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九 樂記第十九
“今夫新樂,進俯退俯,奸聲以濫,溺而不止,及優(yōu)、侏,獶雜子女,不知父子。樂終,不可以語,不可以道古。此新樂之發(fā)也。俯,猶曲也,言不齊一也。濫,濫竊也。溺而不止,聲淫亂,無以治之。獶,狝猴也。言舞者如狝猴戲也,亂男女之尊卑。獶或為亻。
○俯,本又作府。濫,力暫反。溺,乃狄反。優(yōu)音憂。侏音朱。音儒。獶,乃力反,狝猴也,依字亦作猱。狝音彌,武移反,本亦作彌。猴音侯,本亦作侯。
[疏]“今夫”至“發(fā)也”。
○正義曰:此經(jīng)明子夏對文侯新樂之禮。新樂者,謂今世所作淫樂也。“進俯退俯”者,謂俯僂曲折,不能進退齊一,俱曲屈進退而已,行伍雜亂也。
○“奸聲以濫”者,謂濫竊不正,言奸邪之聲,濫竊不正,不能和正以廣也。
○“溺而不止”者,聲既淫妙,人所貪溺,不可禁止也,不能始奏以文,復(fù)亂以武也。
○“及優(yōu)、侏、獶雜子女”者,言作樂之時,及有俳優(yōu)雜戲侏短小之人。優(yōu)雜,謂狝猴也,言舞戲之時,狀如狝猴,間雜男子婦人,言似狝猴,男女無別也。
○“不知父子”者,言樂之混雜,不復(fù)知有父子尊卑之禮也。
○“樂終,不可以語”者,言作樂雖復(fù)終畢,盡皆邪辟,不可以語。既與古樂乖違,故不可語道於古也。此皆新樂之為,故云:“此新樂之發(fā)也!
○注“獶,狝猴也”。
○正義曰:按《詩·小雅》云:“毋教猱升木!薄睹珎鳌吩疲骸扳硨僖。”是“獶,狝猴也”!稘h書》檀長卿為狝猴舞,是“狀如狝猴”。
今君之所問者樂也,所好者音也。夫樂者,與音相近而不同!毖晕暮詈靡舳恢獦芬。鏗鏘之類皆為音,應(yīng)律乃為樂。
○好,呼報反,注同。近,附近之近,徐如字。鏗,苦耕反。鏘,七羊反,又士衡反。文侯曰:“取問何如?”欲知音、樂異意。
[疏]“今君”至“何如”。
○正義曰:前兩經(jīng)子夏既答文侯論古樂新樂之異事畢,此經(jīng)答文侯所好古樂今樂之不同也。文侯之意,古樂今樂并皆為樂。子夏之意,以古樂德正聲和,乃為樂;今樂但淫聲音曲而已,不得為樂也,故云“今君之所問者樂也”,謂古今皆名樂。
○“所好者音也”,子夏之意,君之所愛者,謂音聲也。
○“夫樂者,與音相近而不同”者,古樂有音聲律呂,今樂亦有音聲律呂,是樂與音相近也。樂則德正聲和,音則心邪聲亂,是“不同”也。
○“文侯曰:敢問何如”者,文侯既見子夏論樂、音不同,不曉不同之狀,故云“敢問何如”。
子夏對曰:“夫古者天地順而四時當(dāng),民有德而五穀昌,疾疢不作而無妖祥,此之謂大當(dāng)。然后圣人作為父子君臣,以為紀綱。紀綱既正,天下大定。天下大定,然后正六律,和五聲,弦歌《詩·頌》,此之謂德音,德音之謂樂。當(dāng),謂樂不失其所。
○當(dāng),丁浪反,下及注同。疢,敕覲反!对姟吩疲骸涞乱,其德克明。克明克類,克長克君。王此大邦,克順克俾。俾于文王,其德靡悔。既受帝祉,施于孫子。’此之謂也。此有德之音,所謂樂也。德正應(yīng)和曰“莫”,照臨四方曰“明”,勤施無私曰“類”,教誨不倦曰“長”,慶賞刑威曰“君”,慈和徧服曰“順”!百隆碑(dāng)為“比”,聲之誤也。擇善從之曰“比”。施,延也。言文王之德,皆能如此,故受天福,延於后世也。
○莫,亡伯反。長,丁丈反,注同。正此,于仿反。俾,依注音比,必覆反,注同,徐扶志反。祉,敕紀反。施,以豉反,注“施延”同。和如字,又胡臥反。炤,上音照,本亦作照。臨如字。施,始豉反。徧音遍。
[疏]“子夏”至“謂也”。
○正義曰:此一節(jié)明子夏與文侯明古樂之正,引《詩》以結(jié)之。
○正義曰:此之謂大當(dāng)”者,當(dāng)謂不失其所。如上所謂,是大得其所當(dāng)也。
○“作為父子君臣,以為紀綱”者,按《禮緯·含文嘉》云:“三綱,謂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矣。六紀,謂諸父有善,諸舅有義,族人有敘,昆弟有親,師長有尊,朋友有舊,是六紀也!
○“弦歌詩頌”者,謂以琴瑟之弦,歌此《詩·頌》也。
○“《詩》云:莫其德音詩頌,此《大雅·皇矣》之篇,美王季之德,云“維此王季,帝度其心”,莫然而靖,定其道德之音。以道德既正,天下應(yīng)和,所以莫然而靖也。
○“其德克明”者,以其莫然而靖,故其德能照臨天下之明也。
○“克明克類”者,類,謂勤施無私。施惠勤勞,不私於己,外及等類,以明能然,故云“克明克類”也。
○“克長克君”者,克長,謂教誨不倦,能為人師長?司,謂慶賞刑威,能與人作君教化,故云“克長克君”也。
○“王此大邦,克順克俾”者,俾,當(dāng)為比,謂比方善事,擇善而從之。既能慈和徧服,又能擇善從之,故云“克順克俾”。
○“俾于文王,其德靡悔”者,《詩》美王季之德,比擬文王。其王季之德,無可恥悔,言堪比文王也!蹲髠鳌芬恕对姟贰拔ù宋耐酢保詾槲耐踔,言比於文王。
○“其德靡悔”者,謂此校文王之德,事事皆美,無可悔恨也。是《左傳》與《詩》文互意別也。
○“既受帝祉,施於孫子”者,《詩》云王季既受天福祉,以遺子孫,子孫有天下也。《左傳》云:“文王既受帝祉,以遺后世子孫!
○正義曰:此之謂也”者,言《詩》云“德音”,則此經(jīng)之所謂也。
○注“德正應(yīng)和曰莫”。
○正義曰:以下皆昭二十八年《左傳》文也。
今君之所好者,其溺音乎?”言無文王之德,則所好非樂也。文侯曰:“敢問溺音何從出也?”玩習(xí)之久,不知所由出也。
○玩又作<元>,音五換反。
[疏]“今君”至“出也”。
○上既云君之所好音有善惡,故上云“治世之音”,“亂世之音”。今君之所好者,非正音,是淫溺之音乎?不敢指斥,故言“乎”而疑之也。
○“文侯曰:敢問溺音何從出也”者,文侯既聞子夏之言善,遂問溺音所出之由。
子夏對曰:“鄭音好濫淫志,宋音燕女溺志,衛(wèi)音趨數(shù)煩志,齊音敖辟喬志!贝怂恼撸砸渡兜,是以祭祀弗用也。言四國皆出此溺音。濫,濫竊,奸聲也。燕,安也!洞呵飩鳌吩唬骸皯雅c安,實敗名!壁厰(shù)讀為“促速”,聲之誤也。煩,勞也。祭祀者不用淫樂。
○燕,於見反。趨音促。數(shù)音速。傲,字又作敖,同,五報反。辟,匹亦反,徐芳益反。喬,徐音驕,本或作驕。敗,必邁反。
[疏]“子夏”至“用也”。
○此一節(jié),子夏為文侯明溺音所出也。
○“鄭音好濫淫志”者,濫,竊也,謂男女相偷竊。言鄭國樂音好濫相偷竊,是淫邪之志也。
○“宋音燕女溺志”者,燕,安也。溺,沒也。言宋音所安,唯女子,所以使人意志沒矣,即前“溺而不止”是也。
○“衛(wèi)音趨數(shù)煩志”者,言衛(wèi)音既促且速,所以使人意志煩勞也。
○“齊音敖辟喬志”者,言齊音既敖很辟越,所以使人意志驕逸也。
○正義曰:此四者,皆淫於色而害於德,是以祭祀弗用也”者,既淫色害德,故不用祭祀也。
○注“言四”至“敗名”。
○正義曰:經(jīng)云“鄭音好濫,宋音燕女”,其事是一,而為別音者,濫竊,非已儔匹,別相淫竊;燕女,謂己之妻妾燕安而已,所以別好濫也。上云“鄭、衛(wèi)之音”,則鄭、衛(wèi)亦淫聲也。又此云“四者皆淫於色”,是衛(wèi)與齊皆有淫聲也。而經(jīng)唯云“衛(wèi)音趨數(shù)煩志,齊音敖辟喬志”,都不云“女色”者,按《詩》有桑中、淇上,是淫佚可知,則淫佚之外,更有促速敖辟。推此而言,齊詩有哀公荒淫怠慢,襄公淫於妹,亦女色之外,加以傲辟驕志也,故總謂之“溺音”也。
○注“《春秋傳》曰:懷與安,實敗名”者,僖二十三年《左氏》之文,齊女姜氏勸重耳出奔也。
“《詩》云‘肅雍和鳴,先祖是聽。’夫肅,肅敬也。雍,雍和也。夫敬以和,何事不行?”言古樂敬且和,故無事而不用,溺音無所施。
[疏]“《詩》云”至“不行”。
○正義曰:此一節(jié),子夏重為文侯明正樂敬和之事,所以勸勵文侯用古樂也。此《詩·周頌·有瞽》之篇。肅,敬也。雍,和也。言樂音敬和而鳴,先祖之神,聽而從之。若能敬和,施設(shè)於政教,何事不行也?
“為人君者,謹其所好惡而已矣。君好之,則臣為之。上行之,則民從之。《詩》云:‘誘民孔易!酥^也!闭T,進也?,甚也。言民從君所好惡,進之於善無難。
○易,以豉反。
[疏]“為人”至“謂也”。
○正義曰:此經(jīng)明子夏既勸文侯所好古樂,又謹慎行之,以此化民,無不從也。引“《詩》云:誘民孔易”者,此厲王《大雅·板》之篇也。誘,進也。孔,甚也。言在上教道於民甚易也,但己行於上,則民化之於下!对姟分,則此之謂也。
○注“誘,進也?,甚也”。
○正義曰:“誘,進也”,《釋詁》文。“孔,甚也”,《釋言》文也。
然后圣人作為鼗、鼓、椌、楬、塤、篪。此六者,德音之音也。六者為本,以其聲質(zhì)也。椌、楬謂柷、敔也。塤、篪,或為簨、虡。
○鼗音桃。椌,苦江反,柷也。楬,苦瞎反,敔也。塤,許袁反。篪,直支反。柷,昌六反。圉,本又作敔,魚呂反。簨,恤尹反。虡音巨。然后鍾、磬、竽、瑟以和之,干、戚、旄、狄以舞之。此所以祭先王之廟也,所以獻、酬、酳、酢也,所以官序貴賤各得其宜也,所以示后世有尊卑長幼之序也。官序貴賤,謂尊卑,樂器列數(shù)有差次。
○竽音于。和如字,徐胡臥反。酬,市由反。酳音胤,又仕覲反。酢音昨。長,丁丈反。
[疏]“然后”至“序也”。
○正義曰:上經(jīng)言人君謹慎所好惡以誘人,故此一節(jié)論圣人作為樂器道德之音,以示后世也。
○正義曰:此六者,德音之音也”者,言此鼗、鼓、椌、楬、塤、篪,其聲質(zhì)素,是道德之音,以尚質(zhì)故也。
○“然后鍾、磬、竽、瑟以和之,干、戚、旄、狄以舞之”者,既用質(zhì)素為本,然后用此鍾、磬、竽、瑟華美之音以贊和之,使文質(zhì)相雜。干,楯也。戚,斧也。狄,羽也。聲既文質(zhì)備足,又用干、戚、旄、羽以舞動之。
○正義曰:此所以祭先王之廟也”者,以前云鄭、宋、齊、衛(wèi)四者為祭祀之所不用,故此云六器為道德之音,四器之和,文武之舞,并可在於宗廟之中奏之,若樂九變而鬼神格也。
○“所以獻、酬、酳、酢也”者,又用於宗廟中接納賓客也,“賓入而奏《肆夏》,及卒爵而樂闋,孔子屢嘆之”是也。
○“所以官序貴賤,各得其宜也”者,又用樂體別尊卑於朝廷,使各得其宜也。天子八佾,諸侯六佾,是也。
○“所以示后世有尊卑長幼之序也”者,聞樂知德,及施于子孫,是示后世。又宗族長幼同聽之,莫不和順;閨門之內(nèi),父子兄弟同聽之,莫不和親,是長幼之序也。
○注“椌、楬”至“簨虡”。
○正義曰:按鄭注《詩·有瞽》篇云:“柷,形如漆筒,中有椎!薄皵,狀如伏虎,背上有二十四齟齬!庇粥嵥巨r(nóng)注《笙師》云:“篪,七室!眽_,六孔,鄭云:“塤,燒土為之,大如雁卵。鼗,如鼓而小,持其柄搖之,旁耳自擊。”鼓,革也,椌、楬,木也,其聲質(zhì)素,故周語單穆云:“革木一聲。”注云“一聲,無宮商清濁”是也。
“鍾聲鏗,鏗以立號,號以立橫,橫以立武。君子聽鍾聲,則思武臣。號,號令。所以警眾也。橫,充也,謂氣作充滿也。
○鏗,古耕反,徐苦庚反。號,胡到反。橫,古曠反,充也,下及注同。
[疏]“鍾聲”至“武臣”。
○正義曰:此一節(jié)論樂器之聲各別,君子之聽,思其所用之臣,各隨文解之。
○“鍾聲鏗”者,言金鍾之聲,鏗鏗然矣。
○“鏗以立號”者,言鏗是堅剛,故可以興立號令也。
○“號以立橫”者,謂橫氣充滿也,若號令威嚴,則軍士勇敢而壯氣充滿。崔氏云:“若嚴正立號,則其號必充滿於萬物矣。”
○“橫以立武”者,言壯氣充滿,所以武事可立也。崔氏云:“若教令充遍,則武矣!
○“君子聽鍾聲,則思武臣”者,君子,謂識樂之情者,所以聞聲達事,鍾既含號令立武,故聽之而思武臣也。
石聲磬,磬以立辨,辨以致死。君子聽磬聲,則思死封疆之臣。石聲磬,磬當(dāng)為罄,字之誤也。辨,謂分明於節(jié)義。
○磬,依注音罄,口挺反,一音口定反。聽磬,口定反。疆,居良反,下“是疆”同。
[疏]“石聲”至“之臣”。
○此一經(jīng)明石聲。磬者,石磬也。磬是樂器,故讀聲音罄然矣。其聲能和,故次鍾也。言磬輕清響矣,叩其磬,則其聲之罄罄然也。
○“磬以立辨”者,辨,別也。崔云:“能清別於眾物,則分明辨別也!
○“辨以致死”者,既各有部分,不相侵濫,故能使守節(jié)者致死矣。若諸侯死社稷,大夫死眾,士死制之屬也。崔云:“若能明別於節(jié)義,則不愛其死也!
○“君子聽磬聲,則思死封疆之臣”者,言守分不移,即固封疆之義矣。磬含守分,故聽其聲而思其事也。
○注“石聲”至“誤也”。
○正義曰:讀磬為罄者,其字下著石,樂器之磬;其下著缶,是罄然之罄。今經(jīng)云“石聲磬”,恐是樂器,故讀為罄,取聲音罄罄然。
絲聲哀,哀以立廉,廉以立志。君子聽琴瑟之聲,則思志義之臣。廉,廉隅。
[疏]“絲聲”至“之臣”。
○此一經(jīng)明絲聲哀者。哀,謂哀怨也,謂聲音之體婉妙,故哀怨矣。
○“哀以立廉”者,廉,謂廉隅。以哀怨之,故能立廉隅,不越其分也。
○“廉以立志”者,既不越分,故能自立其志。
○“君子聽琴瑟之聲,則思志義之臣”者,言絲聲舍志不可,犯故聞絲聲而思其事也。
竹聲濫,濫以立會,會以聚眾。君子聽竽、笙、簫、管之聲,則思畜聚之臣。“濫”之意,猶攬聚也。會,猶聚也。聚,或為最。
○濫,力敢反,下及注皆同。會,戶外反,及古外反,下同。畜,敕六反。攬,力敢反。
[疏]“竹聲”至“之臣”。
○此一經(jīng)明“竹聲濫”者,濫,猶攬也。言竹聲攬然有積聚之意也。
○“濫以立會”者,以竹聲既攬聚,故能立會矣。
○“會以聚眾”者,以合會而能聚其眾也。
○“君子聽竽、笙、簫、管之聲,則思畜聚之臣”者,亦聞其音而思其事也。笙以匏為之,而在竹聲之中者,但笙以匏為體,插竹於匏,匏竹兼有,故笙文在竹也。
鼓鼙之聲讙,讙以立動,動以進眾。君子聽鼓鼙之聲,則思將帥之臣。聞讙囂,則人意動作。讙或為歡,動或為勛。
○鼙,步西反。讙,呼端反,又音喧。將,子亮反,下注“大將”、下“將帥”同。帥,本又作率,用類反,下“將帥”同。囂,許驕反,又五羔反。
[疏]“鼓鼙”至“之臣”。
○正義曰:此一經(jīng)明鼓鼙之聲讙者,讙,謂讙囂也,其聲讙雜矣。
○“讙以立動”者,以其聲讙,故使人意動作也。
○“動以進眾”者,以動作,故能進發(fā)其眾也。
○“君子聽鼓鼙之聲,則思將帥之臣”者,將帥,眾,聚也。言鼓能進眾,故聞其聲而思其事也。不云“鼗”而云“鼙”者,廣其類也。
○注“聞讙囂,則人意動作”。
○正義曰:是聲能感動於人也。如鄭此言,則五者之器,皆據(jù)其聲。聲各不同,立事有異,事隨聲起,是聲能立事也。皇氏用崔氏之說,云“鐘聲為兌,石聲為乾,絲聲為離,竹聲為震,鼓鞞為坎”,妄取五方之義,棄其五器之聲,背經(jīng)違注,曲為雜說。言及於數(shù),非關(guān)義理,又無明文,今并略而不用也。
君子之聽音,非聽其鏗鎗而已也,彼亦有所合之也。”以聲合成己之志。
○鎗,七羊反,又吐衡反,徐敕庚反。
[疏]“君子”至“合之也”。
○正義曰:此一經(jīng)總結(jié)上文五者,言君子之聽音聲,非徒聽其音聲鏗鎗而已彼謂樂聲亦有合成巳之志意也。崔氏云:“但釋五音。八卦屬四方四維之音,所以皆應(yīng),與四方同。所以應(yīng)同者,四維處四方之間,四方皆五行相生。水生木,匏同竹音。木生火,木音同絲;鹕,土不當(dāng)於方。土生金,土處金火之間,土音屬金。金生水,石不可屬於水,故不同於革,而不同者,以乾為君父,君父之音不可屬於人,故不同於革,而磬別有所感。乾為天,坤為地。天既不屬人,坤所以不別出者,為坤卑故也!苯癜创奘洗苏f浮虛,體例不等,上下混雜,記人之意,不應(yīng)如此。鄭注無文,不可附會。今略存崔氏之義,賢者擇焉。今謂八音,唯論五者,以鍾與武臣相會,石與死封疆相將,絲與志義是同,竹與畜聚相類,鼓鼙與將帥同等,故五器而有五事。其匏與土、木不同,無此五器之象,故記者不言。
賓牟賈侍坐於孔子,孔子與之言,及樂,曰:“夫《武》之備戒之已久,何也?”對曰:“病不得其眾也!薄段洹,謂周舞也。備戒,擊鼓警眾。病,猶憂也,以不得眾心為憂,憂其難也。
○牟,亡侯反。坐,才臥反,又如字。
[疏]“賓牟”至“眾也”。
○正義曰:此一經(jīng),《別錄》是“賓牟賈問”章,自此以下至“不亦宜乎”,總是賓牟賈與夫子相問答之事。今各依文解之。
○“賓牟賈侍坐於孔子”者,姓賓牟,名賈,侍坐於孔子。
○“孔子與之言,及樂”者,孔子與賓牟賈言說,初論他事,次及於樂。
○“曰:夫《武》之備,戒之已久,何也”者,此是孔子之問。凡有五!胺颉保前l(fā)語之端。《武》,謂周之武樂,欲作武樂之前,先擊鼓備戒其眾。備戒之后,久始作舞,故孔子問之云:“《武》樂先擊鼓備戒已久,乃始作舞何?
○“對曰:病不得其眾也”者,此賓牟賈所答,亦有五,但三答是,二答非,今此答是也。病,謂憂也。言武王伐紂之時,憂病不得士眾之心,故先鳴鼓以戒士眾,久乃出戰(zhàn)。今《武》樂故令舞者久而不即出,是象武王憂不得眾心故也。
○注“武謂”至“難也”。
○正義曰:此以下王事,故知周舞也!皯n其難”者,憂其不得士眾之難,故擊鼓久而不舞。
“詠嘆之,淫液之,何也?”對曰:“恐不逮事也!痹亣@、淫,液歌遲之也。逮,及也。事,戎事也。
○詠嘆,上音讠永,下音嘆。液音亦。逮音代,又代計反。遲,直冀反!鞍l(fā)揚蹈厲之已蚤,何也?”對曰:“及時事也。”時至,武事當(dāng)施也。
○蹈音悼,蚤音早!啊段洹纷掠覒椬,何也?”對曰:“非《武》坐也!毖浴段洹分聼o坐也。致,謂膝至地也。憲讀為軒,聲之誤也。
○憲,依注音軒。“聲淫及商,何也?”對曰:“非《武》音也!毖浴段洹犯柙谡滠,不貪商也。時人或說其義為貪商也。子曰:“若非《武》音,則何音也?”對曰:“有司失其傳也。若非有司失其傳,則武王之志荒矣!庇兴荆錁氛咭。傳,猶說也。荒,老耄也。言典樂者失其說也,而時人妄說也!稌吩唬骸巴蹼;摹!
○“傳,直專反,下及注同。傳,猶說也。旄,莫報反,下同。子曰:“唯。丘之聞諸萇弘,亦若吾子之言是也!比O弘,周大夫。
○萇,直良反。
[疏]“詠嘆”至“是也”。
○正義曰:“詠嘆之,淫液之,何也”者,此孔子之問,欲舞之前,其歌聲吟詠之,長嘆之,其聲淫液,是貪羨之貌,言欲舞之前,其歌聲何意吟歆長嘆歆羨也。
○“對曰:恐不逮事也”,此是賓牟賈答孔子之詞。所以舞前有此詠嘆淫液之歌者,象武王伐紂,恐諸侯不至,不逮及戰(zhàn)事,故歌聲吟詠而歆羨。此答是也。
○注“詠嘆、淫液,歌遲之也”。
○正義曰:詠嘆者,謂長聲而嘆矣。淫液,謂音連延而流液不絕之意。歌遲之,謂作此歌吟思之,欲待眾之至也。
○“發(fā)揚蹈厲之已蚤,何也”者,此又明是孔子之問。初舞之時,手足發(fā)揚蹈地而猛厲言,舞初則然,故云:“已蚤,何也?”意謂舞時發(fā)揚蹈厲即大蚤。
○“對曰:及時事也”者,此亦賓牟賈對詞。所以舞時蚤為發(fā)揚蹈厲,象武王及時伐紂戰(zhàn)事也,故發(fā)揚象戰(zhàn)。此答非也,知非者,下云“發(fā)揚蹈厲”,是“大公之志”,故知此答非也。
○“《武》坐,致右憲左,何也”者,此亦孔子問詞。坐,跪也。致,志也。軒,起也。問武人何忽有時而跪,以右膝至地,而左足仰起,何故也?
○“對曰:非《武》坐也”,此是賓牟賈答云。致右軒左,非是武人之坐,言以舞法無坐也。此答亦非。知者,下云“武亂皆坐,周、召之治”也。是武法有坐,故知此答非也。
○“聲淫及商,何也”者,此亦孔子問詞。淫,貪也。問奏樂之聲,何意有貪商之聲也?王氏云:“聲韻歆羨,淫液貪商也!
○“對曰:非《武》音也”者,此賓牟賈之答。非武音,謂非是《武》樂之音。賓牟賈言武王應(yīng)天從人,不得已而伐之,何容有貪商之聲,故言“非《武》音”。此答是。
○注“言《武》”至“商也”。
○正義曰:言“《武》歌在正其軍不貪商”者,解經(jīng)“非《武》音”,言《武》歌象武王正其軍事,不得有貪商之歌,故知貪商者非《武》樂之音也。云“時人或說其義為貪商也”者,解經(jīng)中“聲淫及商”之義,言當(dāng)時人不曉《武》音,謂此歌聲為貪商,故云“或說其義為貪商”。孔子以時人之意而問賓牟賈,然時人之說非也?鬃哟笫,應(yīng)知其非,而問之者,孔子雖知其非,而問賓牟賈,是知非而故問矣。
○“子曰:若非《武》音,則何音也”者,賓牟賈既答貪商非是《武》音,孔子因而問之,云:貪商之歌,若非《武》樂之音,則何音也?
○“對曰:有司失其傳也”者,此賓牟賈答云。有司,謂典樂者。失傳說也,言《武》樂之歌,有貪商之意者,是典樂有司失其傳說。謂為貪商,故時人惑之。
○“若非有司失其傳,則武王之志荒矣”者,賓牟賈又云,若非是有司失其傳說,將言武王實為貪商,則是武王之志荒耄矣。言武王荒耄,遂有貪商也。然武王大圣,伐暴除殘,何有貪商之意?故知有司妄說為貪商,使時人致惑。
○注“荒老”至“耄荒”。
○正義曰:按《大戴禮》云:“文王年十五而生武王發(fā)!庇帧段耐跏雷印菲疲骸拔耐蹙攀叨馈!眲t武王九十三而終矣。文王受命七年而崩,十三年伐紂,是文王崩后六年伐紂,時武王八十九矣,年雖老而大圣不荒耄也!稌吩弧巴蹼;摹,《呂刑》文也。言穆王享國百年而耄荒,證荒為老耄也。
○“子曰:唯丘之聞諸萇弘”者,孔子既得賓牟賈之答,故云“聞諸萇弘”。諸,於也,聞於萇弘之說。
○“亦若吾子之言是也”者,謂賓牟賈為吾子者,《儀禮》注云:“子,男子之美稱。言吾子,相親之詞。
賓牟賈起,免席而請曰:“夫《武》之備戒之已久,則既聞命矣,敢問遲之遲而又久,何也?”遲之遲,謂久立於綴。
○遲之遲,并直詩反,徐直尼反。
[疏]“賓牟”至“何也”。
○正義曰:自此以前,孔子問賓牟賈。自此以后,是賓牟賈問孔子。此一經(jīng)是賓牟賈問詞也。
○“免席而請曰”者,免席,謂避席也。言賓牟賈前答孔子,雖被孔子所許,於前答之事猶有不曉,而反請問孔子,故曰“免席而請”焉。
○“夫《武》之備戒之已久,則既聞命矣”者,前經(jīng)是夫子之問,賓牟賈前答其已久之意,被孔子所許,不得為非,是“既聞命矣”。
○“敢問遲之遲而又久,何也”者,此賓牟賈問孔子之詞!斑t之遲”者,賀氏云:“備戒已久是遲,久立於綴亦是遲!倍志,何意如此?
子曰:“居,吾語汝。夫樂者,象成者也?偢啥搅ⅲ渫踔乱。發(fā)揚蹈厲,大公之志也。《武》亂皆坐,周、召之治也。居,猶安坐也。成,謂已成之事也?偢,持盾也。山立,猶正立也,象武王持盾正立待諸侯也。發(fā)揚蹈厲,所以象威武時也!段洹肺,象戰(zhàn)斗也。亂,謂失行列也。失行列則皆坐,象周公、召公以文止武也。
○語,魚據(jù)反。女音汝,下“且女”同。大音泰。召音邵,注及下同。治,直吏反,下注及下同。盾,述尹反,又音允。行,戶剛反,下同。
[疏]“子曰”至“治也”。
○正義曰:自此以下,孔子為賓牟賈說《武》樂之意,并廣明克殷以后之事。此一經(jīng)為賓牟賈說其將舞之事。
○“夫樂者,象成者也”,言作樂者放象其成功者也。
○“總干而山立”者,言將舞之時,舞人總持干盾以正立,似山不動搖,象武王持盾,以待諸侯之至也。
○“發(fā)揚蹈厲,大公之志也”者,言《武》樂之舞,發(fā)揚蹈厲,象大公威武鷹揚之志也。
○“《武》亂皆坐,周、召之治也”者,亂,謂失行列。作此《武》舞,回移轉(zhuǎn)動,亂失行列皆坐,所以坐者,象周公、召公以文德治之,以文止武,象周、召之治也。
“且夫《武》,始而北出,再成而滅商,三成而南,四成而南國是疆,五成而分周公左、召公右,六成復(fù)綴以崇。成,猶奏也。每奏《武》曲一終為一成。始奏,象觀兵盟津時也。再奏,象克殷時也。三奏,象克殷有馀力而反也。四奏,象南方荊蠻之國侵畔者服也。五奏,象周公召公分職而治也。六奏,象兵還振旅也。復(fù)綴,反位止也。崇,充也。凡六奏以充《武》樂也。
○夫音扶。綴,丁劣反,又丁衛(wèi)反,注及下同。孟,本亦作盟,音孟。
[疏]“且夫”至“以崇”。
○正義曰:此一經(jīng)孔子為賓牟賈說《武》樂六成之意。上說三者之事已訖,更別廣說《武》樂,故云。
○“且夫《武》,始而北出”者,謂初舞位最在於南頭,從第一位而北出者。次及第二位稍北出者。熊氏云:“則前云三步以見方,見一成也。作樂一成而舞,象武王北出觀兵也。”
○“再成而滅商”者,謂作樂再成舞者從第二位至第三位,象武王滅商,則與前文再始以著往為一也。
○“三成而南”者,謂舞者從第三位至第四位,極北而南反,象武王克紂而南還也。
○“四成而南國是疆”者,謂《武》曲四成舞者,從北頭第一位卻至第二位,象武王伐紂之后,南方之國於是疆理也。
○“五成而分周公左、召公右”者,從第二位至第三位,分為左右,象周公居左,召公居右也。
○“六成復(fù)綴以崇”者,綴,謂南頭初位,舞者從第三位南至本位,故言復(fù)綴以崇。崇,充也。謂六奏充其《武》樂,象武王之德充滿天下。此并熊氏之說也,而皇氏不云次位。舞者本在舞位之中,但到六成而已。今舞亦然,義亦通也。
○注“成猶”至“樂也”。
○正義曰:成,謂曲之終成。每一曲終成而更奏,故云“成,猶奏也”。云“復(fù)綴,反位止也”者,謂最在南第一位,初舞之時,從此位入北,至六成還反復(fù)此位。如鄭所注,熊氏得之。云“凡六奏以充《武》樂也”者,充,謂充備。言六奏其曲,《武》樂充備,故云“六奏以充《武》樂”,言《武》樂充備,是功成大平,周德充滿於天下也。
“天子夾振之而駟伐,盛威於中國也。夾振之者,王與大將夾舞者,振鐸以為節(jié)也。駟當(dāng)為四,聲之誤也!段洹肺,戰(zhàn)象也。每奏四伐,一擊一剌為一伐!赌潦摹吩唬骸敖袢罩,不過四伐五伐!
○夾,古洽反,注及下同。鐸,大各反。一剌,本亦作壹剌,七亦反。
[疏]“天子”至“國也”。
○正義曰:“天子夾振之”者,謂《武》樂之作,言天子與大將夾舞者,振鐸以節(jié)之。
○“而駟伐”者,駟當(dāng)為四。四伐,謂擊剌。作《武》樂之時,每一奏之中,而四度擊剌。象武王伐紂四伐也。
○“盛威於中國也”者,象武王之德,盛大威武於中國。
○注“夾振”至“五伐”。
○正義曰:“王與大將夾舞者,振鐸以為節(jié)也”者,經(jīng)云“天子夾振”,是兩邊相夾。天子與大將相對,明是尊者,故知王與大將也。經(jīng)云“振之”,鐸是所振之物,故知振鐸以為舞者之節(jié)也!段洹窐吩谕,天子尊極,所以得親夾舞人為振舞者。熊氏按《祭統(tǒng)》云:“君執(zhí)干戚就舞位,冕而總干,率其群臣以樂皇尸!庇窒略疲骸笆橙衔甯洞髮W(xué),冕而總干!鄙械糜H舞,何以不得親執(zhí)鐸乎?此執(zhí)鐸為祭天時也;适显疲骸拔渫醴ゼq之時,王與大將親自執(zhí)鐸以夾軍眾。今作《武》樂之時,令二人振舞夾舞者,象武王與大將伐紂之時矣!被适洗苏f,稍近人情,理通,勝於熊氏。但注云“王與大將夾舞”者,則似天子親夾舞人,則皇氏說不便,未知孰是,故備存焉。王肅讀“天子”上屬,謂“作樂六成,尊崇天子之德矣”。以是《圣證論》王肅引《家語》而難鄭云:“六成而復(fù)綴,以崇其為天子,此《家語》之文也!瘪R昭申鄭意,云:“凡樂之作,皆所以昭天子之德,豈特六成之末而崇之乎?”孔晁又難馬昭云:“天子夾振用舞之法,在於經(jīng)典。今謂天子夾振,此經(jīng)之正文,又親舞總干具!比缧苁现f,此則經(jīng)典之證也。云“駟當(dāng)為四,聲之誤也”者,以《牧誓》有四伐之文,故讀為四也。云“每奏四伐”者,《武》樂六奏,每一奏之中,舞者以戈矛四度擊剌,象伐紂時也。引“《牧誓》曰:今日之事,不過四伐五伐”者,此武王戒誓士眾,云“今日戰(zhàn)事,前進不得過四伐五伐,乃止齊焉”。今《武》樂惟用四伐,不用五伐者,尚其少也。
分夾而進,事蚤濟也。分,猶部曲也。事,猶為也。濟,成也。舞者各有部曲之列,又夾振之者,象用兵務(wù)於早成也。
○分,扶問反,注同。分,部曲。久立於綴,以待諸侯之至也。象武王伐紂待諸侯也。且女獨未聞牧野之語乎?欲語以作《武》樂之意。
○牧野,音也,徐又以汝反。欲語,魚據(jù)反。武王克殷反商,未及下車而封黃帝之后於薊,封帝堯之后於祝,封帝舜之后於陳,下車而封夏后氏之后於杞,投殷之后於宋,封王子比干之墓,釋箕子之囚,使之行商容而復(fù)其位。庶民弛政,庶士倍祿。濟河而西,馬散之華山之陽而弗復(fù)乘,牛散之桃林之野而弗復(fù)服,車甲釁而藏之府庫而弗復(fù)用,倒載干戈,包之以虎皮,將帥之士使為諸侯,名之曰‘建櫜’,然后天下知武王之不復(fù)用兵也!胺础碑(dāng)為“及”字之誤也。及商,謂至紂都也!赌潦摹吩唬骸爸劣谏探寄烈!狈,謂故無土地者也。投,舉徙之辭也。時武王封紂子武庚於殷墟,所徙者,微子也,后周公更封而大之。積土為封。封比干墓,崇賢也。行,猶視也。使箕子視商禮樂之官,賢者所處,皆令反其居也。弛政,去其紂時苛政也。倍祿,復(fù)其紂時薄者也。散,猶放也。桃林,在華山旁。甲,鎧也。釁,釁字也,包干戈以虎皮,明能以武服兵也。建,讀為鍵,字之誤也。兵甲之衣曰櫜。鍵櫜,言閉藏兵甲也!对姟吩唬骸拜d櫜弓矢!薄洞呵飩鳌吩唬骸按箼捕。”《周禮》曰:“櫜之欲其約也!彼E或為續(xù)。;驗殍T。
○反,依注音及。封黃帝之后於薊,音計,今涿郡薊縣是也,即燕國之都也?装矅⑺抉R遷及鄭皆云:“燕國郡。”邵公與周同姓。按黃帝姓姬,君奭蓋其后也;螯S帝之后封薊者,滅絕而更封燕郡乎?疑不能明也。而皇甫謐以邵公為文王之庶子,記傳更無所出。又《左傳》富辰之言,亦無燕也。祝,之六反。杞音起。使之行,下孟反,注同。視也。商容,如字,孔安國云:“殷之賢人也。”鄭云:“商禮樂之官也!睆(fù)音伏。弛,始氏反,注同,廢也。華如字,又戶化反。而弗復(fù),扶又反,下同。釁,字又作釁,同,許靳反。倒,丁老反。建,依注讀為鍵,其展反,徐其偃反。櫜音羔,注同。虛音墟。令,力呈反。去,起呂反?烈艉,本又作荷,役也。鎧,苦代反,又開改反。鑄,止樹反。
[疏]“分夾”至“兵也”。
○正義曰:“分夾而進,事蚤濟也”者,分,謂部分;夾,謂振鐸夾之。言舞者各有部分,振鐸夾之而進也。事,為也。象武王伐紂為蚤。濟,成也,象為事之蚤成,故前進也。
○“久立於綴,以待諸侯之至也”者,言未舞之前舞者,久立於酂綴,象武王待諸侯之至。
○“且女獨未聞牧野之語乎”,孔子既為賓牟賈說《武》樂之體也,又欲為賓牟賈廣論牧野作《武》樂之意,故云“且女獨未聞牧野之語乎”。將欲語以牧野之事,畢周道四達之意也。
○“武王克殷反商”,此孔子為賓牟賈說牧野克殷后事。反商者,反當(dāng)為及,言武王牧野克殷已畢,及至商紂之都也。
○“未及下車”者,言速封諸侯,未遑暇及下車,即封黃帝、堯、舜之后也。
○“下車而封夏殷之后”者,以二王之后,以其禮大,故待下車而封之。按《周本紀》云:武王以與戰(zhàn)伐紂,兵皆崩畔。武王入,至紂死之所。周公把大鉞,畢公把小鉞,以夾武王。武王既入,立於社南。召公奭貢兵,師尚父牽牲。尹逸祝曰:“殷之末孫季紂,殄廢先王明德。”又云:乃封紂子祿父,使其弟管叔、蔡叔相祿父。命召公釋箕子之囚。命畢公釋百姓之囚,表商容之閭。命南宮適散鹿臺之財,發(fā)鉅橋之粟。命閎天封比干之墓。武王追思先圣,乃褒封神農(nóng)之后於焦,及封黃帝之后於薊,封帝堯之后於祝,封帝舜之后於陳。大禹與此同。然如武王追思先圣,乃封之,與此未及下車義反,當(dāng)以《禮記》為正。此不云封神農(nóng)者,舉三恪二代也。
○“釋箕子之囚,使之行商容而復(fù)其位”者,既釋箕子,使之行商容者。行,視也。容,謂禮樂之官。使箕子檢視殷家禮樂之官。若有賢者所處,皆令復(fù)居其故位也。
○“庶民弛政”者,弛,去也。庶民被紂虐政者而放去之也。
○“庶士倍祿”者,謂庶士紂時祿薄者而倍益之。
○“車甲釁而藏之府庫”者,言車甲不復(fù)更,用故以血釁而藏之。
○“倒載干戈”者,倒載而還鎬京也,所以倒之者,熊氏云:“凡載兵之法,皆刃向外。今倒載者,刃向國,不與常同,故云倒載也!
○“包之以虎皮”者,虎皮,武猛之物也。用此虎皮包裹兵器,示武王威猛,能包制服天下兵戈也。或以虎皮有文,欲以見文止武也。
○“將帥之士使為諸侯,名之曰建櫜”者,封為諸侯者,以報勞賞其功也。即《牧誓》云“千夫長”是也!懊唤病闭,鍵,籥牡也。櫜,兵鎧之櫜也。言鎧及兵戈悉櫜韜之,置於府庫而鍵閉之,故云“名之曰建櫜”也。
○“然后天下知武王之不復(fù)用兵也”者,見其放牛藏器,故知也。
○注“反當(dāng)”至“約也”。
○正義曰:“反當(dāng)為及”者,以下文云“濟河而西”,明知此反商是及至商也。云“投,舉徙之詞也”者,以武王之時,封紂子武庚於殷墟。初克紂,微子復(fù)其故位!蹲髠鳌吩啤拔渫跤H釋其縛,使復(fù)其所《武》是也。而暫時復(fù)所,武王即徙而居宋也,故云“所徙者,微子也”。云“后周公更封而大之”者,以武庚于周公居攝之時作亂被滅,周公因封微子。先在於宋,更封而大之者,按《書序》云:“成王既黜殷命,命微子啟作《微子之命》。”是封而大之。其實封為五百里,在制禮之后。故《發(fā)墨守》云“六年制禮作樂,封殷之后,稱公於宋”是也。云“使箕子視商禮樂之官”者,容為禮樂,故云“視商禮樂之官”。知容為禮樂者,《漢書·儒林傳》云:“孝文時,徐生善為容!笔巧贫Y樂者謂之容也。而《武成》篇云“式商容閭”,則商容人名。鄭不見古文,故為禮樂也。云“釁,釁字也”者,以《禮傳》所云“以血涂物皆為釁”,故從釁也。云“建,讀為鍵”者,鍵是管籥閉藏之名,故讀為鍵。或以管籥,或以櫜衣閉藏兵革,故云“鍵櫜”也。引“《詩》曰:載櫜弓矢”者,《詩·頌·時邁》篇也。論武王伐紂畢,載櫜弓矢也。引“《春秋傳》:垂櫜而入”者,昭元年《左傳》文。時楚公子圍聘於鄭,公孫段云:“請垂櫜而入。”示無弓,但垂櫜而已。引“《周禮》櫜之欲其約也”者,《考工記》文,言以皮為甲,櫜中盛之,欲其約。所引此諸文者,證櫜是韜盛之物也。
“散軍而郊射,左射《貍首》,右射《騶虞》,而貫革之射息也。裨冕搢笏,而虎賁之士說劍也。祀乎明堂,而民知孝。朝覲,然后諸侯知所以臣。耕藉,然后諸侯知所以敬。五者,天下之大教也。郊射,為射宮於郊也。左,東學(xué)也。右,西學(xué)也!敦偸住、《騶虞》,所以歌為節(jié)也。貫革,射穿甲革也。裨冕,衣裨衣而冠冕也。裨衣,袞之屬也。搢,猶插也。賁,憤怒也。文王之廟為明堂制。耕藉,藉田也。
○郊射,食亦反,“左射”、下“右射”同,沈皆食夜反。貍,力之反。騶,側(cè)由反。貫,古亂反,后同。裨,婢支反。搢音進。笏音忽。賁音奔,注同?装矅疲骸盎①S,若虎賁獸,言其猛也。”說,吐活反。朝,直遙反。射穿,食亦反。衣裨衣,上於既反,下如字。而冠,古亂反。猶捷,本亦作插,初洽反,徐采協(xié)反。憤,扶粉反。食三老、五更於大學(xué),天子袒而割牲,執(zhí)醬而饋,執(zhí)爵而酳,冕而總干,所以教諸侯之弟也。三老五更,互言之耳,皆老人更知三德五事者也。冕而總干,親在舞位也。周名大學(xué)於東膠。
○食音嗣。更,古衡反,注同。大學(xué),音泰,注“大學(xué)”同。饋,其愧反。酳音胤,又仕覲反。弟,大計反。膠音交。
[疏]“散軍”至“弟也”
○正義曰:此一經(jīng)論克商之后脩文教也。
○“散軍而郊射”者,還鎬京,止武而習(xí)文也。郊射,射於射宮,在郊學(xué)之中也。天子於郊學(xué)而射,所以擇士簡德也。
○“左射《貍首》”者,左,東學(xué)也,亦在於東郊!敦偸住,諸侯之所射詩也。周立虞庠之學(xué)於西郊,故知使諸侯習(xí)射於東,學(xué)歌《貍首》詩也。所以歌《貍首》者,皇氏以為舊解云:“貍之取物,則伏下其頭,然后必得,言射亦必中,如貍之取物矣!编嵶ⅰ洞笊洹吩疲骸啊敦偸住,逸詩。貍之言不來也,其《詩》有射諸侯首不朝者之言,因以名篇。”不取於貍之伏物。而皇氏所說違鄭注,其義非也。
○“右射《騶虞》”者,右是西學(xué),在西郊也!厄|虞》,天子於西學(xué)中習(xí)射也。騶虞,白虎黑文,義應(yīng)之獸也,故知唯天子射歌之《詩》。其《騶虞》篇云:“彼茁者葭,一發(fā)五豝。”鄭注《射義》云:“一發(fā)五豝,喻得賢者多也!
○“而貫革之射息也”者,貫,穿也。革,甲鎧也。所謂軍射也,言軍中不習(xí)於容儀,又無別物,但取甲鎧張之而射,唯穿多重為善,謂為“貫革”也!洞呵铩佛B(yǎng)由基射七札是也。此既習(xí)禮射於學(xué),故貫革之射止息也。
○“裨冕搢笏,而虎賁之士說劍也”者,裨冕,入廟之服也。搢笏,插笏也;①S,言奔走有力如,虎之在軍。說劍者既并習(xí)文,故皆說劍也。
○“祀乎明堂,而民知孝”者,罷武而教民之行孝於明堂。明堂是文王之廟也,於時未有明堂,而云“明堂”者,文王廟如明堂之制,故云“明堂”也。天子於中祀其父也,故教民知孝之道矣。然不於后稷廟,而於文王廟者,既是述父之志,故初於中祀也。
○“朝覲,然后諸侯知所以臣”者,六服更朝,故諸侯知為臣之道,還國而教也。
○“耕藉,然后諸侯知所以敬”者,王自耕藉田,以供粢盛,故諸侯見而知其敬,亦還國而耕也。
○“五者,天下之大教也”者,郊射一,裨冕二,祀乎明堂三,朝覲四,耕藉五。此五者大益於天下,并使諸侯還其本國而為教,故云“大教”也。
○注“郊射”至“田也”。
○正義曰:“郊射,為射宮於郊也”者,皇氏云:“於東郊。”熊氏云:“《王制》篇云:殷禮:小學(xué)在公宮南之左,大學(xué)在郊!蔽渫醴ゼq之后,猶用殷制,故小學(xué)射《貍首》,大學(xué)射《騶虞》也。言為射宮於郊者,據(jù)《大學(xué)》也。云“裨冕,衣裨衣而冠冕也”者,《覲禮》云:“侯氏裨冕!编嵲疲骸榜灾疄檠咱病L熳恿,大裘為上,其馀為埤!惫蚀嗽疲骸榜砸,袞之屬也!毙栔^從袞冕之衣以下皆是也。言身著衣而首冠冕,故云:“裨冕,衣裨衣而冠冕”也。云“文王之廟為明堂制”者,以周公攝政六年始朝諸侯於明堂,當(dāng)武王伐紂之時,未有明堂。今云“祀乎明堂”,故知是文王之廟制耳,非正明堂也。
○“天子袒而割牲”者,謂天子養(yǎng)三老五更之時,親袒衣而割牲也。
○“執(zhí)醬而饋”者,謂天子親執(zhí)醬而饋之。
○“執(zhí)爵而酳”者,謂食訖,天子親執(zhí)爵而酳口也。
○“冕而總干”者,謂天子親自著冕,手持干盾而親舞也。此冕當(dāng)鷩冕,享先公以饗射養(yǎng)老之類。
○“所以教諸侯之弟也”者,天子親自養(yǎng)老,則諸侯亦然。不言教以孝者,與上互文。
○注“三老”至“東膠”。
○正義曰:“三老五更,互言之耳”者,三老亦五更,五更亦三老,故云:“皆老人更知三德五事者也!比,謂正直、剛、柔。五事謂貌、言、視、聽、思也。《文王世子》注云:“象三辰五星者,義相包矣!痹啤爸苊髮W(xué)曰東膠”者,按《王制》云:“周人養(yǎng)國老於東膠。”以“養(yǎng)國老”,故知大學(xué)也。此經(jīng)云“食三老五更於大學(xué)”,亦謂殷禮,周則右射《騶虞》之處矣。
若此,則周道四達,禮樂交通,則夫《武》之遲久,不亦宜乎!”言武遲久為重禮樂。
○夫音扶。為,于偽反。
[疏]“若此”至“宜乎”。
○正義曰:若,如也。言周德如此之后,則是周之道德四方通達,禮樂交通,無所不備也。
○“則夫《武》之遲久,不亦宜乎”者,凡功小者易就,其時速也。功大者難成,其時久也。周之禮樂功大,故作此《大武》之樂,遲停而久。“不亦宜乎”者,其宜合當(dāng)然也。以其功德盛大,故須遲久重慎之也。
君子曰:禮樂不可斯須去身。致樂以治心,則易、直、子、諒之心油然生矣。易、直、子、諒之心生則樂,樂則安,安則久,久則天,天則神。天則不言而信,神則不怒而威,致樂以治心者也。致,猶深審也。子,讀如不子之子。油然,新生好貌也。善心生則寡於利欲,寡於利欲則樂矣。志明行成,不言而見信如天也,不怒而見畏如神也。樂由中出,故治心。
○易,以豉反,下及注皆同。子諒,子如字,徐將吏反,諒音亮。油音由。行,下孟反,下同。
[疏]“君子”至“者也”。
○正義曰:自此以下,至“可謂盛矣”,名為《樂化》,言樂能化人,始至於善,故名《樂化》。各隨文解之。
○正義曰:此一經(jīng)明樂以治心,記者引君子之言,故云“君子曰:禮樂不可斯須去身”者,言禮樂是治身之具,不可斯須去離於身也。
○“致樂以治心,則易、直、子、諒之心油然生矣”者,致,謂深致詳審。易,謂和易。直,謂正直。子,謂子愛。諒,謂誠信。言能深遠詳審此樂以治正其心,則和易、正直、子愛、誠信之心油油然從內(nèi)而生矣。言樂能感人,使善心生也。
○“易、直、子、諒之心生則樂”者,四善之心生,則令人和樂。
○“樂則安”者,心樂故體安而不躁也。
○“安則久”者,既身不躁,故性命長久也。
○“久則天”者,志明行成,久而不改,則人信之如天。
○“天則神”者,既為人所信如天,故又為人所畏如神也。
○“天則不言而信”者,謂四時不失。
○“神則不怒而威”者,言宗廟社稷之中,而民自敬,是“不怒而威也”。言圣王既能用樂和心,故不言而信似天也,不怒而威似神也!爸聵芬灾涡恼咭病。言圣王所以能如此者,正由詳審於樂以和治民心,遂能如此。
○注“致猶”至“治心”。
○正義曰:“致,猶深審也”者,言深遠詳審樂之道理,能致如此,故云“致,猶深審也”。云“子,讀如不子之子”者,按《尚書》云:“啟呱呱而泣,予弗子。”是子愛之義。而此經(jīng)“子”亦是慈愛,故讀如不子之子。云“油然,新生好貌也”,《書傳》:“箕子歌云:禾黍之油油,潤澤好之貌!比簧菩膬(nèi)生,其貌美好油然也。云“善心生則寡於利欲”者,凡利欲之發(fā),由貪鄙而來。心若思利欲,則神勞形苦。今善心既生,則利欲寡少,利欲既少,則情性和樂。云“志明行成”者,不貪於利,用是志意清明,神和性樂,是善行得成矣。云“不言而見信,如天也。不怒而見畏,如神也”者,以其志明行成之后,故人皆信其德行,敬其威重,不須言,見信之如天,不須怒,而見畏如神也。但天之與神,其事是一,俱不言,而信不怒而威。天則有形,事似稍近;神則無體,理如幽深。故經(jīng)先云“久則天”,后云“天則神”也。但天者四時不失,故云“不言而信”。神是人所畏敬,故云“不怒而威”,其實一也,所從之異耳。云“樂由中出,故治心”者,解“樂以治心”之意也。
致禮以治躬,則莊敬,莊敬則嚴威。躬,身也。禮自外作,故治身。心中斯須不和不樂,而鄙詐之心入之矣。鄙詐,是貪多詐偽。外貌斯須不莊不敬,而易慢之心入之矣。易,輕易也。
[疏]“致禮”至“之矣”。
○正義曰:“致禮以治躬,則莊敬,莊敬則嚴威”者,前經(jīng)云“致樂”,此經(jīng)云“致禮而治躬”,謂致禮意以治躬,外貌則莊嚴而恭敬。若能莊嚴而恭敬,則嚴肅威重也。言內(nèi)心莊嚴恭敬,則人懼之嚴肅威重。
○“心中斯須不和不樂,而鄙詐之心入之矣”者,前經(jīng)明致樂治心,則向善心生。此經(jīng)明樂治心失,則怨心起。言不能致樂治心,心中斯須不能調(diào)和,則不能喜樂,而有鄙吝詐偽之心入於內(nèi)矣。由貪欲多,故鄙詐起也。
○“外貌斯須不莊不敬,而慢易之心入之矣”者,前經(jīng)致禮以治躬,得則莊敬起。此經(jīng)明致禮以治躬,失則易慢生。故云“外貌斯須不莊不敬”,不能致禮治躬,故輕易怠慢之心從外而入內(nèi)矣。
故樂也者,動於內(nèi)者也。禮也者,動於外者也。樂極和,禮極順,內(nèi)和而外順,則民瞻其顏色而弗與爭也,望其容貌而民不生易慢焉。故德煇動於內(nèi),而民莫不承聽。理發(fā)諸外,而民莫不承順。德煇,顏色潤澤也。理,容貌之進止也。
○爭,爭斗之爭。煇音輝。
[疏]“故樂”至“承順”。
○正義曰:此一經(jīng)言圣人用禮樂以治身,內(nèi)外兼?zhèn),使德煇動於?nèi),而民順於外。
○“故樂也者,動於內(nèi)者也”者,但樂從心起,故感動於內(nèi)。
○“禮也者,動於外者也”,禮從外生,故發(fā)動於外也。
○“樂極和”者,樂能感人心,故極益於和也。
○“禮極順”者,禮以檢貌,故極益於順也。
○“內(nèi)和而外順,則民瞻其顏色而弗與爭也”者,由心內(nèi)和,色和於外順之,能望其顏色,而弗與爭。內(nèi)和色見於外,故不爭矣。此覆結(jié)上“內(nèi)和”也。
○“望其容貌而民不生易慢焉”者,外貌和順,故民不生易慢。此覆結(jié)“外順”也。
○“故德煇動於內(nèi),而民莫不承聽”者,由樂以和心,故德煇美發(fā)動於內(nèi),而民莫不承奉聽從也。
○“理發(fā)於外,而民莫不承順”者,由禮以治貌,故理發(fā)見於外,而民莫不承奉敬順也。
○注“德煇”至“止之”。
○正義曰:“德煇,顏色潤澤也”,由內(nèi)心和順,故和順之德,煇然發(fā)見於顏色,是德煇由動於內(nèi)而來也。云“理,容貌之進止也”者,以經(jīng)云“理發(fā)諸外”。凡道理從內(nèi)心而生,今云“理發(fā)諸外”,非道理之理,止謂容貌進止之理。鄭恐有道理之謙,故云“容貌之進止也”。
故曰:致禮樂之道,舉而錯之天下,無難矣。
[疏]“故曰”至“難矣”。
○正義曰:此一經(jīng)總結(jié)致備禮樂之道也。言圣人若能詳審極致禮樂之道,舉而錯置於天下,悉皆敬從,無復(fù)有難為之事也。
樂也者,動於內(nèi)者也。禮也者,動於外者也。故禮主其減,樂主其盈。禮主於減,人所倦也。樂主其盈,人所歡也。
○錯,本亦作措,同,七路反。減,胡斬反,又古斬反,注及下同。禮減而進,以進為文。樂盈而反,以反為文。進,謂自勉強也。反,謂自抑止也。文,猶美也,善也。
○強,其丈反。又其兩反。禮減而不進則銷,樂盈而不反則放,故禮有報而樂有反。放于淫聲,樂不能止也。報讀曰褒,猶進也。
○銷音消。報,依注讀曰褒,音保毛反,下同。禮得其報則樂,樂得其反則安。得,謂曉其義,知其吉兇之歸。
○樂樂,上音洛,下音岳。禮之報,樂之反,其義一也。俱趨立於中,不銷不放也。
[疏]“樂也”至“一也”。
○正義曰:此一節(jié)論樂之體,或減或盈,其事各異,王者當(dāng)各依其事而和節(jié)之也。
○“故禮主其減”者,行禮在於困匱,主在減損,謂人不能行也。
○“樂主其盈”者,作樂,人所歡樂,言樂主於盈滿,人皆欲得聞也。
○“禮減而進,以進為文”者,禮既減損,當(dāng)須勉勵於前。進文,謂美善之名。若能前進,則為美善也。
○“樂盈而反以反為文”者,樂主其盈,當(dāng)須抑退而自反,則為美善也。
○“禮減而不進則銷”者,覆明前經(jīng)禮須進之意。禮既減損,若不勉強自進,則禮道銷衰也。
○“樂盈而不反則放”者,言樂主盈滿,若不反自抑損,則樂道流放也。
○“故禮有報而樂有反”者,報讀為褒,褒,猶進也。以其病害如此,故行禮之道,須有自進,作樂之道,須有自退反也。
○“禮得其報則樂”者,言禮能曉其義理而自進,則和樂不至困苦,故和樂也。
○“樂得其反,則安”者,言樂能知吉兇之歸而得其反,則安靜而不流放也。
○“禮之報,樂之反,其義一也”者,言禮能自進,樂能自反,其義於中和之義一也。言俱得其中,故云“一也”。
○注“得謂”至“之歸”。
○正義曰:“得,謂曉其義”者,言禮樂俱有義理。云“知其吉兇之歸”者,謂禮之與樂俱有吉兇,行禮得所為吉,失禮則兇;為樂美善則吉,為樂惡則兇。今按注意分明,兼解禮樂,故鄭唯言“得,謂曉其義”,是兼解“禮得”“樂得”之字,則自然吉兇之言解禮樂;适现猓酥^“曉其義”者解“禮”,“知其吉兇所歸”解“樂”,其義非也。
夫樂者,樂也,人情之所不能免也。樂必發(fā)於聲音,形於動靜,人之道也。聲音動靜,性術(shù)之變,盡於此矣。免,猶自止也。人道,人之所為也。性術(shù),言此出於性也。盡於此,不可過。
[疏]“夫樂”至“此矣”。
○“夫樂者,樂也”者,言樂之為體,是人情所歡樂也。
○“人情之所不能免也”者,免,猶止退也。言喜樂動心,是人情之所不能自抑退也。
○“樂必發(fā)於聲音”者,言人歡樂之事,發(fā)見於聲音,言內(nèi)心歡樂,聲音發(fā)見,前“嗟嘆之,詠歌之”是也。
○“形於動靜”者,形,見也。內(nèi)心歡樂,發(fā)見於外貌動靜,則“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是也。
○“人之道也”者,謂內(nèi)心歡樂,發(fā)見聲音動靜,是人道自然之常。
○“聲音動靜,性術(shù)之變,盡於此矣”者,術(shù),謂道路。變,謂變動。言口為聲音,貌為動靜,是人性道路之變轉(zhuǎn),竭盡於此矣,而不可過也。內(nèi)心善則變轉(zhuǎn)出音聲,善外貌變轉(zhuǎn)為動靜,此自然情性為變改,不過於此度。此外不復(fù)更有馀事,故云“盡於此矣”。
故人不耐無樂,樂不耐無形。形而不為道,不耐無亂。形,聲音動靜也。耐,古書“能”字也,后世變之,此獨存焉。古以能為三臺字。
○耐,古能字,下及注同。臺,味才反。
[疏]“故人”至“無亂”。
○正義曰:此一節(jié)明人稟自然之性而有喜樂。
○“故人不耐無樂”者,言人感五常之性,自然之常,若見好事,內(nèi)心不能無喜樂也。
○“樂不耐無形”者,內(nèi)既歡樂,不能無形見於外,謂聲音動靜而見於外也。
○“形而不為道,不耐無亂”者,歡樂既形於外,而不依道理,或歌舞不節(jié),俾晝作夜,是不依道理。既不為道,不能無淫亂之事,以至於亡國喪家也。
○注“耐古”至“臺字”。
○正義曰:言經(jīng)之“耐”字,是古書“能”字之義,言古書“能”字皆作“耐”字。云“后世變之”者,言后世以來變耐為能,不作耐字也。云“此獨存焉”者,言此《樂記》獨存“耐”字以為“能”也。云“古以‘能’為三臺字”者,言古時以今“能”字為三臺之字,是古者之“耐”字為今之“能”字,“能”字為三臺之字,后世以來廢古“耐”字,以三臺之“能”替“耐”字之變而為“能”也,又更作三臺之字,是今古變也。
先王恥其亂,故制《雅》、《頌》之聲以道之,使其聲足樂而不流,使其文足論而不息,使其曲直、繁瘠、廉肉、節(jié)奏,足以感動人之善心而已矣,不使放心邪氣得接焉。是先王立樂之方也。流,謂淫放也。文,篇辭也。息,猶銷也。曲直,歌之曲折也。繁瘠、廉肉,聲之鴻殺也。節(jié)奏,闋作進止所應(yīng)也。方,道也。
○以道,音導(dǎo)。瘠,在亦反。肉,如又反,注同。邪,似差反。折,之設(shè)反。鴻,本亦作洪。殺,色戒反。徐所例反。闋,苦穴反。
[疏]“先王”至“方也”。
○正義曰:此一節(jié)論先王恥惡其亂,故立正樂以節(jié)之。
○“使其聲足樂而不流”者,言先王制其《雅》、《頌》之聲,作之有節(jié),使人愛樂,不至流逸放蕩也。
○“使其文足論而不息”者,文,謂樂之篇章。足可談?wù)摿x理而不息止也。
○使其曲直、繁瘠、廉肉、節(jié)奏,足以感動人之善心而已矣”者,曲,謂聲音回曲。直,謂聲音放直。繁,謂繁多。瘠,謂省約。廉,謂廉棱。肉,謂肥滿。節(jié)奏,謂或作或止,作則奏之,止則節(jié)之。言聲音之內(nèi),或曲或直,或繁或瘠,或廉或肉,或節(jié)或奏,隨分而作,以會其宜。但使會其宜,足以感動人之善心,如此而已。
○“不使放心邪氣得接焉”者,放心,謂放恣之心。邪氣,謂淫邪之氣。既節(jié)之以《雅》、《頌》,又調(diào)之以律呂,貌得其敬,心得其和,故放心邪氣,不得接於情性矣。
○“是先王立樂之方也”者,方,猶道也。言此上來之事,是先王立樂之道也。
○注“流猶”至“道也”。
○正義曰:“流,猶淫放也”者,謂樂聲流動,淫邪放逸。聲既如此感動人心,人若聽之,心亦流移淫放也。云“息,猶銷也”,言樂德深遠,論量義理而不可銷盡,故云論而不息。云“曲直,歌之曲折也”,言為歌之體,其聲須有曲時,有折時,故云“歌之曲折”也。云“繁瘠、廉肉,聲之鴻殺也”者,鴻,謂粗大。殺,謂細小。言樂聲須弘大而多,則肉與繁聲是也。殺,謂聲音細小,則瘠與廉聲是也。言聲音之宜,或須繁多肉滿者,或須瘠少廉瘦者。凡樂器大而弦粗者,其聲鴻,器小而弦細者,其聲殺矣。云“節(jié)奏,闋作進止所應(yīng)也”,闋,謂樂息。作,謂樂動。進則作也,止則闋也,故云“進止所應(yīng)也”。
是故樂在宗廟之中,君臣上下同聽之,則莫不和敬;在族長鄉(xiāng)里之中,長幼同聽之,則莫不和順;在閨門之內(nèi),父子兄弟同聽之,則莫不和親。故樂者,審一以定和,比物以飾節(jié),節(jié)奏合以成文,所以合和父子君臣,附親萬民也。是先王立樂之方也。審一,審其人聲也。比物,謂雜金、革、土、匏之屬也。以成文,五聲八音,克諧相應(yīng)和。
○長,丁丈反。閨音圭。比,毗惑反,注同,雜也。飾音式,又音敕。
[疏]“是故”至“方也”。
○正義曰:此一經(jīng)覆說圣王立樂之事,使君臣上下同聽之,則莫不和敬者。以君臣主敬,故君臣上下同聽之,則莫不和敬也。鄉(xiāng)里主順,故云“莫不和順”。父子主親,故云“莫不和親”也。
○“故樂者,審一以定和”者,一,謂人聲,言作樂者詳審人聲,以定調(diào)和之音。但人聲雖一,其感有殊,或有哀樂之感,或有喜怒之感,當(dāng)須詳審其聲,以定調(diào)和之曲矣。
○“比物以飾節(jié)”者,物謂金、石、匏、土之屬。言須比八音之物,以飾音曲之節(jié)也。
○“節(jié)奏合以成文”者,謂奏作其樂,或節(jié)止其樂,使音聲和合,成其五聲之文也。所以合和父子君臣者,則上文“君臣同聽,莫不和敬;父子同聽,莫不和親”是也。
○“附親萬民也”者,則上文“族長鄉(xiāng)里之中,長幼同聽,莫不和順”之屬。言親以及疏,言近以至遠,是“親附萬民”也。
故聽其《雅》、《頌》之聲,志意得廣焉;執(zhí)其干戚,習(xí)其俯仰詘伸,容貌得莊焉;行其綴兆,要其節(jié)奏,行列得正焉,進退得齊焉。故樂者,天地之命,中和之紀,人情之所不能免也。綴,表也,所以表行列也!对姟吩疲骸昂筛昱c綴。”兆,域也。舞者進退所至也。要,猶會也。命,教也。紀,總要之名也。
○詘,丘勿反。要,一遙反,注“要,猶會”同。行,戶剛反,注同。荷,本又作何,胡可反。一音河。綴,《詩》作祋,同,都外反。
[疏]“故聽”至“免也”。
○正義曰:此一經(jīng)論先王制樂得天地之和,則感動人心,使之和善。
○“故聽其《雅》、《頌》之聲,志意得廣焉”者,《雅》以施正道,《頌》以贊成功,若聽其聲,則淫邪不入,故志意得廣焉。
○“執(zhí)其干戚,習(xí)其俯仰詘伸,容貌得莊焉”者,干戚是威儀之容,俯仰詘伸,以禮進退,動止必以禮,故容貌得莊敬焉。
○“行其綴兆,要其節(jié)奏,行列得正焉,進退得齊焉”者,綴,表也。兆,域也。言舞者綴表兆域,方正得其所矣。節(jié),謂曲節(jié)。奏,謂動作。言作樂或節(jié)或奏,是依其綴兆,故行列得正,由隨其節(jié)奏,故進退得齊焉。
○“故樂者,天地之命”者,命,教也。言樂者感天地之氣,是天地之教命也。
○“中和之紀”,者,紀謂綱紀總要之所言。樂和律呂之聲,是中和紀綱,總要之所言也。
○“人情之所不能免也”者,人感天地而生,又感陰陽之氣。樂既合天地之命,協(xié)中和之紀,感動於人,是人情不能自免退。言人感樂聲,自然敬畏也。
○注“綴表”至“名也”。
○正義曰:引“《詩》云:荷戈與綴”者,證綴為表也,今按《詩》“荷戈與祋”,不同者,蓋鄭所見齊、魯、韓《詩》本不同也。云“紀,總要之名也”者,紀是綱紀眾物之名,與眾物為總要,言樂者與中和之聲為總要也。
夫樂者,先王之所以飾喜也。軍、旅、鈇、鉞者,先王之所以飾怒也。故先王之喜怒,皆得其儕焉。儕,猶輩類。
○鈇,方夫反,又音甫。鉞音越。儕,仕皆反。輩,布內(nèi)反。喜則天下和之,怒則暴亂者畏之。先王之道,禮樂可謂盛矣。天子之於天下喜怒,節(jié)之以禮樂,則兆民和從而畏敬之。禮樂,王者所常興則盛矣。
[疏]“夫樂”至“盛矣”。
○正義曰:此一經(jīng)覆說樂道之盛。
○“故先王之喜怒,皆得其儕焉”者,言樂以飾喜,非喜不樂,是喜得其儕類焉。鈇鉞飾怒,非怒不可橫施鈇鉞,是怒得其儕類焉。是樂非合喜不喜,鈇鉞非合怒不怒也。
○“喜則天下和之”者,以心內(nèi)而喜,故天下和也。
○“怒則暴亂者畏之”者,非惡不怒,故暴亂者畏之。
○“先王之道,禮樂可謂盛矣”者,上經(jīng)以來,但論樂,此兼云禮者,以此一章總兼禮樂,故於章末總以“禮樂”結(jié)之。
子贛見師乙而問焉,曰:“賜聞聲歌各有宜也,如賜者宜何歌也?”子贛,孔子弟子。師,樂官也。乙,名。聲歌各有宜,氣順性也。
○贛音貢。師乙曰:“乙,賤工也,何足以問所宜?請誦其所聞,而吾子自執(zhí)焉。樂人稱工。執(zhí),猶處也。
○請,七穎反,悉音情。愛者宜歌《商》,溫良而能斷者宜歌《齊》。夫歌者,直己而陳德也,動己而天地應(yīng)焉,四時和焉,星辰理焉,萬物育焉。故《商》者,五帝之遺聲也。寬而靜,柔而正者,宜歌《頌》。廣大而靜,疏達而信者,宜歌《大雅》。恭儉而好禮者,宜歌《小雅》。正直而靜,廉而謙者,宜歌《風(fēng)》。肆直而慈愛,此文換簡失其次!皩挾o”宜在上,“愛者宜歌商”宜承此下行讀云“肆直而慈愛者宜歌《商》”。肆,正也!渡獭,宋詩也。愛,或為哀。“直己而陳德”者,因其德,歌所宜育生也。
○斷,丁亂反,下及注同。好,呼報反。換,戶亂反。行,戶剛反。商之遺聲也,商人識之,故謂之《商》!洱R》者,三代之遺聲也,齊人識之,故謂之《齊》。云“商之遺聲”也,衍字也。又誤,上所云“故《商》者,五帝之遺聲也”,當(dāng)居此衍字處也。
○處,昌慮反。明乎商之音者,臨事而屢斷;明乎齊之音者,見利而讓。屢,數(shù)也。數(shù)斷事,以其肆直也。見利而讓,以其溫良能斷也。斷,猶決也。
○屢,力住反。數(shù),色角反,下同。臨事而屢斷,勇也。見利而讓,義也。有勇有義,非歌孰能保此?保,猶安也,知也。故歌者上如抗,下如隊,曲如折,止如槁木,倨中矩,句中鉤,累累乎端如貫珠。言歌聲之著,動人心之審,如有此事。
○上,時掌反?梗嗬朔。隊,直愧反。折,之設(shè)反。槁,苦老反。倨音據(jù)。中,丁仲反。句,紀具反。鉤,古侯反。{畾糸},本又作累,力追反。故歌之為言也,長言之也。說之,故言之;言之不足,故長言之;長言之不足,故嗟嘆之;嗟嘆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長言之,引其聲也。嗟嘆,和續(xù)之也!安恢种柚,足之蹈之”,歡之至也。
○說音悅。和,胡臥反!蹲迂晢枠贰贰I舷峦乐。
[疏]“子貢”至“問樂”。
○正義曰:子貢見師乙,依《別錄》是《師乙》之章。
○“聞聲歌各有宜也”者,子貢問師乙,言凡聲歌各逐人性所宜者也。
○“如賜者,宜何歌也”者,如賜同之氣性,宜作何歌?是欲令師乙觀己氣性,宜聽何歌也。
○“請誦其所聞,而吾子自執(zhí)焉”者,此師乙答子貢,請為論述。不敢定其所宜,故請誦其所聞之詩,令子貢自量己性,執(zhí)處所宜之歌。但此經(jīng)倒錯,上下失敘,今依鄭之所注,次而解之。所次,依《史記·樂書》也。
○“寬而靜,柔而正者,宜歌《頌》”者,寬,謂德量寬大。靜,謂安靜。柔,謂和柔。正,謂正直。頌成功德澤弘厚,若性寬柔靜正者,乃能包含,故宜歌頌也。
○“廣大而靜,疏達而信者,宜歌《大雅》”者,廣大,謂志意宏大而安靜。疏達,謂疏朗通達而誠信!洞笱拧氛,歌其大正,故性廣大疏達,直歌《大雅》,但廣大而不寬,疏達而不柔,包容未盡,故不能歌《頌》。
○“恭儉而好禮者,宜歌《小雅》”者,恭,謂以禮自持。儉,謂以約自處。若好禮而動,不越法也!缎⊙拧氛,王者小正,性既恭儉好禮而守分,不能廣大疏通,故宜歌《小雅》者也。
○“正直而靜,廉而謙者,宜歌《風(fēng)》”者,正直而不能包容,靜退即不知機變,廉約自守,謙恭卑退,不能好禮自處,其德狹劣,故宜歌諸侯之《風(fēng)》,未能聽天子之《雅》矣。
○“肆直而慈愛者,宜歌《商》”者,謂情性四放質(zhì)直,慈心愛敬者宜歌《商》!渡獭氛,五帝之遺聲,言五帝道大,故肆直慈愛者宜歌之,以慈愛故也。
○“溫良而能斷者,宜歌《齊》”者,《齊》,三代之遺聲。三代干戚所起,裁斷是非,故溫良能斷者,宜歌《齊》也。
○“夫歌者,直己而陳德也”者,言夫歌者,當(dāng)直己身而陳論其德,謂己有此德而宜此歌,亦是正直已身而敷陳其德,故云“直己而陳德也”。
○“動己而天地應(yīng)焉”者,言能直己陳德,故有四事而來應(yīng)之,言歌者運動己德,而天地應(yīng)焉。
○“四時和焉”者,謂陰陽順也。
○“星辰理焉”者,謂不悖逆也。
○“萬物育焉”者,謂群生所得也。
○“故《商》者,五帝之遺聲也”者,言五帝德既顯盛,遺聲在於后代矣。
○其“肆直而慈愛”者,宜聽之耳,未能行五帝之德也。
○“商之”至“之《齊》”,“商之遺聲也”者,此五字鄭云衍字者,上已有“《商》者,五帝遺聲”,故此云“商人識之”,故云“謂之《商》”矣。
○“《齊》者,三代之遺聲”者,前經(jīng)云“溫良而能斷”者,宜歌《齊》”,故此云“《齊》者,三代之遺聲也”。
○“齊人識之”,既識其音曲,故謂之《齊》矣。言茸荃德備,五帝道盛,但遺聲於后代,故溫良而能斷者宜歌之。言宜聽歌聲,非謂能行三代之德也。
○“明乎商之音”者,以其肆直而慈愛,故臨事屢斷也。
○“明乎齊之音”者,見利而讓者,以其溫良能斷,故見利而讓,不私於己也。
○“臨事而屢斷,勇也”者,臨危疑之事,數(shù)能斷割,是勇也。
○“見利而讓,義也”者,言見利能讓,是有義也。
○“有勇有義,非歌孰能保此”者,保,猶安也,知也。故有勇有義之人,不是歌聲辨之,誰能知其有勇有義?言觀其所宜之歌,宜歌《商》者,知其有勇;宜歌《齊》者,知其有義。
○“故歌”至“貫珠”,此一經(jīng)論感動人心形狀,如此諸事。
○“上如抗”者,言歌聲上饗,感動人意,使之如似抗舉也。
○“下如隊”者,言音聲下響,感動人意,如似隊落之下也。
○“曲如折”者,言音聲回曲,感動人心,如似方折也。
○“止如槁木”者,言音聲止靜,感動人心,如似枯槁之木,止而不動也。
○“倨中矩”者,言其音聲雅曲,感動人心,如中當(dāng)於矩也。
○“句中鉤”者,謂大屈也,言音聲大屈曲,感動人心,如中當(dāng)於鉤也。
○“累累乎端如貫珠”者,言聲之狀累累乎,感動人心,端正其狀,如貫於珠,言聲音感動於人,令人心想形狀如此。
○“故歌”至“之也”,上論歌之形狀,此論歌之始終相生,至於舞蹈。
○“故歌之為言也,長言之也”者,言歌之為言,引液其聲,長遠而言之。
○“說之,故言之”者,此更覆說歌意,前境有可說之事來感己情,則言之。
○“言之不足,故長言之”者,直言之不足,更宣暢己意,故引液長言之也。
○“長言之不足,故嗟嘆之”者,以長言永歌之意猶不足,故嗟嘆之,美而和續(xù)之。
○“嗟嘆之不足,故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者,言雖復(fù)嗟嘆,情由未滿,故不覺揚手舞之,舉足蹈之,而手舞其體,足蹈其地也!爸笔侵滢o也。按《詩》先云“嗟嘆”,后云“詠歌之”,此先云“長言之”,后云“嗟嘆之”,文先后不同者何也?但《詩序》是屬文之體,又略言之,故彼云“言之不足,故嗟嘆之。嗟嘆之不足,故永歌之”。此經(jīng)委曲說歌之狀,其言備具,“故言之,言之不足,故長言之,長言之不足”,故后始云“嗟嘆之”矣。
○注“《商》,宋詩也”。
○正義曰:以下文“商人識之”,“齊人識之”,皆據(jù)其代也。故知此《商》謂宋人所歌之詩,宋是商后也。
○注“云商”至“處也”。
○正義曰:此經(jīng)中“商之遺聲也”五字,言無此五字,以上經(jīng)云“《商》者,五帝之遺聲”,故此經(jīng)不得更有“商之遺聲也”,故知衍字。云“《商》者,五帝之遺聲也,當(dāng)居此衍字處也”者,前云“《商》者,五帝之遺聲”,當(dāng)居此《商》之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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