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古代三種紀月法
序數紀月法。
如
“如平地三月花者,深山中則四月花。”——《采草藥》
“德祜二年二月”,“是年夏五”——《〈指南錄〉后序》,“五”就是五月。
今年四月,定國是之詔既下”,“八月初一日,上召見袁世凱”,“以八月十三日斬于市”——《譚嗣同》。
地支紀月法。
古人常以十二地支配稱十二個月,每個地支前要加上特定的“建”字。
如:
“荒村建子月,獨樹老夫家”——杜甫《草堂即事》“,建子月”按周朝紀月法指農歷十一月。
“以戊辰之年,建亥之月,金陵瓦解�!薄仔拧栋Ы腺x》“建亥”即農歷十月。
時節(jié)紀月法。
如
“孟冬寒氣至,北風何慘栗。”——《古詩十九首》“孟冬”代農歷十月
“仲春遘時雨”——陶淵明《擬古詩九首》“仲春”代農歷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