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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書正義卷十六 無逸第十七在線閱讀

作者:佚名 文章來源:不詳 請你點此糾錯或發(fā)表評論

卷十六 無逸第十七

  周公作《無逸》。中人之性好逸豫,故戒以無逸。
  ○好,呼報反。

無逸成王即政,恐其逸豫,本以所戒名篇。

[疏]傳“中人”至“無逸”
  ○正義曰:上智不肯為非,下愚戒之無益,故中人之性,可上可下,不能勉強,多好逸豫,故周公作書以戒之,使無逸。此雖指戒成王,以為人之大法,成王以圣賢輔之,當在中人以上,其實本性亦中人耳。
  ○傳“成王”至“名篇”
  ○正義曰:篇之次第,以先后為序,《多士》、《君奭》皆是成王即位之初,知此篇是成王始初即政,周公恐其逸豫,故戒之,使無逸,即以所戒名篇也。

周公曰:“嗚呼!君子所其無逸。嘆美君子之道,所在念德,其無逸豫。君子且猶然,況王者乎?先知稼穡之艱難,乃逸,則知小人之依。稼穡農(nóng)夫之艱難,事先知之,乃謀逸豫,則知小人之所依怙。相小人,厥父母勤勞稼穡,厥子乃不知稼穡之艱難,視小人不孝者,其父母躬勤艱難,而子乃不知其勞。
  ○相,息亮反。乃逸乃諺。既誕,否則侮厥父母曰:‘昔之人無聞知。’”小人之子既不知父母之勞,乃為逸豫游戲,乃叛諺不恭。已欺誕父母,不欺,則輕侮其父母曰:“古老之人無所聞知!
  ○諺,魚戰(zhàn)反。

[疏]“周公”至“聞知”
  ○正義曰:周公嘆美君子之道以戒王曰:“嗚呼!君子之人,所在其無逸豫。君子必先知農(nóng)人稼穡之艱難,然后乃謀為逸豫,如是則知小人之所依怙也。視彼小人不孝者,其父母勤勞稼穡,其子乃不知稼穡之艱難,乃為逸豫游戲,乃叛諺不恭。既為欺誕父母矣,不欺,則又侮慢其父母曰:‘昔之人無所聞知。’小人與君子如此相反,王宜知其事也。”
  ○傳“嘆美”至“者乎”
  ○正義曰:周公意重其事,故嘆而為言。鄭云:“嗚呼者,將戒成王,欲求以深感動之!笔怯罡谐赏酰省皣@美君子之道”!熬印闭,言其可以君正上位,子愛下民,有德則稱之,不限貴賤。君子之人,念德不怠,故“所在念德,其無逸豫”也。“君子且猶然,而況王者乎”,言王者日有萬幾,彌復不可逸豫。鄭云:“君子止謂在官長者。所,猶處也。君子處位為政,其無自逸豫也!
  ○傳“稼穡”至“依怙”
  ○正義曰:民之性命,在於穀食,田作雖苦,不得不為。寒耕熱耘,沾體涂足,是稼穡為農(nóng)夫艱難之事。在上位者,先知稼穡之艱難,乃可謀其逸豫,使家給人足,乃得思慮不勞,是為“謀逸豫”也。能知稼穡之艱難,則知小人之所依怙,言小人依怙此稼穡之事,不可不勤勞也。上句言君子當無逸,此言“乃謀逸豫”者,君子之事,勞心與形。盤于游畋,形之逸也;無為而治,心之逸也。君子無形逸而有心逸,既知稼穡之艱難,可以謀心逸也。
  ○傳“視小人”至“其勞”
  ○正義曰:視小人不孝者,其父母勤苦艱難,勞於稼穡,成於生業(yè),致富以遺之。而其子謂己自然得之,乃不知其父母勤勞。
  ○傳“小人”至“聞知”
  ○正義曰:上言視小人之身,此言“小人之子”者,“小人”謂無知之人,亦是賤者之稱,躬為稼穡,是賤者之事,故言“小人之子”,謂賤者之子,即上所視之小人也。此子既不知父母之勞,謂己自然得富,恃其家富,乃為逸豫游戲,乃為叛諺不恭,已是欺誕父母矣。若不欺誕,則輕侮其父母曰:“古老之人無所聞知!毖云渥镏钜!墩撜Z》曰:“由也諺!敝V則叛諺,欺誕不恭之貌!拔簟庇柧靡,自今而道遠久,故為“古老之人”。《詩》云:“召彼故老!

周公曰:“嗚呼!我聞曰,昔在殷王中宗,大戊也,殷家中世尊其德,故稱宗。嚴恭寅畏天命,自度,言太戊嚴恪恭敬,畏天命,用法度。
  ○嚴如字,又魚檢反,注同,馬作儼。治民祗懼,不敢荒寧。為政敬身畏懼,不敢荒怠自安。
  ○治,直吏反。肆中宗之享國,七十有五年。以敬畏之故,得壽考之福。

[疏]“周公”至“五年”
  ○正義曰:既言君子不逸,小人反之,更舉前代之王以夭壽為戒。周公曰:“嗚呼!我所聞曰,昔在殷王中宗,威儀嚴恪,貌恭心敬,畏天命,用法度,治民敬身畏懼,不敢荒怠自安,故中宗之享有殷國七十有五年!毖圆灰葜,而得歷年長也。
  ○傳“太戊”至“稱宗”
  ○正義曰:“中宗”,廟號。“太戊”,王名。商自成湯已后,政教漸衰,至此王而中興之。王者祖有功,宗有德,殷家中世尊其德,其廟不毀,故稱“中宗”。
  ○傳“言太”至“法度”
  ○正義曰:《祭義》云“嚴威儼恪”,故引“恪”配“嚴”。鄭玄云:“恭在貌,敬在心!比粍t“嚴”是威,“恭”是貌,“敬”是心,三者各異,故累言之。

其在高宗,時舊勞于外,爰暨小人。武丁,其父小乙使之久居民間,勞是稼穡,與小人出入同事。作其即位,乃或亮陰,三年不言。武丁起其即王位,則小乙死,乃有信默,三年不言。言孝行著。
  ○行,下孟反。其惟不言,言乃雍,不敢荒寧。在喪則其惟不言,喪畢發(fā)言,則天下和。亦法中宗,不敢荒怠自安。嘉靖殷邦,至于小大,無時或怨。善謀殷國,至于小大之政,人無是有怨者。言無非。肆高宗之享國,五十有九年。高宗為政,小大無怨,故亦享國永年。

[疏]“其在”至“九年”
  ○正義曰:其殷王高宗,父在之時,久勞於外,於時與小人同其事。后為太子,起其即王之位,乃有信默,三年不言。在喪其惟不言,喪畢發(fā)言,言得其道,乃天下大和。不敢荒怠自安,善謀殷國,至於小大之政,莫不得所。其時之人,無是有怨恨之者。故高宗之享殷國五十有九年。亦言不逸得長壽也。
  ○傳“武丁其”至“同事”
  ○正義曰:“舊”,久也。在即位之前,而言久勞於外,知是其父小乙使之久居民間,勞是稼穡,與小人出入同為農(nóng)役,小人之艱難事也。太子使與小人同勞,此乃非常之事,不可以非常怪之。於時蓋未為太子也,殷道雖質,不可既為太子,更得與小人雜居也。
  ○傳“武丁起”至“行著”
  ○正義曰:以上言久勞於外,為父在時事,故言“起其即王位,則小乙死”也。“亮”,信也!瓣帯,默也。三年不言,以舊無功,而今有,故言。乃有說此事者,言其孝行著也!抖Y記·喪服四制》引《書》云:“‘高宗諒暗,三年不言!浦。王者莫不行此禮,何以獨善之也?曰,高宗者,武丁。武丁者,殷之賢王也。繼世即位,而慈良於喪。當此之時,殷衰而復興,禮廢而復起,故載之於《書》中而高之,故謂之高宗!比曛畣,君不言也,是說此經(jīng)“不言”之意也。
  ○傳“在喪”至“自安”
  ○正義曰:鄭玄云:“其不言之時,時有所言,則群臣皆和諧!编嵭庵^此“言乃雍”者,在三年之內(nèi),時有所言也?滓鈩t為出言在三年之外,故云“在喪其惟不言,喪畢發(fā)言,則天下大和”。知者,《說命》云:“王宅憂,亮陰三祀。既免喪,其惟不言!背龁湿q尚不言,在喪必無言矣,故知喪畢乃發(fā)言也。高宗不敢荒寧,與中宗正同,故云“亦法中宗,不敢荒怠自安”。殷家之王,皆是明王,所為善事,計應略同,但古文辭有差異,傳因其文同,故言“法中宗”也。
  ○傳“善謀”至“無非”
  ○正義曰:《釋詁》云:“嘉,善也。靖,謀也!薄吧浦\殷國”,謀為政教,故至於小大之政,皆允人意。人無是有怨高宗者,言其政無非也。鄭云:“小大謂萬人,上及群臣言!比顺夹〈蠼詿o怨王也。

其在祖甲,不義惟王,舊為小人。湯孫太甲,為王不義,久為小人之行,伊尹放之桐。作其即位,爰知小人之依,能;萦谑瘢桓椅牿姽。在桐三年,思集用光,起就王位,於是知小人之所依。依仁政,故能安順於眾民,不敢侮慢惸獨。
  ○惸,求營反,字又作{艸冗}。肆祖甲之享國,三十有三年。太甲亦以知小人之依,故得久年。此以德優(yōu)劣、立年多少為先后,故祖甲在下。殷家亦祖其功,故稱祖。

[疏]“其在”至“三年”
  ○正義曰:其在殷王祖甲,初遭祖喪,所言行不義。惟亦為王,久為小人之行,伊尹廢諸桐。起其即王之位,於是知小人之所依。依於仁政,乃能安順於眾民,不敢侮鰥寡惸獨,故祖甲之享有殷國三十有三年。亦言不逸得長壽也。
  ○傳“湯孫”至“之桐”
  ○正義曰:以文在“高宗”之下,世次顛倒,故特辨之,此祖甲是湯孫太甲也!盀橥醪涣x”,謂湯初崩。“久為小人之行,故伊尹放之於桐”,言其廢而復興,為下“作其即位”起本也。王肅亦以祖甲為太甲。鄭玄云:“祖甲,武丁子帝甲也。有兄祖庚賢,武丁欲廢兄立弟,祖甲以此為不義,逃於人間,故云久為小人!卑浮兑蟊炯o》云:“武丁崩,子祖庚立。祖庚崩,弟祖甲立,是為帝甲,淫亂,殷道復衰!薄秶Z》說殷事云:“帝甲亂之,七代而殞。”則帝甲是淫亂之主,起亡殷之源,寧當與二宗齊名,舉之以戒無逸?武丁賢王,祖庚復賢,以武丁之明,無容廢長立少。祖庚之賢,誰所傳說?武丁廢子,事出何書?妄造此語,是負武丁而誣祖甲也。
  ○傳“在桐”至“惸獨”
  ○正義曰:“在桐三年”,《太甲》序文。“思集用光”,《詩·大雅》文。彼“集”作“輯”,“輯”,和也。彼鄭言,公劉之遷豳,“思在和其民人,用光大其道”。此傳之意,蓋言太甲之在桐也,思得安集其身,用光顯王政,故起即王位,於是知小人之依。依於仁政,故能施行政教,安順於眾民,不敢侮慢。惸獨鰥寡之類,尤可憐愍,故特言之。
  ○傳“太甲”至“稱祖”
  ○正義曰:傳於中宗云“以敬畏之故,得壽考之福”,“高宗之為政,小大無怨,故亦享國永年”,於此云太甲,亦以知小人之依,故得久年。各順其文而為之說,其言行善而得長壽,經(jīng)意三王同也。以其世次顛倒,故解之云,此以德優(yōu)劣、立年多少為先后,故祖甲在太戊、武丁之下。諸書皆言“太甲”,此言“祖甲”者,殷家亦祖其功,故稱之“祖甲”。與二宗為類,惟見此篇,必言祖其功,亦未知其然。殷之先君有祖乙、祖辛、祖丁,稱祖多矣,或可號之為祖,未必祖其功而存其廟也。

自時厥后立王,生則逸。從是三王,各承其后而立者,生則逸豫無度。生則逸,不知稼穡之艱難,言與小人之子同其敝。不聞小人之勞,惟耽樂之從。過樂謂之耽。惟樂之從,言荒淫。
  ○耽,丁南反,注下同。樂音洛,注下同。自時厥后,亦罔或克壽。以耽樂之故,從是其后,亦無有能壽考;蚴,或七八年,或五六年,或四三年!备哒呤,下者三年,言逸樂之損壽。

[疏]“自時”至“三年”
  ○正義曰:從是三王其后所立之王,生則逸豫,不知稼穡之艱難,不聞小人之勞苦,惟耽樂之事則從而為之。故從是其后諸王,無有能壽考者;蚴辏蚱甙四,或五六年,或四三年。言逸樂之損壽,故舉以戒成王也。

周公曰:“嗚呼!厥亦惟我周太王、王季,克自抑畏。太王,周公曾祖。王季即祖。言皆能以義自抑,長敬天命。將說文王,故本其父祖。文王卑服,即康功田功。文王節(jié)儉,卑其衣服,以就其安人之功,以就田功,以知稼穡之艱難。
  ○卑如字,馬本作俾,使也;杖彳补В瑧驯P∶,惠鮮鰥寡。以美道和民,故民懷之。以美政恭民,故民安之。又加惠鮮乏鰥寡之人。
  ○鮮,息淺反,注同。自朝至于日中昃,不遑暇食,用咸和萬民。從朝至日昳不暇食,思慮政事,用皆和萬民。
  ○昃音側,本亦作仄。昳,田節(jié)反。文王不敢盤于游田,以庶邦惟正之供。文王不敢樂於游逸田獵,以眾國所取法則,當以正道供待之故。
  ○供音恭。文王受命惟中身,厥享國五十年!蔽耐蹙攀叨K。中身,即位時年四十七。言中身,舉全數(shù)。

[疏]“周公”至“十年”
  ○正義曰:殷之三王既如此矣,周公又言曰:“嗚呼!其惟我周家大王、王季,能以義自抑而畏敬天命,故王跡從此起也。文王又卑薄衣服,以就其安人之功與治田之功。以美道柔和其民,以美政恭待其民,以此民歸之。以美政恭民之故,故小民安之,又加恩惠於鮮乏鰥寡之人。其行之也,自朝旦至于日中及昃,尚不遑暇食,用善政以諧和萬民故也。文王專心於政,不敢逸樂於游戲畋獵,以己為眾國所取法,惟當正身行己以供待之。由是文王受命,嗣位為君,惟於中身受之,其享國五十年,亦以不逸得長壽也!
  ○傳“大王”至“父祖”
  ○正義曰:“大王,周公曾祖。王季即祖也”,此乃經(jīng)傳明文,而須詳言之者,此二王之下辭無所結,陳此不為無逸,周公將說文王,故本其父祖,是以傳詳言也。解其言此之意。“以義自抑”者,言其非無此心,以義自抑而不為耳。
  ○傳“文王”至“艱難”
  ○正義曰:文王卑其衣服,以就安人之功,言儉於身而厚於人也。立君所以牧人,安人之功,諸有美政皆是也。就安人之內(nèi),田功最急,故特云“田功”,以示知稼穡之艱難也。
  ○傳“以美”至“之人”
  ○正義曰:“徽”、“懿”皆訓為美,“徽柔懿恭”,此是施人之事,以匆厭恭懷安小民,故傳分而配之。“徽柔”配“懷”,“以美道和民,故民懷之”!败补А迸洹氨!,“以美政恭民,故民安之”,“徽懿”言其美而已,不知何所美也。人君施於民,惟有道與政耳,故傳以“美道”、“美政”言之,政與道亦互相通也。少乏鰥寡尢是可憐,故別言“加惠於鮮乏鰥寡之人”也。
  ○傳“從朝”至“萬民”
  ○正義曰:昭五年《左傳》云:“日上其中,食日為二,旦日為三。”則人之常食在日中之前,謂辰時也!兑住へS卦》彖曰:“日中則昃!敝^過中而斜昃也!瓣尽币嗝皶i”,言日蹉跌而下,謂未時也。故日之十位,食時為辰,日昳為未。言文王勤於政事,從朝不食,或至於日中,或至於日昃,猶不暇食。故經(jīng)“中”、“昃”并言之。傳舉晚時,故惟言“昳”!板亍币唷跋尽币玻匮灾,古人自有復語,猶云“艱難”也。所以不暇食者,為思慮政事,用皆和萬民。政事雖多,皆是為民,故言“咸”!跋獭庇柦砸。
  ○傳“文王”至“之故”
  ○正義曰:《釋詁》云:“盤,樂也!薄坝巍敝^游逸,“田”謂畋獵,二者不同,故并云“游逸田獵”。以眾國皆於文王所取其法則,文王當以正義供待之故也。言文王思為政道以待眾國,故不敢樂於游田。文王世為西伯,故當為眾國所取法則。禮有田獵而不敢者,順時蒐狩,不為取樂,故不敢非時畋獵以為樂耳。
  ○傳“文王”至“全數(shù)”
  ○正義曰:“文王年九十七而終”,《禮記·文王世子》文也。於九十七內(nèi)減享國五十年,是未立之前有四十七。在《禮》諸侯逾年即位,此據(jù)代父之年,故為“即位時年四十七”也。計九十七年半折以為中身,則四十七時於身非中,言“中身”者,舉全數(shù)而稱之也。經(jīng)言“受命”者,鄭玄云“受殷王嗣位之命”。然殷之末世,政教已衰,諸侯嗣位何必皆待王命?受先君之命亦可也。王肅云:“文王受命,嗣位為君。”不言受王命也。

周公曰:“嗚呼!繼自今嗣王,繼從今已往嗣世之王,皆戒之。則其無淫于觀、于逸、于游、于田,以萬民惟正之供。所以無敢過於觀游逸豫田獵者,用萬民當惟正身以供待之故。無皇曰:‘今日耽樂!朔敲褙枺翘熵,時人丕則有愆。無敢自暇曰:“惟今日樂,后日止!狈虻氛撸朔撬越堂,非所以順天,是人則大有過矣。
  ○愆,起虔反。夫音扶。無若殷王受之迷亂,酗于酒德哉!”以酒為兇謂之酗。言紂心迷政亂,以酗酒為德。戒嗣王無如之。
  ○酗,況付反。

[疏]“周公”至“德哉”
  ○正義曰:周公又言而嘆曰:“嗚呼!繼此后世自今以后嗣位之王,則其無得過於觀望,過於逸豫,過於游戲,過於田獵。所以不得然者,以萬民聽王者之教命,王當正己身以供待萬民,必當早夜恪勤,無敢自閑暇。曰:‘今日且樂,后日乃止。’此為耽樂者,非民之所以教訓也,非天之所以敬順也。若是之人,則有大愆過矣。王當自勤政事,莫如殷王受之述亂國政,酗於酒德哉!殷紂藉酒為兇,以酒為德,由是喪亡殷國,王當以紂為戒,無得如之!
  ○傳“繼從”至“戒之”
  ○正義曰:先言“繼”者,謂繼此后人,即從今以后嗣世之王也。周公思及長遠后王,盡皆戒之,非獨成王也。
  ○傳“所以”至“之故”
  ○正義曰:傳意訓“淫”為過,鄭玄云:“淫,放恣也!薄耙闭咔忠恢梗溲噪m殊,皆是過之義也。言“觀”為非時而行,違禮觀物,如《春秋》隱公“如棠觀魚”,莊公“如齊觀社”!斗Y梁傳》曰:“常事曰視,非常曰觀!贝搜浴盁o淫于觀”,禁其非常觀也!耙荨敝^逸豫,“游”謂游蕩,“田”謂田獵,四者皆異,故每事言“於”。“以”訓用也,用萬民皆聽王命,王者惟當正身待之,故不得淫於觀逸游田也。
  ○傳“無敢”至“過矣”
  ○正義曰:“無敢自暇”,謂事不寬不暇,而以為原王之意而為辭,故言曰:“耽以為樂,惟今日樂,而后日止!蔽┭浴敖袢諛贰,明知“后日止”也。夫“耽樂”者,乃非所以教民,教民當恪勤也;非所以順天,順天當肅恭也。是此耽樂之人,則大有愆過矣。戒王不得如此也。
  ○傳“以酒”至“如之”
  ○正義曰:“酗”從酉,以兇為聲,是“酗”為兇酒之名,故“以酒為兇謂之酗”!靶铩笔秋嬀贫鎯匆病Q约q心迷亂,以酗酒為德,飲酒為政,心以兇酒為己德,紂以此亡殷。戒嗣王無如之。

周公曰:“嗚呼!我聞曰,古之人,猶胥訓告,胥保惠,胥教誨,嘆古之君臣,雖君明臣良,猶相道告,相安順,相教誨以義方。民無或胥诪張為幻。诪張,誑也。君臣以道相正,故下民無有相欺誑幻惑也。
  ○幻音患。誑,九況反。此厥不聽,人乃訓之,乃變亂先王之正刑,至于小大。此其不聽中正之君,人乃教之以非法,乃變亂先王之正法,至于小大,無不變亂。言己有以致之。民否則厥心違怨,否則厥口詛祝。”以君變亂正法,故民否則其心違怨,否則其口詛祝。言皆患其上。
  ○詛,側助反。祝,之又反。

[疏]“周公”至“詛!
  ○正義曰:周公言而嘆曰:“我聞人之言曰,古人之雖君明臣良,猶尚相訓告以善道,相安順以美政,相教誨以義方。君臣相正如此,故於時之民順從上教,無有相誑欺為幻惑者。此其不聽中正之君,人乃教訓之以非法之事,乃從其言,變亂先王之正法,至於小大之事,無不皆變亂之。君既變亂如此,其時之民疾苦,否則其心違上怨上,否則其口詛祝之!毖匀嘶贾疅o已,舉此以戒成王,使之君臣相與養(yǎng)下民也。
  ○傳“嘆古”至“義方”
  ○正義曰:此章二事,善惡相反。下句“不聽人”者,是愚暗之君,知此言“古之人”者,是賢明之君!跋唷笔莾扇讼嗯c,故知兼有“臣良”,更相教告。隱三年《左傳》石碏曰:“臣聞愛子,教之以義方。”故知相教誨者,使“相教誨以義方”也。則知相訓告者,告之以善道也;相保惠者,相安順以美政也。
  ○傳“诪張”至“惑也”
  ○正義曰:“诪張,誑也”,《釋訓》文。孫炎曰:“眩惑誑欺人也!泵裰畯纳希粲爸S形,君臣以道相正,故下民無有相欺誑幻惑者!盎谩奔囱R玻髞y之名,《漢書》稱西域有幻人是也。
  ○傳“此其”至“致之”
  ○正義曰:上言善事,此說惡事。如此其不聽者,是不聽中正之君也。既不聽中正,則好聽邪佞,知此“乃訓之”者,是邪佞之人訓之也。邪佞之人必反正道,故言“人乃教之以非法”。暗君即受用之,變亂先王之正法!爸领缎〈,無不變亂”,言皆變亂正法盡也。暗君所任同己,由已之暗,致此佞人,言此暗君已身有以致之也。上“君明臣良”,由君明而有良臣,亦是己有致。上之言“胥”,此不言者,君在佞臣,國亡滅矣,不待相教為惡,故不言“胥”也。
  ○傳“以君”至“其土”
  ○正義曰:君既變亂正法,必將困苦下民。民不堪命,忿恨必起,故民忿君乃有二事,否則心違怨,否則口詛祝,言皆患土而為此也。“違怨”,謂違其命而怨其身。“詛!,謂告神明令加殃咎也。以言告神謂之“!,請神加殃謂之“詛”。襄十七年《左傳》曰:“宋國區(qū)區(qū),而有詛有祝!薄对姟吩唬骸昂钤{侯祝。”是“詛”、“祝”意小異耳。

周公曰:“嗚呼!自殷王中宗,及高宗,及祖甲,及我周文王,茲四人迪哲。言此四人皆蹈智明德以臨下。厥或告之曰:‘小人怨汝詈汝!瘎t皇自敬德,其有告之,言小人怨詈汝者,則大自敬德,增修善政。
  ○詈,力智反。厥愆,曰:‘朕之愆。’允若時不啻不敢含怒。其人有禍,則曰:“我過,百姓有過,在予一人!毙湃缡窃诡海瑒t四王不啻不敢含怒以罪之。言常和悅。

[疏]“周公”至“含怒”
  ○正義曰:既言明君暗君,善惡相反,更述二者之行。周公言而嘆曰:“嗚呼!自殷王中宗,及高宗,及祖甲,及我周文王,此四人者,皆蹈明智之道以臨下民。其有告之曰:‘小人怨恨汝,罵詈汝!嚷劥搜,則大自敬德,更增修善政。其民有過,則曰:‘是我之過!裥庞腥缡窃诡,則不啻不敢含怒以罪彼人,乃欲得數(shù)聞此言以自改悔!毖詫捄胫羰恰
  ○傳“其有”至“善政”
  ○正義曰:《釋詁》云:“皇,大也!惫蕚餮,“大自敬德者,謂增修善政”也。鄭玄以“皇”為暇,言寬暇自敬。王肅本“皇”作“況”,況滋益用敬德也。
  ○傳“其人”至“和悅”
  ○正義曰:或告之曰“小人怨汝,詈汝”,其言有虛有實。其言若虛,則民之愆也。民有愆過,則曰“我過”,不責彼為虛言,而引過歸己者,湯所云“百姓有過,在予一人”。故若信有如是怨詈,小人聞之,則含怒以罪彼人。此四王即不啻不敢含怒以罪彼人,乃自原聞其愆言,其顏色常和悅也。鄭玄云:“不但不敢含怒,乃欲屢聞之,以知己政得失之源也!

此厥不聽,人乃或诪張為幻,曰:‘小人怨汝詈汝!瘎t信之。此其不聽中正之君,有人誑惑之,言小人怨憾詛詈汝,則信受之。
  ○憾,胡暗反。則若時,不永念厥辟,不寬綽厥心,則如是信讒者,不長念其為君之道,不寬緩其心。言含怒。亂罰無罪,殺無辜,怨有同,是叢于厥身。”信讒含怒,罰殺無罪,則天下同怨讎之,叢聚於其身。
  ○叢,才公反。

[疏]“此厥”至“厥身”
  ○正義曰:此其不聽中正之人,乃有欺誑為幻惑以告之曰:“小人怨汝詈汝!辈辉浔厩,則信受之。則知是信讒者,不長念其為君之道,不審虛實,不能寬緩其心,而徑即含怒於人。是亂其正法,罰無罪,殺無辜。罰殺欲以止怨,乃令人怨益甚,天下之民有同怨君,令怨惡聚於其身。言褊急使民之怨若是,教成王勿學此也。
  ○傳“則如”至“含怒”
  ○正義曰:君人者察獄必審其虛實,然后加罪!安婚L念其為君之道”,謂不審察虛實也!安粚捑徠湫摹,言徑即含怒也。王肅讀“辟”為辟,扶亦反,不長念其刑辟,不當加無罪也。

周公曰:“嗚呼!嗣王其監(jiān)于茲。”視此亂罰之禍以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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