王定薨。
秋七月乙巳,易陽地裂。[一]九月癸卯,京師地震。
注[一]易陽,縣,在易水之陽,今易州也。
八年春二月己丑,立貴人陰氏為皇后。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三級民無名數(shù)及流民欲占者一級;□、寡、孤、獨(dú)、篤□、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五斛。
夏四月癸亥,樂成王黨薨。
甲子,詔賑貸并州四郡貧民。
五月,河內(nèi)、陳留蝗。
南匈奴右溫禺犢王叛,為寇。秋七月,行度遼將軍龐奮、越騎校尉馮柱追討之,斬右溫禺犢王。
車師后王叛,擊其前王。
八月辛酉,飲酎。詔郡國中都官系囚減死一等,詣敦煌戍。其犯大逆,募下蠶室;其女子宮。自死罪已下,至司寇及亡命者入贖,各有差。
九月,京師蝗。吏民言事者,多歸責(zé)有司。詔曰:“蝗蟲之異,殆不虛生,[一]萬方有罪,在予一人,而言事者專咎自下,非助我者也。朕寤寐恫鄉(xiāng),思弭憂釁。
[二]昔楚嚴(yán)無醔而懼,[三]成王出郊而反風(fēng)。[四]將何以匡朕不逮,以塞醔變?百僚師尹勉修厥職刺史、二千石詳刑辟,理冤虐,恤□寡,鄉(xiāng)孤弱,思惟致醔興蝗之咎!
注[一]禮記月令曰:“孟夏行春令,則蝗蟲為醔。”洪范五行傳曰:“貪利傷人,則蝗蟲損稼!
注[二]尚書曰:“恫鄉(xiāng)乃身。”孔安國注曰:“恫,痛也。鄉(xiāng),病也。言如痛病在身欲除之也!编l(xiāng)音古頑反。
注[三]解見明紀(jì)。
注[四]成王疑周公,天乃大風(fēng),禾則盡偃;王乃出郊祭,天乃反風(fēng)起禾。事見尚書。
庚子,復(fù)置廣陽郡。[一]
注[一]高帝時(shí)燕國也,昭帝元鳳元年為廣陽郡,宣帝本始元年更為國也。
冬十月乙丑,北海王威有罪自殺。[一]
注[一]北海,郡,今青州縣。
十二月辛亥,陳王羨薨。
丁巳,南宮宣室殿火。
九年春正月,永昌徼外蠻夷及撣國重譯奉貢。[一]
注[一]撣音□。東觀記作“□”,俗本以“禪”字相類或作“禪”者,誤也。說文曰:“譯,傳四夷之語也!
三月庚辰,隴西地震。
癸巳,濟(jì)南王康薨。
西域長史王林擊車師后王,斬之。
夏四月丁卯,封樂成王黨子巡為樂成王。
六月,蝗、旱。戊辰,詔:“今年秋稼為蝗蟲所傷,皆勿收租、更、芻焒;若有所損失以實(shí)除之,余當(dāng)收租者亦半入。其山林饒利,陂池漁采,以贍元元,勿收假稅。”
秋七月,蝗蟲飛過京師。
八月,鮮卑寇肥如,[一]遼東太守祭參下獄死。[二]
注[一]肥如,縣,屬遼西郡。前書音義曰:“肥子奔燕,封于此。”今平州也。
注[二]東觀記曰:“鮮卑千余騎攻肥如城,殺略吏人,祭參坐沮敗,下獄誅!
閏月辛巳,皇太后竇氏崩。丙申,葬章德皇后。
燒當(dāng)羌寇隴西,殺長吏,遣行征西將軍劉尚、越騎校尉趙世等討破之。
九月庚申,司徒劉方策免,自殺。
甲子,追尊皇妣梁貴人為皇太后。冬十月乙酉,改葬恭懷梁皇后于西陵。[一]
注[一]謚法曰:“正德美容曰恭,執(zhí)義揚(yáng)善曰懷!睎|觀記曰:“改殯承光宮,儀比敬園。初,后葬有闕,竇后崩后,乃議改葬!
十一月癸卯,光祿勛河南呂蓋為司徒。[一]十二月丙寅,司空張奮罷。壬申,太仆韓棱為司空。
注[一]蓋字君上,宛陵人也。
己丑,復(fù)置若盧獄官。[一]
注[一]前書曰,若盧獄屬少府。漢舊儀曰“主鞫將相大臣”也。
十年春三月壬戌,詔曰:“堤防溝渠,所以順助地理,通利壅塞。[一]今廢慢懈□,不以為負(fù)。刺史、二千石其隨宜疏導(dǎo)。勿因緣妄發(fā),以為煩擾,將顯行其罰!
注[一]禮記月令曰:“季春之月,修利堤防,導(dǎo)達(dá)溝瀆,開通道路,無有障塞!
夏五月,京師大水。[一]
注[一]東觀記曰:“京師大雨,南山水流出至東郊,壞人廬舍!
秋七月己巳,司空韓棱薨。八月丙子,太常太山巢堪為司空。[一]
注[一]堪字次郎,太山南城人。
九月庚戌,復(fù)置廩犧官。[一]
注[一]漢官儀曰“廩犧令一人,秩六百石”也。
冬十月,五州雨水。
十二月,燒當(dāng)羌豪迷唐等率種人詣闕貢獻(xiàn)。
戊寅、梁王暢薨。
十一年春二月,遣使循行郡國,稟貸被醔害不能自存者,令得漁采山林池澤,不收假稅。
丙午,詔郡國中都官徒及篤□老小女徒各除半刑,其未竟三月者,皆免歸田里。
夏四月丙寅,大赦天下。
己巳,復(fù)置右校尉官。[一]
注[一]東觀記曰:“置在西河鵠澤縣!
秋七月辛卯,詔曰:“吏民踰僭,厚死傷生,是以舊令節(jié)之制度。頃者貴戚近親,百僚師尹,莫肯率從,有司不舉,怠放日甚。又商賈小民,或忘法禁,奇巧靡貨,流積公行。其在位犯者,當(dāng)先舉正。巿道小民,但且申明憲綱,勿因科令,加虐羸弱!
十二年春二月,旄牛徼外白狼、貗薄夷率種人內(nèi)屬。[一]
注[一]闞骃十三州志曰:“旄?h屬蜀郡!鼻皶,旄牛所出,歲貢其尾,以為節(jié)旄。
詔貸被醔諸郡民種糧。賜下貧、□、寡、孤、獨(dú)、不能自存者,及郡國流民,聽入陂池漁采以助蔬食。
三月丙申,詔曰:“比年不登,百姓虛匱。[一]京師去冬無宿雪,[二]今春無澍雨,黎民流離,困于道路。朕痛心疾首,靡知所濟(jì)。‘瞻仰昊天,何辜今人?’[三]三公朕之腹心而未獲承天安民之策。數(shù)詔有司,務(wù)擇良吏。今猶不改,競為苛暴,侵愁小民,以求虛名,委任下吏,假埶行邪。是以令下而奸生,禁至而詐起。[四]巧法析律,飾文增辭[五]貨行于言,罪成乎手,朕甚病焉,公卿不思助明好惡,將何以救其咎罰?咎罰既至復(fù)令醔及小民。若上下同心,庶或有瘳。其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三級,民無名數(shù)及流民欲占者人一級;□、寡、孤、獨(dú)、篤□、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
注[一]匱,乏也。
注[二]以其經(jīng)冬,故言宿也。
注[三]詩大雅周宣王遇旱之詩。言今人何罪,而天令饑饉乎?
注[四]董仲舒曰:“法出而奸生,令下而詐起!
注[五]禮記王制曰“析言破律”也。
壬子,賜博士員弟子在太學(xué)者布,人三匹。[一]
注[一]武帝時(shí)置博士弟子,太常擇人年十八以上,儀狀端正者補(bǔ)焉。昭帝增員滿百人宣帝倍之,元帝更設(shè)員千人,成帝更增員三千人。
夏四月,日南象林蠻夷反,[一]郡兵討破之。
注[一]象林,縣,屬日南郡,今郁林州。
閏月,脤貸敦煌、張掖、五原民下貧者谷。
戊辰,賑歸山崩。[一]
注[一]秭歸,縣,屬南郡,古之夔國,今歸州也。袁山松曰:“屈原此縣人,既被流放忽然蹔歸,其姊亦來,因名其地為秭歸!憋鲆噫⒁病|觀記曰:“秭歸山高四百余丈崩填溪水,厭殺百余人!
六月,舞陽大水,賜被水醔尤貧者谷,人三斛。
秋七月辛亥朔,日有食之。
九月戊午,太尉張酺免。丙寅,大司農(nóng)張禹為太尉。
冬十一月,西域蒙奇、兜勒二國遣使內(nèi)附,賜其王金印紫綬。
是歲,燒當(dāng)羌復(fù)叛。
十三年春正月丁丑,帝幸東觀,覽書林,閱篇籍,博選術(shù)蓺之士以充其官。
二月,任城王尚薨。
丙午,賑貸張掖、居延、朔方、日南貧民及孤、寡、羸弱不能自存者。
秋八月,詔象林民失農(nóng)桑業(yè)者,賑貸種糧,稟賜下貧谷食。
己亥,北宮盛饌門閣火。
護(hù)羌校尉周鮪擊燒當(dāng)羌,破之。
荊州雨水。九月壬子,詔曰:“荊州比歲不節(jié),今茲淫水為害,[一]余雖頗登,而多不均浹[二]深惟四民農(nóng)食之本,慘然懷矜。其令天下半入今年田租、芻焒;有宜以實(shí)除者如故事。貧民假種食,皆勿收責(zé)!
注[一]淮南子曰:“女媧積蘆灰以止淫水。”高誘注云:“平地出水為淫水!
注[二]浹,洽。
冬十一月,安息國遣使獻(xiàn)師子及條枝大爵。[一]
注[一]西域傳曰:“安息國居和犢城,去洛陽二萬五千里。條枝國臨西海,出師子、大雀。”郭義恭廣志曰:“大爵,頸及身膺蹄都似橐駝,舉頭高八九尺,張翅丈余,食大麥其卵如甕,即今之駝鳥也!
丙辰,詔曰:“幽、□、涼州戶口率少,邊役觽劇,束修良吏,進(jìn)仕路狹。撫接夷狄以人為本。其令緣邊郡口十萬以上歲舉孝廉一人,不滿十萬二歲舉一人,五萬以下三歲舉一人!
鮮卑寇右北平,遂入漁陽,漁陽太守?fù)羝浦?
戊辰,司徒呂蓋罷。十二月丁丑,光祿勛魯恭為司徒。
辛卯,巫蠻叛,寇南郡。[一]
注[一]巫,縣,屬南郡,故城在今夔州巫山縣也。
十四年春二月乙卯,東海王政薨。
繕修故西?ぃ琜一]徙金城西部都尉以戍之。
注[一]平帝時(shí)金城塞外羌獻(xiàn)地,以為西?ひ病9馕浣ㄎ渲惺〗鸪侨腚]西郡,至是復(fù)繕修之。金城即今蘭州縣也。
三月戊辰,臨辟雍,饗射,大赦天下。
夏四月,遣使者督荊州兵討巫蠻,破降之。
庚辰,賑貸張掖﹑居延﹑敦煌﹑五原﹑漢陽﹑會稽流民下貧谷,各有差。
五月丁未,初置象林將兵長史官。[一]
注[一]闞骃十三州志曰:“將兵長史居在日南郡,又有將兵司馬,去雒陽九千六百三十里!
六月辛卯,廢皇后陰氏,后父特進(jìn)綱自殺。
秋七月甲寅,詔復(fù)象林縣更賦﹑田租﹑芻焒二歲。
壬子,常山王側(cè)薨。
是秋,三州雨水。冬十月甲申,詔:“兗﹑豫﹑荊州今年水雨淫過,多傷農(nóng)功。
其令被害什四以上皆半入田租﹑芻焒;其不滿者,以實(shí)除之!
辛卯,立貴人鄧氏為皇后。
丁酉,司空巢堪罷。十一月癸卯,大司農(nóng)徐防為司空。
是歲,初復(fù)郡國上計(jì)補(bǔ)郎官。[一]
注[一]上計(jì),今計(jì)吏也。前書音義曰:“舊制,使郡丞奉歲計(jì),武帝元朔中令郡國舉孝廉各一人與計(jì)偕拜為郎中!敝袕U,今復(fù)之。
十五年春閏月乙未,詔流民欲還歸本而無糧食者,過所實(shí)稟之,疾病加致醫(yī)藥;其不欲還歸者勿強(qiáng)。
二月,詔稟貸潁川﹑汝南﹑陳留﹑江夏﹑梁國﹑敦煌貧民。[一]
注[一]前書音義曰:“陳留本鄭邑也,后為陳所并,故曰陳留!苯胥曛菘h也。
江夏郡,高帝置。沔水自江別至南郡華容為夏水,過郡入江,故曰江夏。
夏四月甲子晦,日有食之。五月戊寅,南陽大風(fēng)。
六月,詔令百姓□寡漁采陂池,勿收假稅二歲。
秋七月丙寅,濟(jì)南王錯(cuò)薨。[一]
注[一]錯(cuò)音七故反。
復(fù)置涿郡故安鐵官[一]。
注[一]續(xù)漢書曰:“其郡縣有鹽官﹑鐵官者,隨事廣狹,置令﹑長及丞,秩次皆如縣也。”
九月壬午,南巡狩,清河王慶﹑濟(jì)北王壽﹑河閑王開并從。賜所過二千石長吏以下
﹑三老﹑官屬及民百年者錢布,各有差。是秋,四州雨水。冬十月戊申,幸章陵,祠舊宅。癸丑,祠園廟,會宗室于舊廬,勞賜作樂。戊午,進(jìn)幸云夢,臨漢水而還。[一]十一月甲申車駕還宮,賜從臣及留者公卿以下錢布,各有差。
注[一]云夢,今安州縣也,即在云夢澤中。
十二月庚子,瑯邪王宇薨。
有司奏,以為夏至則微陰起,靡草死,可以決小事。[一]
注[一]禮記月令曰:“孟夏之月,靡草死,麥秋至,斷薄刑,決小罪。”鄭玄注云:“靡草,薺﹑亭歷之屬!背假t案:五月一陰爻生,可以言微陰,今月令云“孟夏”,乃是純陽之月;此言“夏至”者,與月令不同。
是歲,初令郡國以日北至案薄刑。
十六年春正月己卯,詔貧民有田業(yè)而以匱乏不能自農(nóng)者,貸種糧。
二月己未,詔兗﹑豫﹑徐﹑冀四州比年雨多傷稼,禁沽酒。夏四月,遣三府掾分行四州貧民無以耕者,為雇儣牛直。
五月壬午,趙王商薨。
秋七月,旱。戊午,詔曰:“今秋稼方穗而旱,云雨不沾,疑吏行慘刻,不宣恩澤,妄拘無罪,幽閉良善所致。其一切囚徒于法疑者勿決,以奉秋令。[一]方察煩苛之吏,顯明其罰!
注[一]禮記月令曰:“孟秋之月,命有司修法制,繕囹圄,具桎梏,斷薄刑,決小罪!
辛酉,司徒魯恭免。庚午,光祿勛張酺為司徒。
辛巳,詔令天下皆半入今年田租﹑芻焒;其被醔害者,以實(shí)除之。貧民受貸種糧及
田租﹑芻焒﹑皆勿收責(zé)。
八月己酉,司徒張酺薨。冬十月辛卯,司空徐防為司徒,大鴻臚陳寵為司空。
十一月己丑,行幸緱氏,登百岯山,[一]賜百官從臣布,各有差。
注[一]即柏岯山也,在洛州緱氏縣南。爾雅云“山一成曰岯”,東觀記作“坯”,并音平眉反,流俗本或作“杯”者,誤也。
北匈奴遣使稱臣貢獻(xiàn)。
十二月,復(fù)置遼東西部都尉官。[一]
注[一]西部都尉,安帝時(shí)以為屬國都尉,在遼東郡昌黎城也。
元興元年春正月戊午,引三署郎召見禁中,[一]選除七十五人,補(bǔ)謁者﹑長﹑相。
注[一]漢官儀:“三署謂五官署也,左﹑右署也,各置中郎將以司之?e孝廉以補(bǔ)三署郎年五十以上屬五官,其次分在左﹑右署,凡有中郎﹑議郎﹑侍郎﹑郎中四等無員!苯姓,門戶有禁,非侍御者不得入,故謂禁中。
高句驪寇郡界。
夏四月庚午,大赦天下,改元元興。宗室以罪絕者,悉復(fù)屬籍。
五月癸酉,雍地裂。[一]
注[一]東觀記曰“右扶風(fēng)雍地裂”,流俗本“雍”下有“州”者,誤也。
秋九月,遼東太守耿夔擊貊人,破之。
冬十二月辛未,帝崩于章德前殿,年二十七。立皇子隆為皇太子。賜天下男子爵,人二級,三老﹑孝悌﹑力田人三級,民無名數(shù)及流民欲占者人一級;□﹑寡﹑孤﹑獨(dú)﹑
篤□﹑貧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
自竇憲誅后,帝躬親萬機(jī)。每有醔異,輒延問公卿,極言得失。前后符瑞八十一所,自稱德薄,皆抑而不宣。舊南海獻(xiàn)龍眼﹑荔支,十里一置,五里一候,[一]奔騰阻險(xiǎn),死者繼路。時(shí)臨武長汝南唐羌,縣接南海,[二]乃上書陳狀。帝下詔曰:“遠(yuǎn)國珍羞,本以薦奉宗廟。茍有傷害,豈愛民之本。其□太官勿復(fù)受獻(xiàn)。”
由是遂省焉。[三]
注[一]南海,郡,秦置,今廣州縣也。廣雅曰:“益智,龍眼也!苯恢萦浽唬骸褒堁蹣涓呶辶桑评笾Ф!睆V州記曰:“子似荔支而員,七月熟。荔支樹高五六丈大如桂樹,實(shí)如雞子,甘而多汁,似安石榴。有甜醋者,至日禺中,翕然俱赤即可食!敝弥^驛也。
注[二]臨武,縣,屬桂陽郡,今郴州縣也。
注[三]謝承書曰:“唐羌字伯游,辟公府,補(bǔ)臨武長?h接交州,舊獻(xiàn)龍眼﹑荔支及生鮮獻(xiàn)之,驛馬晝夜傳送之,至有遭虎狼毒害,頓仆死亡不絕。道經(jīng)臨武,羌乃上書諫曰:‘臣聞上不以滋味為德,下不以貢膳為功,故天子食太牢為尊,不以果實(shí)為珍。
伏見交址七郡獻(xiàn)生龍眼等,鳥驚風(fēng)發(fā)。南州土地,惡蟲猛獸不絕于路,至于觸犯死亡之害。死者不可復(fù)生,來者猶可救也。此二物升殿,未必延年益壽!蹚闹。章報(bào),羌
即□官還家,不應(yīng)征召,著唐子三十余篇。”
論曰:自中興以后,逮于永元,雖頗有□張,而俱存不擾,是以齊民歲增,聞土世廣。[一]偏師出塞,則漠北地空;都護(hù)西指,則通譯四萬。[二]豈其道遠(yuǎn)三代,術(shù)長前
世?將服叛去來,自有數(shù)也?
注[一]齊,平也。
注[二]西域傳曰:“班超定西域五十余國,皆降服,西至海瀕,四萬里,皆重譯貢獻(xiàn)。”
孝殤皇帝諱隆,[一]和帝少子也。元興元年十二月辛未夜,即皇帝位,時(shí)誕育百余日。[二]尊皇后曰皇太后,太后臨朝。[三]
注[一]謚法曰:“短折不成曰殤!惫沤褡⒃唬骸奥≈衷皇!
注[二]誕,大也。詩大雅:“誕彌厥月,先生如達(dá)!编嵭⒃疲骸按笠雍箴⒅谄淠笐岩步K人道十月而生。”詩又云:“載生載育!庇L也,達(dá)音它末反。
注[三]儀見皇后紀(jì)。
北匈奴遣使稱臣,詣敦煌奉獻(xiàn)。
延平元年春正月辛卯,太尉張禹為太傅。司徒徐防為太尉,參錄尚書事,百官總己以聽。封皇兄勝為平原王。癸卯,光祿勛梁鮪為司徒。[一]
注[一]漢官儀曰:“鮪字伯元,河?xùn)|平陽人也!
三月甲申,葬孝和皇帝于慎陵,[一]尊廟曰穆宗。
注[一]在洛陽東南三十里。俗本作“順”者,誤。
丙戌,清河王慶、濟(jì)北王壽、河閑王開、常山王章始就國。
夏四月庚申,詔罷祀官不在祀典者。[一]
注[一]東觀記曰:“鄧太后雅性不好淫祀!
鮮卑寇漁陽,漁陽太守張顯追擊,戰(zhàn)沒。
丙寅,以虎賁中郎將鄧騭為車騎將軍。
司空陳寵薨。
五月辛卯,皇太后詔曰:“皇帝幼沖,承統(tǒng)鴻業(yè),朕且權(quán)佐助聽政,兢兢寅畏,[一]不知所濟(jì)。深惟至治之本,道化在前,刑罰在后。將稽中和,廣施慶惠,與吏民更始。
其大赦天下。自建武以來諸犯禁錮,詔書雖解,有司持重,多不奉行,其皆復(fù)為平民!
注[一]寅,敬也。
壬辰,河?xùn)|垣山崩。[一]
注[一]垣,縣,今絳州縣也。古今注曰:“山崩長七丈,廣四丈!
六月丁未,太常尹勤為司空。
郡國三十七雨水。己未,詔曰:“自夏以來,陰雨過節(jié),□氣不效,[一]將有厥咎。
寤寐憂惶,未知所由。昔夏后惡衣服,菲飲食,孔子曰‘吾無閑然’。[二]今新遭大憂,且歲節(jié)未和,徹膳損服,庶有補(bǔ)焉。其減太官、導(dǎo)官、尚方、內(nèi)署諸服御珍膳靡麗難成之物!盵三]
注[一]效猶驗(yàn)也。
注[二]菲,薄也。閑,非也。
注[三]太官令,周官也,秩千石,典天子廚膳。導(dǎo)官,掌擇御米。導(dǎo),擇也。
尚方,掌作御刀□諸器物;內(nèi)署,掌內(nèi)府衣物。秩皆六百石。并見續(xù)漢書。
丁卯,詔司徒、大司農(nóng)、長樂少府曰:“朕以無德,佐助統(tǒng)政,夙夜經(jīng)營,懼失厥衷。思惟治道,由近及遠(yuǎn),先內(nèi)后外。自建武之初以至于今,八十余年,宮人歲增,房御彌廣。又宗室坐事沒入者,猶托名公族,甚可愍焉。今悉免遣,及掖庭宮人,皆為庶民以抒幽隔郁滯之情。[一]諸官府、郡國、王侯家奴婢姓劉及!踬,皆上其名,務(wù)令實(shí)悉!
注[一]抒,舒也,食汝反。
秋七月庚寅,□司隸校尉、部刺史[一]曰:“夫天降醔戾,應(yīng)政而至。閑者郡國或有水醔妨害秋稼。朝廷惟咎,憂惶悼懼。而郡國欲獲豐穰虛飾之譽(yù),遂覆蔽醔害,多張墾田不揣流亡,[二]競增戶口,掩匿盜賊,令奸惡無懲,署用非次,選舉乖宜,貪苛慘毒延及平民。[三]刺史垂頭塞耳,阿私下比,‘不畏于天,不愧于人’。[四]假貸之恩不可數(shù)恃,自今以后,將糾其罰。二千石長吏其各實(shí)核所傷害,為除田租、芻焒!
注[一]秦有監(jiān)御史,監(jiān)諸郡,漢興省之,但遣丞相史分刺諸州,無有常官。孝武帝初置刺史十三人秩六百石;成帝更為牧,秩二千石。建武十八年復(fù)為刺史,十二人,各主一州,其一州屬司隸校尉。諸州常以八月巡行所部郡國,錄囚徒,考殿最。初歲盡詣京都奏事中興但因計(jì)吏。見續(xù)漢書。
注[二]揣音初委反。
注[三]平民謂善人也。書曰:“延*[及]*于平人!
注[四]詩小雅也。
八月辛亥,帝崩。癸丑,殯于崇德前殿。年二歲。
贊曰:孝和沉烈,率由前則。王赫自中,賜命強(qiáng)慝。[一]抑沒祥符,登顯時(shí)德。
[二]殤世何早,平原弗克。[三]
注[一]慝,惡也。謂誅竇憲等。
注[二]謂用鄧彪等委政也。
注[三]平原王勝固以疾不得立也。左傳曰:“弗克負(fù)荷。”
?庇
一六五頁五行□音大可反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說文無反切,乃后人所增益。
今本說文用孫愐唐韻切音,讀□為直小切,與兆音同,疑“大可”即“直小”兩字之斗。
一六七頁六行界惟人面按:殿本“界”作“戒”。校補(bǔ)謂案章紀(jì)作“訖惟人面”,訖、界、戒皆有止義,猶云窮極也。界戒本又通作,唐書天文志一行以為天下山河之象存乎兩戒是也。
一六八頁一0行小縣*(丞尉)*三百石據(jù)刊誤刪。
一六八頁一一行度遼將軍鄧鴻出*(棝)**[稒]*陽塞據(jù)前書地理志改。注同。
一六八頁一二行追至*(和)**[私]*渠*(北)**[比]*鞮海按:殿本考證引何焯說,謂竇憲傳及通鑒皆作“私渠比鞮!。補(bǔ)注謂當(dāng)從憲傳。今據(jù)改。
一六八頁一五行屬*(九)**[五]*原郡按:前書地理志“五原郡,秦九原郡,武帝元
朔二年更名”。今據(jù)改。
一六九頁一一行其徙出塞者刊誤謂遷徙者不可投之塞外,明此“徙”字是“從”字。
按:陳景云兩漢訂誤謂“徙”當(dāng)作“從”,出塞謂是夏北征之役。更以三年減從駕弛刑徒證之此“徙”字之誤益明。
一七二頁六行阜陵王種薨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光武十王傳“種”字作“沖”,說文無種字,種即沖也。
一七三頁一一行射聲校尉郭璜璜子侍中舉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天文志郭舉為侍中射聲校尉舉父璜長樂少府,皇后紀(jì)、竇憲傳亦同,紀(jì)似誤。
一七三頁一四行東觀記*(曰)*按:“曰”字當(dāng)衍,今刪。
一七四頁一三行武陵零陵澧中蠻叛按:校補(bǔ)謂“零陵”當(dāng)作“零陽”,即武陵郡屬縣。后漢武陵郡治當(dāng)今常德府武陵縣,西與澧州接壤,零陽縣治即今澧州慈利縣東境,澧中蠻即澧水之蠻,并屬武陵,故紀(jì)并舉之。若零陵郡之蠻,相距甚遠(yuǎn),不當(dāng)與澧中蠻錯(cuò)舉。
一七六頁九行有非其人不習(xí)曹事正舉者故不以實(shí)法按:御覽六百二十八引作“有非其人不習(xí)官事,正舉者故舉不實(shí),為法罪之!庇职矗豪m(xù)漢百官志一注引漢官儀,世祖詔云云與此注所引略同,則光武有此詔,而章帝復(fù)申明之也。
一七八頁一行許*[陽]*侯馬光自殺校補(bǔ)引洪亮吉說,謂傳作“許陽侯”,此脫“陽”字。今據(jù)補(bǔ)。
一七九頁一四行復(fù)*[破]*之據(jù)刊誤補(bǔ)。
一八0頁一一行歲盡拜縣令長*(史)*及都官府丞長史據(jù)刊誤刪。
一八四頁二行越騎校尉趙世等討破之按:集解引錢大昕說,謂趙□傳、西羌傳“趙世”并作“趙代”,蓋章懷避唐諱改之,此作“世”,又唐以后人回改。
一八四頁九行宛陵人也按:“宛”原斗“苑”,徑改正。
一八六頁四行但且申明憲綱按:“綱”原斗“網(wǎng)”,徑改正一八八頁一一行而多不均浹按:“而”原斗“二”,徑改正。
一八九頁三行頸及身膺蹄都似橐駝按:御覽九二二引,“橐駝”下有“色蒼”二字。
一九一頁一0行復(fù)置涿郡故安鐵官按:各本“安”作“鹽”,集解引何焯、錢大昭、惠棟諸家說并謂“鹽”當(dāng)作“安”。
一九三頁一三行高句驪寇郡界按:校補(bǔ)謂案通鑒作“高句驪王宮入遼東塞,寇略六縣”,此“郡”上應(yīng)補(bǔ)“遼東”二字。
一九七頁一行朕且權(quán)佐助聽政按:殿本從監(jiān)本,“權(quán)”下有“禮”字,考證謂“禮”字疑有誤宋本無“禮”字,亦不成句。校補(bǔ)引孟子“男女授受不親,禮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權(quán)也”,謂此“權(quán)禮”二字所本。朕且權(quán)禮,即指佐助聽政為權(quán)禮耳,似非字誤。
一九八頁一四行延[及]于平人按:書呂刑作“延及于平民”,此作“延于平民”,脫一“及”字,殿本、集解本作“延及平民”,則又脫一“于”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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