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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羚羊木雕》析

[移動版] 佚名

一個孩子“自作主張”地把父親送給她的“貴重東西”(羚羊木雕)轉(zhuǎn)送給了朋友,父母逼著她向朋友要回了那東西這就是《羚羊木雕》(選入義務教育初中語文第一冊)簡單的故事梗概。確實,就故事情節(jié)而言,并不怎么曲折動人,但其蘊含的文化現(xiàn)象,卻值得深思。

按常理,東西一旦送人,哪怕是貴重的東西,所有權(quán)不再屬于送者。然而在我們上面介紹的故事中,“您已經(jīng)送給我了!薄笆堑,這是爸爸送給你的,可并沒有允許你拿去送人啊!”這一常理已不復存在。原因何在?僅在被送者是自己的孩子,而孩子在那位爸爸心目中,只能處于被支配、被主宰的地位。這樣說,絲毫不意味著父母沒有管教支配孩子的權(quán)利;恰恰相反,設若孩子將木雕丟失,或者是變賣,父母加以管教當然應該。然而孩子是送給了朋友,而且是送給了最知心的朋友(這一點課文里有詳細的敘述)。這一行動,本身就浸透了重然諾、講義氣等傳統(tǒng)文化的液質(zhì)。對孩子舉動的否定和責難,也就有悖于中華民族的傳統(tǒng)道義(奶奶的那句話,“算了吧,這樣多不好”,就隱含了這方面的信息)?墒且矁H僅因為對象是自己的孩子,否定和責難也就堂皇正大,振振有詞。

設若父母的教育點是放在“一般不要把別人送的禮物再轉(zhuǎn)送人”上面,那么否定和責難尚可占得三分理去。事實卻是“小朋友之間不是不可以送東西,但是,要看什么樣的東西。這樣貴重的東西不像一塊點心一盒糖,怎能自作主張呢?”從此我們可以看出,如果轉(zhuǎn)送的不是木雕而是一盒糖,大概不會招來什么非議和責難,關鍵是木雕太貴重了。于是就涉及到另一條原則:父母給孩子禮物,要考慮孩子的承受力(生理、心理、知識等方面),如果承受不了,那禮物顯然不宜送。對于父母,這里就存在著兩難:木雕的價值貴重到不能送人,而這一點孩子一時又認識不到,就是說,禮物的價值超過了孩子的承受力,事情發(fā)展的后果,責任在父母;相反,木雕的價值并沒有貴重到不能送他人的地步而父母強逼著孩子向朋友索回,行為也違常理。課文昭示給我們的卻是,父母無理而理直氣壯,孩子有理而理屈辭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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