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計時常識
1、十二時辰制。
西周時就已使用。漢代命名為夜半、雞鳴、平旦、日出、食時、隅中、日中、日昳、晡時、日入、黃昏、人定。又用十二地支來表示,以夜半二十三點至一點為子時,一至三點為丑時,三至五點為寅時,依次遞推。
2、二十四時辰制。
宋以后把二十時辰中每個時辰平分為初、正兩部分,這樣,子初、子正、丑初、丑正......依次下去,恰為二十四時辰,同現(xiàn)在一天二十四小時時間一致。
3、十時辰制。
出現(xiàn)于先秦。晝夜各五分。據(jù)《隋書.天文志》,晝?yōu)槌⒇、中、晡、夕,夜為甲、乙、丙、丁、戊(后用五更來表示)?
4、五時辰制。
其名稱為晨明、朏明、旦明、蚤(早)食、宴(晚)食、隅中、正中、少還、鋪時、大還、高舂、下舂、縣(懸)東、黃昏、定昏。參閱《淮南子.天文訓》。
5、百刻制。
即把晝夜分成均衡的一百刻。其產(chǎn)生與漏刻的使用有關?赡芷鹪从谏檀。漢時曾把它改造為百二十刻,南朝梁改為九十六刻、一百零八刻,幾經(jīng)反復,直至明末歐洲天文學知識傳入才又提出九十六刻制的改革,清初定為正式的制度。
6、古代不一定具備嚴格的時間意義,而又常見常用的有關名稱亦頗不少。
一般地說,日出時可稱旦、早、朝、晨,日入時稱夕、暮、晚。太陽正中時叫日中、正午、亭午,將近日中時叫隅中,偏西時叫昃、日昳。日入后是黃昏,黃昏后是人定,人定后是夜半(或叫夜分),夜半后是雞鳴,雞鳴后是昧旦、平明——這是天已亮的時間。古人一天兩餐,上餐在日出后隅中前,這段時間就叫食時或早食;晚餐在日昃后日入前,這段時間叫晡時。
【子時】夜半,又名子夜、中夜:十二時辰的第一個時辰。(北京時間23時至01時)。
【丑時】雞鳴,又名荒雞:十二時辰的第二個時辰。(北京時間01時至03時)。
【寅時】平旦,又稱黎明、早晨、日旦等:時是夜與日的交替之際。(北京時間03時至05時)。
【卯時】日出,又名日始、破曉、旭日等:指太陽剛剛露臉,冉冉初升的那段時間。(北京時間05時至07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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