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詞用作狀語和名詞用作主語,位置都在謂語動詞之前。不過在通常情況下,可以根據(jù)上下文意來判別是主語還是狀語;此外,在用作狀語的名詞前面,往往還另有名詞作主語(有時會省略主語,但是可以補出),據(jù)此可以識別出名詞作狀語的現(xiàn)象。
例如:“失期,法皆斬!薄渲械摹胺ā保挥诰涫,在謂語動詞之前,看起來像主語。但是從上下文來看,“法”不可能是謂語動詞“斬”的陳述對象。因此,“法”在這里只能是名詞充當狀語,意思是“依照法令”。這句句子其實是省略了主語。
再如《嚴先生祠堂記》:“先生之風,山高水長。”——如果孤立地看,“山”、“水”都可以看成是主語。但是從全句來看,主語應該是“先生之風”。因此,“山”、“水”在句中都是名詞充當狀語,表示比喻,意思是,像山那樣高,像水那樣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