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論”在人際交往中的運用
夫妻倆看電視,一個喜歡看足球,一個喜歡聽音樂,出現(xiàn)怎樣的情況呢?想來大致有三種情況:一是兩人爭執(zhí)不下,你想看足球,我偏不讓,我想聽音樂,你偏不同意,于是,干脆關掉電視,誰都別看;一是你看足球,我到其他地方聽音樂,或你聽音樂,我到其他地方看足球;一是其中一方說服對方,兩人同看足球或同聽音樂。在人際交往中,也經常會發(fā)生這種情況。研究這種情況有一種理論叫“博弈論”。它的研究者,美國著名的數(shù)學天才約翰·納什(生于1928年),由于與另兩位數(shù)學家在非合作博弈的均衡分析理論做出了開創(chuàng)性貢獻,對博弈論和經濟學產生重大影響,獲得1994年諾貝爾經濟學獎。有人把博弈論引入人際關系,認為“人們之間的相互矛盾和相互沖突的關系,實際上就是一種博弈關系。矛盾沖突的結果有三種情況,博弈也有三種類型:即負和博弈、零和博弈和正和博弈”。下面我們根據這三種關系來解釋并說明人際交往中的一些問題,也許對我們在交際中有一定啟發(fā)。
一、博弈的三種類型及特點
1.兩敗俱傷的“負和博弈”。生活中經常會出現(xiàn)這樣的情況,在交往時,由于相互的沖突和矛盾,不能達到統(tǒng)一,交際雙方都不讓步,最后使交際活動不能展開,結果是交際的雙方都從中受損,兩敗俱傷,“博弈論”把這種情況叫“負和博弈”。如上面所舉的例子,夫妻倆如果互不讓步,干脆關了電視,這樣造成的后果是,你的心理不能得到滿足,我的感情也有疙瘩,對雙方來說都受到損失;雙方的愿望都沒有實現(xiàn),剩下的只能是夫妻兩個生氣冷戰(zhàn),從而對夫妻感情造成不良影響。
由此不難看出,交際中“負和博弈”,從雙方交鋒的結果看,都沒有所得,或者所得小于所失,其結果是兩敗俱傷。交際中的“負和博弈”,只能加大雙方矛盾,使雙方失和。交際發(fā)生“負和博弈”,如果是初次相交,便會因為兩敗俱傷而不再交往;如果是朋友,也會因不斷發(fā)生“負和博弈”而逐漸疏遠;即使是夫妻,經常性出現(xiàn)“負和博弈”現(xiàn)象,感情自然會因之受到嚴重影響。
2.吃掉一方的“零和博弈”。有兩個人合伙做生意,一個有錢出資金,一個有神通疏通關系。在共同努力下,他們的生意很紅火。那個有神通的人便起了歹心,想獨吞生意。于是,便向出資者提出還了那些資金,這份生意算他一個人的。出資人當然不愿意,因此雙方僵持了很長時間,矛盾越來越尖銳,最后訴諸公堂。那個有神通的人不愧有神通,他在兩人開始做生意時,便已經給對方下了套,在登記注冊時,只注冊他一個人的名字。雖然出資人是原告,卻因對方早就下好了套而輸了官司。結果,他眼睜睜讓對方獨吞了生意而沒有辦法。這便是一種典型的“零和博弈”。
從博弈雙方來看,有神通的人是占了便宜,他的所得正是出資人的所失。這對神通廣大的人來說,是一時得利,但他這樣的作為,從更深一層意義上看,所得也不一定比所失小。這個獨吞別人利益的人,會讓更多的人不愿意也不敢和他交往,最終也會失去了那份很好的生意?梢,交際中如果用欺詐行為而侵占別人的利益,可能會因為欺詐而失去更多。試想一下,有誰愿意和一個一心只想著獨吞好處的人交往呢?
3.互利互惠的“正和博弈”。我見到過一對夫妻,妻子半身癱瘓,勉強可以拄著拐走路,丈夫是個聾啞人,但他們生活得很幸福,譬如他們要去城里,丈夫由于不會說話,當然不好交際,所以,他們要到城里買東西,這個聾啞丈夫一定會騎著三輪車,讓妻子坐上,到了要買東西的地方,妻子坐在三輪車上談價錢購貨物,他們從來沒有發(fā)生過爭吵。為什么呢?就是他們雖然都有殘疾,但卻能默契配合,所以他們生活得倒也十分快樂,這倒不是因為他們有多大本領,而是因為他們能互相補充缺陷:妻子走路不方便,丈夫卻有強健的身體;丈夫不會說話,妻子卻有很好的口才。由于他們能取長補短,所以他們在一起仍生活得十分幸福。這種在交際中能互利互惠的情況,便是“正和博弈”。
可見,所謂“正和博弈”,就是指博弈雙方的利益都有所增加,或者至少是一方的利益增加,而另一方的利益不受損害,因而整體的利益有所增加。
二、交際中“博弈論”的應用
由上可以看出,“負和博弈”和“零和博弈”是一種對抗性博弈,或者稱之為不合作博弈;而“正和博弈”是一種非對抗性博弈,或者稱為合作性博弈。不難看出,人際交往中要取得良好的效果,一般不應采取對抗性博弈,而應該制造非對抗性博弈。要運用“博弈論”創(chuàng)造交際新局面,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1.別使性負氣,要胸懷開闊。交際中之所以經常會發(fā)生“負和博弈”現(xiàn)象,大多是因為心胸狹窄,遇事愛使性負氣而生。上面所說的夫妻倆看電視,由于意見不統(tǒng)一,個人愛好不同,如果都不容對方的愛好和自己的愛好沖突,便使性負氣,關掉電視,這樣無疑會造成夫妻關系不和,最后弄得兩敗俱傷。如果當時雙方有一個做一些讓步或犧牲,最起碼可以滿足一個人的意愿,如果另一方也能胸懷開闊一些,容納對方的愛好,就能使夫妻感情更和諧,生活更美滿。
在生活中經常會聽到這樣的話:“這事我辦不成,誰也別想辦成”,“這東西我得不到,誰也別想得到”。以這種想法進入交際情境,必然會出現(xiàn)上面那對夫妻那樣的僵局。如果不使性負氣,而是互相諒解,與人交往采取合作態(tài)度,便能使有矛盾和沖突的交際活動朝好的方向發(fā)展。例如有一對夫妻,他們一生相敬如賓,妻子在煮雞蛋時,每次都先吃了蛋白,把蛋黃留給丈夫;而丈夫每次煮雞蛋時,便自己吃了蛋黃,把蛋白留給妻子。丈夫去世前,說自己想吃雞蛋時,妻子便煮好了雞蛋,先剝掉蛋白,將蛋黃給丈夫,丈夫說他想吃一次蛋白。妻子說,你不是喜歡吃蛋黃嗎?丈夫搖搖頭說,其實他并不喜歡吃蛋黃,只是看妻子愛吃蛋白,所以才每次都吃蛋黃的。這時,妻子告訴丈夫,其實她本來愛吃蛋黃,只是因為見丈夫每次都愿意吃蛋黃,所以她每次才吃蛋白的。這個故事很美麗,讀后讓人動容。其實,在交際中,如果遇到了和交際對象發(fā)生沖突的時候,能像這一對夫妻那樣,為對方著想,采取一種和對方合作的態(tài)度,就一定能避免交際中“負和博弈”的發(fā)生。
2.別見利忘義,要心地善良。如果說人際交往如博弈,那么“零和博弈”現(xiàn)象的發(fā)生,大多是因為有人見利忘義,想吞并對方的利益,這樣的人從一開始便心存惡念,自然便會用欺詐手段來達到自己的目的。
不久前,看到電視上報道過一個訴訟案件,甲借乙三萬元。后來,乙由于家人有病,等錢急用。便向甲討要。但乙多次找甲,都被其用各種理由推托。乙十分著急,便發(fā)火了,甲見狀,便一把搶過借條,撕得粉碎,從窗口扔下去,并對乙說,現(xiàn)在誰也不欠誰的了。乙知甲想賴賬,便急忙在樓下拾了那已經被撕碎的借條一片一片對起來,可是甲根本不認賬。最后只好訴諸公堂?墒羌讌s說自己已經還給了對方,所以才撕了借條,弄得乙有口難辯,法庭也一時無法判斷到底是誰想訛誰,因為甲說得也有道理,如果不給對方錢,乙怎么會讓他將借條撕掉呢?后來,法庭覺得甲的理由雖然有合理之處,但畢竟還有許多疑點,所以又做了大量調查,最后乙又提供了一通錄音電話作為證據,說明乙曾在向甲討要欠款時發(fā)生過爭吵,再加上甲夫妻倆在說什么情況下給錢時口徑并不一致,最后判甲敗訴,歸還乙的錢。
像甲這樣的人,本來就不是善良之輩,他在人際關系博弈中,本來就想賴賬不還,達到把別人財產歸自己的“零和博弈”的目的。不過,最終讓法庭抓住了他的狐貍尾巴。像甲這樣的人,當然不會有人愿意和他交往。所以說,在交際博弈中,一定不能見利忘義,而應該心存善良,這樣,才能不因為在交際中發(fā)生“零和博弈”而失去人心。
3.別自以為是,要互諒互讓。人和人正常交往,無論在什么情況下,都要相互適應,在發(fā)生矛盾和沖突時,如果能從對方的利益出發(fā),能從良好的愿望出發(fā),便能使交際達到互利互惠的“正和博弈”狀態(tài)。就是說,人際交往,要達到效益最大化,就不能以自己的意志作為和別人交往的準則,而應該在取長補短、相互諒解中達成統(tǒng)一,達到雙贏的效果。例如上面所說的夫妻倆,如果有一方能讓步一些,達成一致,都看足球或聽音樂,如果能心平氣和,雙方會共同享受足球的刺激或音樂的美妙,在觀看足球或欣賞音樂時使雙方同時得到快樂,如果能達到這一點,不是更好嗎?
總之,交際就是一種特殊的博弈。如果想讓交際向健康方向發(fā)展,就必須以非對抗的方式,采取合作的態(tài)度,使交際呈“正和博弈”,狀態(tài),從而收到良好的交際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