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仗(詩詞中的“對偶”)
修辭里的“對偶”,在古代詩歌里叫“對仗”。對是相對,仗是儀仗,古代的儀仗隊(duì)是兩兩相對的,所以叫“對仗”。
學(xué)過中學(xué)語文的人都知道對偶。對偶就是把同一類的概念或?qū)α⒌母拍畈⒘衅饋,形成整齊的美。
例如“任重致遠(yuǎn)”,“任重”與“致遠(yuǎn)”形成對偶。
對偶可以句中自對,又可以兩句相對。
例如“任重致遠(yuǎn)”是句中自對,“任重致遠(yuǎn),居安思危”是兩句相對。
一般講對偶,指的是兩句相對。上句叫出句,下句叫對句。對偶的一般規(guī)矩,是詞性相同的詞相對,如名詞對名詞,動詞對動詞,形容詞對形容詞,副詞對副詞。
我們還是以“任重道遠(yuǎn),居安思!睘槔骸叭危〒(dān)負(fù))”、“致”、“居”、“思”都是動詞相對,“重”、“遠(yuǎn)”、“安”、“危”都是形容詞相對。
詩詞中的對仗的規(guī)則是:
⑴出句和對句的平仄是相對的;
⑵出句的字和對句的字不能重復(fù)(至少是同一位置上不能重復(fù))。
因此,溫庭筠的《七律.題李處士幽居》詩中的兩句:“濃陰似帳紅薇暖,細(xì)雨如煙碧草新。”是符合于律詩對仗的標(biāo)準(zhǔn)的。
對聯(lián)也是同樣的標(biāo)準(zhǔ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