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敘文的特點
記敘文是以記敘.描寫為主要表達方式,以記人.敘事.寫景.狀物為主要內(nèi)容的一種文體。如小說.散文.寓言.童話.故事.通訊.游記.傳記.回憶錄等。文章的中心思想通過人、事表達作者的思想感情。
記敘文的主要特點是以記敘為主,采取綜合表達的方法,包括記敘中的描寫.記敘中的說明.記敘中的議論和抒情等。
記敘的要素
記敘的要素包括時間.地點.人物和事件的原因.經(jīng)過和結(jié)果。
記敘的順序
記敘的順序有三種:順敘.倒敘和插敘 。
記敘文的線索
(1) 以時間為線索. (2) 以事件為線索.
(3) 以某物為線索. (4) 以某人為線索.
(5) 以見聞為線索. (6) 以地點的轉(zhuǎn)換為線索.
(7) 以感情為線索.
記敘文的分類:
從寫作內(nèi)容與方式看,可分為兩類:簡單的記敘文和復(fù)雜的記敘文。
從寫作對象的不同,可分為四類:
1.寫人的記敘文。不一定有完整的故事,但一定要有集中的人物。
2.?dāng)⑹碌挠洈⑽。不一定有集中的人物,但一定要有完整的事件。(記事的六要素一定要交代清楚:時間、地點、人物、事件、原因、結(jié)果)
3.寫景的記敘文(即散文)。觀察逼真、繪景絢麗、語言優(yōu)美。
4、狀物的記敘文:沒有完整的事件和集中的人物。但是它們知識性強,內(nèi)容新鮮,描寫生動,富有兒童情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