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日對于兼公①先生《改革婚制的犧牲者》一段話,和他補上了一段,替男女青年作一個正當主張。我今日所要說的,就是既然提出了“改革婚制”,就應該進行討究“婚制如何改革”。我甚希望一般青年男女諸君,對于這個問題,有所解決。如有以解決的論文投向本報,本報當然是極其歡迎。
根據(jù)1919年11月19日湖南《大公報》刊印。署名澤東。
注釋
①兼公,即龍彝,見本書第415頁注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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