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名字常識 由會員8253687推薦上傳,僅供大家參考。
英語姓名的一般結構為:教名+自取名+姓。如 William Jafferson Clinton。但在很多場合中間名往往略去不寫,如 George Bush,而且許多人更喜歡用昵稱取代正式教名,如 Bill Clinton。上述教名和中間名又稱個人名,F(xiàn)將英語民族的個人名、昵稱和姓氏介紹如下:
I. 個人名
按照英語民族的習俗,一般在嬰兒接受洗禮的時候,由牧師或父母親朋為其取名,稱為教名。以后本人可以在取用第二個名字,排在教名之后。英語個人名的來源大致有以下幾種情況:
1. 采用圣經(jīng)、希臘羅馬神話、古代名人或文學名著中的人名作為教名。
2. 采用祖先的籍貫,山川河流,鳥獸魚蟲,花卉樹木等的名稱作為教名。
3. 教名的不同異體。
4. 采用(小名)昵稱。
5. 用構詞技術制造新的教名,如倒序,合并。
6. 將母親的娘家姓氏作為中間名。
英語民族常用的男子名有:James, John, David, Daniel, Michael, 常見的女子名為:Jane, Mary, Elizabeth, Ann, Sarah, Catherine.
II. 昵稱
昵稱包括愛稱、略稱和小名,是英語民族親朋好友間常來表示親切的稱呼,是在教名的基礎上派生出來的。通常有如下情況:
1. 保留首音節(jié)。如 Donald => Don, Timothy => Tim. 如果本名以元音開頭,則可派生出以’N’打頭的昵稱,如:Edward => Ned.
2. +ie 或 -y 如:Don => Donnie, Tim => Timmy.
3. 采用尾音節(jié),如:Anthony => Tony, Beuben => Ben.
4. 由一個教名派生出兩個昵稱,如:Andrew => Andy & Drew.
5. 不規(guī)則派生法,如:William 的一個昵稱是 Bill.
III. 姓氏
英國人在很長的一段時間里只有名而沒有姓。直到16世紀姓氏的使用才廣泛流行開來。英語姓氏的詞源主要有:
1. 直接借用教名,如 Clinton.
2. 在教名上加上表示血統(tǒng)關系的詞綴,如后綴-s, -son, -ing;前綴 M’-, Mc-, Mac-, Fitz- 等均表示某某之子或后代。
3. 在教名前附加表示身份的詞綴,如 St.-, De-, Du=, La-, Le-.
4. 放映地名,地貌或環(huán)境特征的,如 Brook, Hill等。
5. 放映身份或職業(yè)的,如:Carter, Smith.
6. 放映個人特征的,如:Black, Longfellow.
7. 借用動植物名的,如 Bird, Rice.
8. 由雙姓合并而來,如 Burne-Jones.
英語姓氏雖然出現(xiàn)較教名晚,但數(shù)量要多得多。常用的有:Smith, Miller, Johnson, Brown, Jones, Williams.
IV. 幾點說明
1. 較早產(chǎn)生的源于圣經(jīng),希臘羅馬神話的教名通常不借用為姓氏。
2. 英國人習慣上將教名和中間名全部縮寫,如 M. H. Thatcher;美國人則習慣于只縮寫中間名,如 Ronald W. Reagan。
3. 在姓名之前有時還要有人際稱謂,如職務軍銜之類。Dr., Prof., Pres. 可以用于姓氏前或姓名前;而Sir 僅用于教名或姓名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